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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载] 《光明日报》继续对电脑游戏大放
发信人: iamafraid()
整理人: (2000-06-27 12:13:44), 站内信件
【 以下文字转载自 News 讨论区 】
【 原文由 狐狸包包 所发表 】

    《光明日报》一个月内连续三次发表署名为“夏斐”的文章(5月9日,5月1
0日和6月9日),混淆电脑游戏与街头非法游戏厅的概念,污蔑电脑游戏为“电子
海洛因”,是可忍,孰不可忍!
    最近的这一篇文章(6月9日)就叫《电子“海洛因”该如何整治》,这里的
“电子海洛因”指的是什么?到底是电脑游戏还是非法游戏厅?
    电脑游戏软件是国家明文规定允许经营的商品,国内游戏公司和游戏媒体就
不必说了,越来越多的国外电脑游戏公司也在中国合法注册,这一活力无限产业
的被称为“朝阳产业(IT)里的朝阳产业”。
    而大家请看看《光明日报》5月10日的文章:“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电子
游戏机娱乐场所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罗友松主持了这次会议,他说:今天的《
光明日报》关于武汉地区电脑游戏的暗访文章写得很有份量,特别是将电脑游戏
定位为“电子海洛因”很准确,有助于我们统一思想认识。”
    还有6月9日的文章“电脑游戏这种对未成年人危害极大的“电子海洛因”,
竟然没有明确具体的管理部门。”
    就这样,一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存在并发展的朝阳产业就被堂堂
《光明日报》“定了位”了,罪名还大得很,叫“电子海洛因”!
    如果说是“电子海洛因”电脑游戏的话,那么就对合法经营电脑游戏的商家
构成了名誉侵权,因为这无疑是把他们经营的商品说成是“精神毒品”,而这些
商家的经营活动是根据国家法律进行的,依法纳税,同样也应依法受到保护。更
进一步说,这种不实之指极大影响了全社会对电脑游戏业的认识,对业界更造成
了经济损失。所以,任何一家电脑游戏产业的合法经营者都有权对《光明日报》
及该文作者提起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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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210.72.255.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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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210.74.2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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