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jidian()
整理人: yanboguang(2002-07-20 23:42:31), 站内信件
|
回应沈中《我为什么成不了基督徒?》(3、公义与平等)
沈中在接下来“要以一种苛刻的态度来审察”圣经,在对圣经“教
义”进行质疑和批判之前,他颇为诚实地告诉我们:
『当然我现在的观点受到了很多反基督教的言论的影响。本文中圣
经的引用主要是从反基督教的角度,有可能从圣经中别的语句中我
们也能看到与之相反的教义。我也不否认圣经中有大量的劝人从善
的积极的教诲。。。』
可见他承认自己的观点“受到了很多反基督教的言论的影响”,就
是说已经“先入为主”戴上“反基督教”的“信仰先设的有色眼镜”
了。既是这样,当然即使圣经里面有“与之相反的教义”,纵然圣
经里面“有大量的劝人从善的积极的教诲”,他仍然“凭信心”全
盘接受“反基督教言论”对圣经的攻击和诋毁。持定了这样的“信
仰”,基督徒又怎么可能指望跟他就“圣经到底是不是这样说的”
进行“理性层面”的、开放的讨论?
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一部“宗教经典”受到过跟圣经一样的严厉
“审查”和批判(或者甚至可以说只有圣经受过这样的“挑刺”)。
一本被千千万万的基督徒笃信了两千年及以上、相信是“上帝的话
语”的经典,当然不可能象“反基”人士想象的那么弱不禁风,一
“批”就“倒”。对于“受到了很多反基督教的言论的影响”的沈
中,我首先有两个问题希望他思考:
一是圣经的一致性问题。沈中看到的圣经内部的“矛盾”,当然可
能被“反基”信仰者用来“证明”圣经是一本把互相矛盾不堪的东
西放在一起的充满谬误的书,然而基督徒却相信圣经从旧约到新约
有一种“内在一致性”。常见的把新约跟旧约对立的观点对基督徒
来说,确实是对圣经整体思想“误读”的结果,正象沈中朋友怀疑
自己的那样,“对圣经,尤其是旧约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
(圣经有我)未曾读到或领悟到的部分正是对我反对基督教的论点
的恰到好处的解答。。。”(当然,笔者不认为对“信仰之争”会
有任何“令人信服”的“解答”。。)。这个“新旧约互相矛盾还
是内在一致”的问题在网上也是很“老”的问题。下面是关于圣经
的一致性的问题的部分网帖存档,具体的分析请参考这些旧帖:
《圣经的内在一致性》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44cc4a4c14e688608525693c001018a3
《圣经内容的一致性》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cef7ce557e4df1658525680400006cfe
《旧约与新约》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9509c8348b0ab91585256808008105f4
二是沈中引用的“名人名言”“不是圣经中我不能理解的让我不安,
而是圣经中我能理解的让我不安。”对沈中而言,我们首先应该
“怀疑”的,是他对圣经的了解和认识程度。既然他自己都承认有
可能自己对圣经的整体思想“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那么那些他
自以为是“圣经中我能理解的”部分又有没有误解、割裂或者受故
意曲解的误导的成分?再有,圣经让人“不安”又说明什么呢?圣
经如果是上帝的话,在犯罪的人听起来感到“不安”岂不是理所当
然?--用圣经自己的话,福音还叫人“扎心”呢(使徒行传二37)。
下面就沈中的具体的对圣经的质疑和批判“逐条”结合“基督徒网
络网帖存档”进行回应(我还是不用“解答”、“回答”、“驳斥”
等字眼。。。)。如果有朋友“不耐烦”存档网帖,觉得太“复杂”
不够“简要”、“正面”、“直接”,我需要首先告诉你,这些
“问题”本身的性质就决定了“回应”的复杂性,“信仰必定寻求
理解”,而信仰的“言说”和反思本身就不是浅薄的思想可以完成
的,这些都是基督徒对自己信仰(的圣经)的思考,如果你象基督
徒一样,或者象沈中朋友也有所表现的一样,有基本的“寻求真理”
的精神,而不是“为了辩论胜利而无穷提问”以“驳倒基督徒”为
“终极”目的,你不应该、也不必要“不耐烦”。
