发信人: efoo(流浪~~渔夫)
整理人: duanshun(2003-02-09 08:59:3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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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安全用药
1 最初怀孕期,特别是最初3个月,最好不用药或尽量少用药,凡属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一律不用。
2 一种药可以解决病痛的则不必用几种药;口服有效的尽量少打针。
3 孕妇患病非用药物治疗不可时,一定要去医院经医师详细检查和明确诊断后,切实按照医嘱用药,千万不可自己随意滥用药物。
4 孕妇即使是按照医嘱用药,但仍出现药物不良反映时,为了慎重起见,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去医院再作检查与治疗,必要性时还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改用其他药物。
5 对怀孕前曾引起过敏或其它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特别是注明“孕妇慎用”或“孕妇禁用”的药物,包括中草药和中成药在内,均应慎用或禁用。
6 药品疗效有争议的坚决不用。
7 多选用中草药,少用化学合成药。
8 不轻信药品广告,不要片面理解药物说明书,要听医务人员的指导。
---- 流浪渔夫
QQ:932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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