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ybzj(一知半解)
整理人: yanboguang(2002-07-21 00:02:0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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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邪见,长无明——初悟《六祖坛经》(80)
☆☆☆个人意见☆☆☆
[自性动用,共人言语,外于相离相,内于空离空。]
要是明了自性,从自性起用,给人说法,交谈时,在外于相上离相,在内于空离空。
这些即是六祖大师所传这顿教法门,“从上以来,先立无念为宗,无相为体,无住为本。”
这“外离一切相,名为无相。能离于相,则法体清净。此是以无相为体。”
这些多是在“定慧品第四”上有了很详细的说明了。
这自性上起用,不单是于人言语,一切有为,都应“外于相离相,内于空离空。”
[若全著相,即长邪见。若全离空,即长无明。]
六祖在传法上,很多时候都是两对一同说出来的,这正是六祖大师说三十六对法的意义。
在这里就可以看出来,这正是实例了。
偏左不行,偏右不行,站在中间也不行。所以六祖大师把两个都说了出来。
若是着相,就会长邪见,要是着空,就会长无明。
[执空之人有谤经,直言不用文字。既云不用文字,人亦不合语言。
只此语言,便是文字之相。又云直道不立文字,即此不立两字,亦是文字。
见人所说,便即谤他言著文字。汝等须知,自迷犹可,又谤佛经。不要谤经。罪
障无数。]
着于空的人会有谤经的行为,会对人这样说:“不立文字”即是不用文字了。
不可以用一个字,即然不用文字,也不应用语言了。因为语言也是文字相来的。
更加有甚的会说,不立文字这样说也不行,因为这不立两字也是文字了。
见着别人说的话,就马上跳出来谤别人是着文字相。
六祖即告诫这样的人:你们要知道啊,自己迷犹可,不算什么罪障。
要是自迷不但还谤佛经,用这佛经的一两句话头四处“打”人。
更加有甚说一切佛经即是空,都是不要的。令人误解佛经的意思。
这样就罪障大了。这样就会滋长无明,令自己不能见性了。
[若著相于外,而作法求真,或广立道场,说有无之过患,如是之人,累劫不
可见性。]
要是着于相的,执于相,总是想通过什么法门,求得佛性,得到果位。
即象那梁武帝,[帝问云:朕一生造寺度僧,布施设斋,有何功德?达摩言:实无功德。]
这样的人广立道场,说有无法之过患。这样的人,累劫不可以见性。
[但听依法修行,又莫百物不思,而于道性窒碍。若听说不修,令人反生
邪念。但依法修行,无住相法施。汝等若悟,依此说,依此用,依此行,依此作,
即不失本宗。]
只要听法后依法修行,又不百物不思,落入顽空,使得道性窒碍不通。就可以了。
若是有人听了法但不修行,不能体会其中奥妙之处,就会反令人生出邪念来。
这可以理解为,不是发心来修的不可以传其佛法,所以有时传法时也应看好对象。
六祖嘱咐说只要依法修行,并行无相法布施,这样才是度人度己。
你们要是开悟了,依我传的“三科法门”“三十六对法”,依这来用,依这来行,依这来作。就可以不失本宗的宗意了。
(待续……)
注:本文中[]中的是《坛经》中原文。释:()中的是宣化上人《六祖法宝坛经浅释》
中的原文。解:()中是大鑑禅师法宝坛经述旨原文。##【】中是参《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因释()解()文过多,不再随文贴出,想参考者可来这http://fxys.xilubbs.com/
看同标题的文章。
---- 愿众善知识!得闻《六祖坛经》,心即开悟。摩诃般若波罗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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