〔“击杀婴儿”〕
“日光之下没有新事”。这个“上帝杀婴儿”的事情我自己在网上
都不知道参与过多少次讨论了。下面这些旧帖只不过是网上“考古
帖”的一部分。从中可以看出,基督徒对这个问题的回应,是从圣
经的整体思想,从上帝的公义和慈爱、罪与苦难等等角度来进行思
考的。详细论述见以下存档。
《关于“耶和华杀婴儿”》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d59727591c70917c852567e1006d37a1
(另见下一部分回应关于“苦难”的文帖存档)
《关于「苦罪论」》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5867a45fa1c040178525680200024da8
《聊聊无神论的逻辑和“杀婴儿”等等》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e5d47c01e3d5774c85256812006d5c0c
《从“上帝杀人”谈到解经、地狱、人本、多元。。。》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921af88d144e99248525680100004892
《神是爱》
http://noah.ccim.org/htdocs/archive.nsf/47bb098f11b6095885256207004f45 a6/98f2d8b2ca8372c385256804006e09f6?OpenDocument
另外再抄两段小灶的帖子(不引全文)中的相关内容作为参考:
--------------------------------------------------------
〖小灶 〗关于“击杀婴儿”
。。。第十灾是击杀所有“头生的”,这并不一定是小孩,就
算有,比例也是小的。如果你说“头胎小孩”,就会造成误导,
好象专门击杀婴孩一样。
其次不知兄有没有看最近上影的一部电影《埃及王子》,此片
人文主义的色彩颇浓,但是却正好对你这个问题给了一个很不
错的答案--是埃及人杀以色列人婴儿在先。摩西也是因此才
成为弃儿的。而且这个屠杀有埃及法老的命令,也有埃及人的
参与(出埃及记一:22)。而且这里才真正完全杀的是婴儿。
所以对第十灾的解释,退一万步说,也是血债血还的公义审判
(旧约律法本来也是教导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确保公义的
彰显)。。。
。。。最后,对婴儿的问题,我想为避免太琐碎的讨论,这里
先给兄一点简单的回答:
一,肉身的死亡不是最后的灭亡;二,上帝按行为报应各人,
那么没有行为的就得没有行为的报应,这报应并不必然,而且
应该不是坏行为的报应。上帝的确是公义的,只是这公义我们
不一定现在能看得彻底清楚。但是我们所能看见的,也应该可
以消除我们对不公义的担心了。比如一物的位置我们可能不能
完全准确的看清,但我们仍可以有能力分辨究竟是位于南方还
是北方。。。
-------------------------------------------------------
关于亚伯拉罕献以撒,“网上基督徒”也曾经在大量的“对话”中
讨论过,不过好象没有专帖论述。我想简单提几点供大家参考。
一、亚伯拉罕献以撒的故事的确重点在“信心与顺服”。上帝最终
并没有真的“击杀”以撒,而亚伯拉罕的“信心”是上帝即使收去
以撒的性命,他也能够让以撒从死里复活,正因为如此,亚伯拉罕
是基督徒的“信心之父”,他对上帝的信心跟相信上帝让耶稣基督
从死里复活的(新约时代的)基督徒是可以“类比”的,都是“因
信称义”的信心(罗马书四1-13)。
二、亚伯拉罕那个时代以色列周边国家的拜多(假)神的“外邦人”
多有“人祭”的残酷之事,而敬拜真神的以色列人却没有“人祭”。
三、如下面这一段南乡哥的话所言,以撒预表耶稣基督。这也是旧
约“指向”耶稣基督的一个例子,“旧约中对新约的预表”也是
“新旧约内在一致性”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沈中说,牺牲自己亲生儿子,“换了我,我是做不到的。事实上,
即便是要我去献上个陌生人,我都不知道自己能否做到”。从以撒
预表耶稣基督的角度看,恰恰是这一点上帝自己却真的“做到了”
--这正是上帝在十字架上彰显的牺牲、舍己、绝对、无条件的爱!
