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j-phone(37度2)
整理人: joyce_85(2002-06-23 05:19:1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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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因为赶毕业作品,几个朋友被老师困在一个朋友家里,整整三天。从早到晚不停做各自的毕业作品,吃遍了他家附近所有的外卖,到第二天大家都受不住了,连呼吸都觉得困难。
离开朋友家的那个清晨,简直是解脱。我告诉自己,千万不能犯法,犯法就要受困,即使困在朋友两层楼的别墅里也受不住。
去年,大学教授问我,可不可以抽几天时间到某小学去教画画。
我几乎是哀求说:「不!我不能受困!」
所以,虽然会爱得疯,人也没有理性,但杀夫、杀情敌这种事,我决不会做,因怕受困牢内。
我宁愿做个赤脚走路的孩子。
在我心中,自尊与自由,尤在爱情之上。如果你觉得毫无自尊,委曲求存,为什么还要爱他?
如果你所爱的人,要整天监视你、控制你、跟住你,如何受得了?
如果他认为,这是因为他太爱你。
请告诉他,爱不是这样!
爱是在我浪荡之后,最想回去的地方。
爱是在我自由自在的时候,心里最牵挂的人。
爱我,请让我呼吸。
---- 请让我相信,
人的心里可以放得下,
两份爱情,
两份思念,
两份痛苦,
两份快乐,
忠诚,是对爱情的背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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