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ayeee(魂舞)
整理人: tinawtt(2002-08-02 16:21:09),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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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说这句话之前的大概5,6个小时,他刚刚向我提出分手。原因很老土:出国---他要出国,按家里给他设计好的路去走。
我没有意见--既然已经失去爱情,何必再失去尊严。
但我提出了一个条件:在我还留在这个城市的最后一天还留下一分美好的回忆,
直到我离开,从此不再往来。
是的,多惨,我坐了一夜的火车来到这里看他,最后,他对我说分手。
所以剩下的时间里,我们决口不提分手的事,照常逛街,唱K,玩游戏机,打发我们的最后时间。
而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坐在一家酒吧里,这个城市不是我熟悉的城市,这里的酒吧也很陌生。
喝酒喝到七分,他在我胳膊上反复的刻着几个字,问我,知道在写什么吗?
我摇头,他看着我的眼睛,说,“爱你,信吗?”
大学时那段以为很美丽的爱情从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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