------------------------------------------------------------------
〖南乡哥 〗关于亚伯拉罕献以撒
*创二二1-19论亚伯拉罕向神献独生子以撒。耶稣基督乃是承受神一切
创造并参与了神一切创造的神的独生子,以撒是亚伯拉罕要得到并承受所应
许的希伯来国的独生子。因此这个故事预表着:父亲舍弃自己的儿子;儿子
死去三日(在往摩利亚山去的三日路程中,亚伯拉罕看以撒如已死);独生
子成为代死的羔羊;这羔羊要被献在坛上;三日后复活,祝福从此成就(新
约希伯来书说:亚伯拉罕‘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摩利亚山据
称就是耶路撒冷外耶稣受死的各各他山,而也是在这里,亚伯拉罕献十分之
一给麦基洗德、又从麦基洗德得到饼和酒的祝福。
------------------------------------------------------------------
〔“人人平等”〕
沈中“从反基督教的角度”(“信仰先设”)“引用圣经”,说明
“基督教”信仰是反对“人人平等”的。这里首先有两个问题。一
是为什麽应该“人人平等”?基督徒说“人人平等”的理念来源于
“人都是上帝所造,且是上帝按着自己的形象所造”,“创造的教
义”给“人人平等”提供了信仰基础。具体可参考下面文章的有关
内容--这是“正面建构”的论述:
《基督教信仰与西方政治》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debfe2404437fc0a8525682300838a1c
二是如果你说“(作为宗教的)基督『教』(广义,包括天主教)
历史上”或者“某些基督徒(包括过去的和现在的)在实践中”有
跟“人人平等”的思想相悖的事情,我当然可以全盘承认。但是同
时我们需要注意不要把“信仰”和“信仰者没有实践出来信仰的实
践”等同约化。特别是当你说“圣经的教义是什么什么”的时候,
光“从反基督教的角度”“引用圣经”是不“公允”的。同样一本
圣经,基督徒等为什麽并没有得出跟你(或者说“反基”材料)一
样的结论?也许你说都是“解释”的问题。对,这里面必然有解释
的问题,但是我们仍然不能“预设”你的解释就一定是“正确”的,
而没有断章取义和割裂历史文化背景等等问题。
沈中文中提到的“基督教”不提倡平等甚至歧视的几类人包括奴隶、
妇女、犹太人、同性恋者、残障人士等等:
一、奴隶
这里就有一个历史文化背景的问题。沈中所谓的“默许”、“不明
确反对”,跟“支持”是否一样?圣经(旧约)里面记载了很多人
类历史里面的真实的景况,但并不说明上帝就“支持”人的犯罪的
或者“软弱”的做法。其它的例子包括一夫多妻制等等。如上面那
篇“基督教信仰与西方政治”的文章所论,基督教信仰强调人的
“平等”,也是“人人平等”的理念的信仰基础。从旧约的“出埃
及”--神带领以色列人摆脱埃及法老的奴役(甚至从《埃及王子》
这样多元里面也能了解一点),到新约里面那些原来是奴隶、成为
基督徒後跟原来的主人“平起平坐”成为“主内弟兄”的信徒,圣
经的整体思想都是讲上帝是“为被欺压的人申冤”、“叫被奴役的
得释放”的上帝。在这里,举“很多人以圣经为依据,坚持认为奴
隶制是合理的”的例子是不能“说明问题”的。如果一个人下决心
要对圣经进行包括断章取义在内的曲解,他总可以歪曲地把圣经
“解释”到支持自己的“理念”上去,但是问题是为什麽他的解释
就是“对”的,他的歪曲就是“符合圣经”的,而跟他意见相反的
千千万万历时历代的基督徒都错了,我们要对他们对圣经的“领受”
持虚无主义的态度?如果有人说“圣经支持奴隶制度”,沈中就相
信,那么今天有人说“圣经支持同性恋”(这不是虚构,今天真的
有人这么相信和“宣传”),沈中为什麽不信,而要在下面大谈
“圣经仇视同性恋”?可见沈中对“圣经解释”的“取舍”也是有
“方向性”的--其实就是他自己也承认的,从“反基督教”的预设
的立场对圣经思想进行割裂的“引用”和解释。
二、妇女
圣经是否真的象“反基材料”所说有一种“内在”的“重男轻女”
的思想?同样,如果我们持定某种信仰立场和“解读方法论”(如
“女权主义”的立场和“解读”),然後在圣经里面为自己找“依
据”,恐怕也能找到一些话来支持自己。但是相反的观点呢?基督
徒对此议题也有大量的论述,下面只连两篇存档,另外在《海外校
园》等上面也应该能找到基督徒关于这个问题的文章:
《海外校园》电子版
http://www.oc.org/gb_txt/index.htm
《上帝是否重男轻女?》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108bd00dd336ef4f8525693c006af44f
