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inzyokok(不吃虫的壁虎)
整理人: kinnyhui(2002-06-16 01:57:0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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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利·莫尔特于1921年出生于加拿大安大列省。是当代加拿大最著名的作家之一,也是最有争议的作家之一
早年,他曾乘坐在他父亲的拖车上游历了加拿大的平原和山脉,自己家也收养了好多宠物,其中有牛,喜鹊,北美地鼠,猫头鹰等。应而自幼萌发了对大自然的兴趣。1938年他从事了第一次“科学”探险,在哈萨巴组收集鸟类的粪便,为博物馆制造标本。二战后,他回到加拿大,为爱斯基摩人和印地安人的艰难生活所感动,写出了极大成功但引起争议的作品《鹿之民》于1952年出版,正如他自己所说:我主要关切的是生活在自然逆境下的人和其他动物的故事。
他一共写了三十多部作品,主要描写了大地,海洋以及加拿大莽原上的人和野生动物,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和环境问题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充满了强烈的生态意识和“新人道主义”的关怀。
《与狼共度》是一本能改变你对狼的偏见的书。作者在书里向人们展示了他的重大发现,狼并不是一种凶狠的动物狼不但能组成自己的社会,还能与人类共享一个社会。在狼的社会里也有领土的要求。但却没有战争,它们靠尊重谦让和容忍保持自我世界的和平。它们是富有情感的动物。在许多社会行为可称得上文明人类的榜样。与人类相比绝对称不上凶残。
其实,狼与人类的整体相容观点,在人类文化中已古而有之:如意大利“罗马”和货币“里拉”的由来罗马城徽“母狼乳婴”的雕像就是明证。该书于1983年被拍成电影。当该书的俄文版在前苏联出版后,官方立刻命令禁止屠杀一贯被称为“夺命狂”的狼。《洛杉玑时报书评》曾写到:“通过写《与狼共度》,法利·莫尔特差不多是一个人扭转了狼在公众面前的形象,从令人害怕的野兽变成了荒漠上浪漫的象征。”还要一提的是文章中字里行间中所流露出的一种幽默感。那幽默的词句往往能使人开怀大笑,毫不枯燥的让人一口气把书读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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