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kiss992(跳舞的萱草)
整理人: sandymm1128(2002-07-09 22:45:28),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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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起来有点像自闭的孩子,长长的有点乱的头发,清澈的眼睛,爱盯着他的宝贝狗,叫它“小朋友”。
第一次见面,是一大堆人去渡假。我先喜欢上他的狗,再喜欢上了他。去的路上,他从另外一部车,抱着宝贝狗过来,说那边太挤了,那逗人的松鼠狗,我一把就抱了过来。可是没有十几分钟,他又跑过来,不放心地把狗抱走了。我第一眼看到的是他的背影,让我研究了半天。对狗的体贴使人不自觉联想到他对女朋友也该会体贴入微吧。
他的话不多,专心逗狗玩的时候,笑容最真,完全袒露。对着动物,可以不用虚伪,像它们一样直线思维。
大家在看DVD电影的时候,他蜷缩在沙发一角睡着了,狗狗也安静地躺在他身边睡觉,就像一幅漫画。
他带着狗上楼梯,我走在后面,那小朋友居然停在我们中间回头望着我,他说“它在等你”。
可是对感情意兴阑珊的我也就多看他两眼而已。我能感觉到他的任何一点情绪波动。他的不耐烦,我抢了他的帽子戴着不还而流露的一点不满 ……
归途中,与他同车,才聊了几句,知道了他有一段不愿意提起的爱情故事,与我惊人的相似,也许不幸的结局总有类似。而后虽然没再说什么,这段谈话明显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知道了,他叫阿树。
眼见快到家了,我在想,以后很难再见面了,为什么去的时候这条路那么那么长回来就那么那么近呢?老天爷也许发现了我的秘密,玩笑似地让我们的车与一大货柜车发生摩擦。他们都下车和货柜司机谈判,外面幸灾乐祸的围观者让我生厌和恐惧,我留在了车里。他却让我下车,让我到路边去等一等。我抱着小狗,他护着我们过了宽宽的大马路。围观者的眼光,不停涌过来的车流,躲在他的身边,很安全。
我们告别的时候,我没敢看他,很不舍地望着小狗。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交集,没有留下任何联络方法,也许这会是唯一一次。
阿树,开始想念,也要开始淡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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