《女性主义、同性恋与基督教信仰》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fe781cbcef446c8a852567b00001e047
第二篇同时也论及同性恋问题,可一参考。
三、犹太人
“反犹主义”真的有“圣经基础”吗?这样的说法是典型的“反基
材料”曲解圣经的结果。下面两篇存档有具体的论述:
《新约的犹太特征》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90eb6525012d5a588525680900020c92
《回应“凡蒂冈向犹太人道歉”》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46743c3acb33a2f6852567e7006c6a26
另外我有一篇旧帖也涉及到这个问题:
《彼拉多有罪吗?》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a9315fd4c45bf04b852568e4006c0955
关于希特勒的思想和基督教信仰,请参考:
《希特勒是基督徒还是无神论者?》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3dbc440701692db5852567ab000aefce
另外,由于手头没有上下文参考,沈中所引马丁路德的话无法置评。
马丁路德当然不是“上帝的化身”,基督徒也不会相信“路德的话一
定符合圣经”,但是路德那一段话本身是不是在讲“奴隶制度的合理
性”,没有上下文也不能肯定。
四、同性恋者
沈中对“基督徒(圣经)仇视同性恋者”的“不平”从根本上说是把
“同性恋行为”和“同性恋者”,“罪”和“罪人”混淆了。确实,
同性恋行为是罪,而异性恋者也会有其它的罪,圣经里面论及同性恋
的罪的时候绝对没有“淡化”甚至否认其它的罪。“同性恋是罪”的
问题表面上看似乎是特别突出,究其原因,是因为有的人,包括“基
督徒”,非要“宣传”圣经没有说同性恋是罪等等。
基督徒的立场很清楚:“恨恶罪,爱罪人”,所以相信“同性恋是罪”
并不导致“仇视同性恋者”。在克林顿的事情上,基督徒的立场也是
一致的,实际上很多基督徒对克林顿所犯的罪是持同样的态度的,这
一点在中文网络上也曾经多次看到。
我们还是需要把关注点集中在“圣经对同性恋怎么看?”上面有一篇
已经涉及“解经”的问题,下面再连线两篇存档:
《关于同性恋的圣经解释》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ba0416022556071f852567c800811241
《南乡哥与网友谈“同性恋问题”系列》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3623f9f0065d17208525693c0071c5e1
后一篇系列里面对“恨罪、爱罪人”等等也有详细的论述。
五、残障人士
沈中以旧约律法中有残疾的人不得献祭的律例说明圣经歧视残障人士。
第一这里是在讲“宗教仪式的规条”,而且更重要的是从旧约到新约
时代这些“宗教仪式的规条”已经不再必需,就好象今天的基督徒已
经不需要杀牛宰羊到教会献祭一样(耶稣基督已经“一次献上”“挽
回祭”,他流的血通过每个基督徒的信心发生赦罪的功效)。如果你
再把旧约里面献“牺牲”的律法拿来说基督教对动物残忍(中国古代
也有献动物为祭的),我就不知道怎样“回应”你才好了。第二,事
实是基督教信仰的实践非常尊重和关爱残障人士,从关怀残障人士的
基督教的慈善事业就可见一斑(特蕾莎修女难道表现的是对穷苦贫民
和残障人士的歧视?)。今天西方社会对残障人士的特别关心和处处
照顾,也跟基督教信仰的传统有关。如果圣经真的是教导应该歧视残
障人士,笃信圣经的基督徒何以表现出关爱、尊重残障人士的“信仰
实践”?(有人拿教皇屈身俯就霍金“说事”,说什么“象征宗教向
科学屈膝”云云,教皇当然不能“代表基督教”,但是我看教皇的这
一举动最多说明他“老人家”对残障人士的尊重。。。)
关于“外肾受伤”,有更多的“解释”,请参考以下存档:
《关于“外肾受伤”》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7953223e464f57dd85256848001b34ea
-- §我不以福音为耻§
基甸 [email protected]
反驳方舟子 http://go.163.com/~jidianlinks/bofangji.html
※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150.135.116.1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