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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夜情,就让它永远留在那一夜(广州)
发信人: gz_sniper(gzsniper)
整理人: email1983(2002-08-27 10:27:03), 站内信件
一夜情,就让它永远留在那一夜
那是一个无聊的夏夜,和几个朋友闲着没事,突然有人提议去DISCO泡妞。反正平时也少去,去见识见识一下传说中的“一夜情”的温床也不错,于是才有了这段经历。
广州的的高,一般要到十点多才会旺起来,我们几个早早地来到空空如也的舞池旁边占好了有利地形,看来只要那天晚上有靓女的话,很难逃过这几对饥饿的狼眼。
对于被美帝资本家剥削了一个星期的人,下舞池摇头晃脑是少不了的,这既是一种发泄,又是一种放纵,至少是精神上的。既说三个男人在一起,其破坏力呈几何级数增加;同样,几个男人在一起,其对异性的征服欲望更如原子核裂变。环顾四周,不知有多少对眼睛如我们般无良。我会心的笑了笑,此时此刻,“志同道合”这个词令我觉得恶心,我倒宁愿用政治经济学里的“市场竞争”来提醒我自己——此时,供不应求,应先下手为强。
由于酒精的作用,又有狂舞的催化,人也越发大胆起来。刚坐下来,有个朋友给我一个眼色,隔壁坐着一个靓女。我很本能地像洗车般由头到脚描了一遍,看来不错,上帝保佑,不是个“背多纷”就好。我们邀请她一起玩色盅,她倒也爽快,而我也看到她的真面目了,真的挺好,无论是脸蛋还是身材。一个女孩子到这种地方,有时候目的也比我们更明显,后来她和我聊起来了,不过是用字条。她是素质不错,居然用英文和我写字条,天哪,那可是我的强项。再加上我的相貌也不差,所以,虽然她没饮酒也动情了,很快地,她问我走不走。当时一看表,一点钟还没到,看来我要重色轻友了。
她是旅游归途随便经过广州的,住酒店。于是我们打的径直来到她住的酒店。由于之前都是用英文在交谈的,Gentleman这词还是有点阴魂未散,所以我没有很冲动。于是她也有机会去换了睡袍,躺在床上跟我聊天。她说脚很酸,我就很主动地帮她按摩。一有了肌肤的接触,事情马上就不一样了……该发生的事情自然也就发生了。
当第二天一早我回家之前,我发觉她的眼神有了一些变化,有了本不应该有的柔情。反正一开始大家都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一夜情”,我也不管那么多,先回家休息。晚上,她打我的手机,让我去陪她,我没去。再过一天,她说她次日的飞机回家,只想和我吃饭,而已。我去了,上了她住的房间,可她却不让我走,她说她爱上我了,求我那天晚上再陪她一夜,消魂之后中午就走了。听到这,我拔腿就想走,可她反映更快,猛然间拉着我,解开我的皮带和上衣,我站着,她坐在床上抱紧我。说实话,如果不是她已经爱上我的话,我那天会留下的,因为彼此的感觉都很好,很好。可猛然间我知道自己要走了,不能再发生了,穿上衣服就想走。谁知道她堵在门口,哭着求我别走。Jesus, 这更令我毛骨悚然了,斗争到十一点钟的时候,她也累了,也绝望了。我走出酒店门口的时候,松了几口气。毕竟,人家是有老公的,家里也富裕,我知道不能害人家。特别是,她已经口口声声说爱上我了。
她回到家,发了几条短信给我,述说相思之苦。我没回。一个多月后,她再次来广州,打我手机,我没接,只是发了短信给她:我不想再见到你了,求你别再找我了。
事情总算一段落了。其实,我也时常想起那晚的缠绵,我也会想起她,但,这已经够了。毕竟,她是有家的,也有爱她的老公。性是很美好的,可感情却是令人痛苦的,我们又何苦为了美好的东西而惹来痛苦?一夜的情,就让它永远留在那一夜。该回的家,该走的路,我们还是要照样走下去。

8月16日凌晨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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