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aotian.(高天)
整理人: gaotian.(2002-09-05 00:30:05),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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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基本法摘要
第五编 处罚规则
第22条 社区公民若出现下列情况任意一种或几种,社区有权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取消该帐号。
- 使用不雅或不恰当ID和昵称;
- 从事非法商业活动;
- 在聊天室或各讨论区发表含有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
- 有造谣、诽谤,或恶意中伤他人行为;
- 模仿社区管理人员ID,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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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模仿他人ID行为是指,网易登陆名和昵称两者都与被模仿者相似。
在同一社区内同一版面上,如果同时出现两者都相似的登陆名和昵称,偶然性极低,可以判断为是模仿他人ID行为。
如果,在同一版面上,出现和管理人员相似的登陆名和昵称,偶然性几乎甚微,可以判断为是模仿管理人员的ID行为。
一、对于版面上模仿本版管理人员的ID行为发生时,管理人员有权向所管辖总管申请关闭模仿者的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取消该帐号。
二、对于版面上模仿本版版友人员的ID行为发生时,管理人员有权封止模仿者的部分权限。
三、如果,模仿者出现恶性行为或者破坏版友人员的形象。管理人员有权向管辖总管申请关闭模仿者的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取消该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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