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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载: 培根的《论爱情》
发信人: subivssubi(subi黑暗骑士)
整理人: xh5658(2002-05-11 07:15:50), 站内信件
转自:http://gibran.home.sohu.com/bacon/life/life.htm

弗兰西斯·培根
   
论爱情

    爱情在舞台上,要比在人生中更有欣赏价值。在舞台上,爱情既是喜剧的素材,也是悲剧的素材;而在人生中,爱情常常招致不幸。它有时像那位诱惑魔女,有时又像那位复仇的女神。

    你可以看到,一切真正伟大的人物(无论是古人,还是今人,只要是其英名永铭于人类记忆中的),没有一个是因爱情而发狂的人。这说明伟大的精神和伟大事业可以摒除过度的激情。然而罗马的安东尼和克劳底亚是例外。前者本性就好色荒淫,然而后者却是一个严肃明哲的人。这说明爱情不仅会占领没有城府的胸怀,有时也能闯入壁垒森严的心灵——假如守御不严的话。

    埃辟克拉斯曾说过一句笨话:“人生不过是一座大舞台。”似乎一个本该思考天意、追求高尚目标的人,却一事不做而只拜倒在一个小小的偶象面前,成为自己感官的奴隶--虽还不是口腹之欲的奴隶(那简直与禽兽无异了),即娱目色相的奴隶。而上帝赐给人以一双眼睛本来是有更高尚的用途的。

    过度的爱情,必然会夸张对象的性质和价值。例如,只有在爱情中,才总是需要那种浮夸馅媚的辞令。而在其他场合,同样的辞令只能招人耻笑。古人有一句名言:“最大的奉承,人总是留给自己。”——只对情人的奉承要算例外。因为甚至最骄傲的人,也甘愿在情人面前自轻自贱。所以古人说得好:“人在爱情中不会聪明。”情人的这种弱点不仅在外人眼中是明显的,就是在被爱者的眼中也会很明显——除非她(他)也在爱他(她)。所以,爱情的代价就是如此,不能得到回爱,就会得到一种深藏于心的轻蔑,这是一条永真的定律。由此可见,人们应当十分警惕这种感情。因为它不但会使人丧失其他,而且可以使人丧失自己本身。至于其他方面的损失,古诗人荷马早告诉我们,那追求海伦的巴立斯王子竟拒绝了天后朱诺和密纳发的礼物。这就是说,溺身于情的人,是甘愿放弃财富和智慧的。

    当人心最软弱的时候,爱情最容易趁虚入侵,那就是当人春风得意,忘乎所以和处境窘固孤独凄零的时候,虽然在后一情境中不易得到爱情。人在这样的时候急于跳人爱情的火焰中。由此可见,“爱情”实在是“愚蠢”的儿子。但有一些人,即使心中有了爱,仍能约束它,使它不妨碍重大的事业。因为爱情一旦干扰事业,就会阻碍人坚定地奔向既定的目标。

    我不懂得什么缘故,使许多军人更容易堕人情网,也许这正像他们嗜爱饮酒一样,是因为危险的生活需要欢乐的补偿。

    人心中可能潜伏有一种博爱的现象,若不集中于某个专一的对象,就必然施之于更广泛的大众,使他成为仁善的人,像有的僧侣那样。

    夫妻的爱,使人类繁衍;朋友的爱,致人以完善;但那荒淫放纵的爱,却只会使人堕落或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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