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pyhzk(民工庚)
整理人: andonior(2002-08-07 07:08:0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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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她之间的事跟任何人也没关系的,其他人都不用担心。
这只是迟早的问题,因为我与她看事物的角度根本不一样。
我忍受了大半年的吵闹,到此已经忍无可忍了!
试问一声,一个从登记没两三天就开始吵离婚的女人,吵了大半年,你们如何能忍耐呢?
说真的,我已经精疲力尽了!
我最不明白的是,自从与她一起后,我没做过一件对不起她的事,我错在哪里呢?
也许我不能象她以前的男朋友一样吧,因为他有钱,并且可以随便她喜欢怎么做就怎么做,没有约束。
我不能,我绝对做不到! 因为我认为不对的地方我一定会指出! 我不可能会让她随心所欲的!
浪涛沙,告诉你,我已经忍受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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