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angela0814(走过)
整理人: xh5658(2002-07-21 10:41:3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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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是我的名。
尽管,走过二字组合在一起,仅仅像一个动作,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名字。
走过曾经自称星空。
然而,星空毕竟太过于虚幻飘渺,也太过于深邃浩瀚;星空仅尘世一凡夫俗子,逃离不了尘世的生老病死,爱欲情愁,与星空终是不合适的。
走过曾一度痴迷于创作。
走过写小说,散文,杂文,主题无一例外的是世间最俗之物--爱与性。走过的作品,有人称之无病呻吟,有人称之颓废无新,有人称之虚伪造作。走过均以一笑置之。走过的文章,如走过的儿女,是方是圆,是长是短,都是走过自己生养而成,与他人无干!
走过曾一度痴迷于爱情。
爱情曾是走过生命的全部。走过用了全部的心思去创造爱情,经营爱情,挽留爱情。爱情曾是走过笔下的欢笑,浪漫,甜蜜与温柔;也曾是眼泪,无奈,血腥与野蛮。走过的爱情,如走过的生命,一次足矣!
走过曾一度痴迷于身体。
走过所痴迷的仅仅是自己的身体。那些在走过身体里面的身体,对走过来说仅是一件件器物,并没有实质的含义。走过甚至会忘记了去记住那些身体的特征。在那些身体压在走过身体上面时,走过唯一的念头是,走过不需要男人!
走过是个绝对的异类,不属于正常的范畴。没有人知道走过会在下一秒会做出什么事情。走过是危险的。然而,对于他人,走过却是无害的,即使被敲破了脑袋,即使流血过以至昏厥,走过也没有半点的怨恨。有人说,走过是可怕的,因为走过无论何时都是笑着的。走过是爱笑的。“嘻嘻嘻……”即使笑得如鬼魅。
走过是个没有时间的人。想睡就睡,想起才起,想吃就吃,想拉才拉。说这些是想证明走过是个无规律的人。换言之,走过是个变化无常的人。走过常常会拿了笔坐在桌前,摆出一副想要写字的样子,却三五个小时也不见动一字;挨到夜幕降临,扔了笔,走过会精心打扮自己,画深紫色的眼影,黑红色的唇彩,穿红色的紧身吊带背心,紧身丝质黑裤,金色的细尖高眼鞋,挎L.V的虎色皮包,然后 踏入夜这个最公平最黑暗最浑沌的世界。
于是,有人说,走过是用来睡的,不是用来爱的。
走过也不用别人来爱。
走过自己爱自己。
走过爱极了赤身裸体的在房里穿梭而不拉窗帘,也爱极了观察浴室里那大块的玻璃镜被水汽雾了后面的自己的身体。纤细的手臂,高凸的锁骨,圆润的乳房,平坦的小腹,修长的大腿,光滑的足踝。无疑,在走过的的眼里,走过的身体是世间最完美的身体。
走过如同爱着自己身体上的每一寸肌肤一样爱着自己写下的每一个字。
还未起步的,刚踏出几步的,或正在行走着的人,是欣赏不了这种美丽的。只有走过的人,才懂得走过的字。
走过以后才明白,走过也有走过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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