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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M-4突擊卡賓槍—理想化的M-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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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人: duanshun(2004-02-10 19:57:55), 站内信件

 
M-4突擊卡賓槍—理想化的M-16 
军事家 99。11


作者:狼行客 

  自從1950年代末期,美國空軍嘗試性的引進AR-15型步槍作為制式武器以後,軍用
規格的M-16系列突擊步槍廣受世界各國的採用與重視,間接影響了近代步槍小口徑化的
演變趨勢,迄今已歷經40餘年而不衰。雖然早於越戰時即有關於M-16步槍性能缺失的負
面批評,主要負責產製的柯特(Colt)公司與美國軍方卻仍寄予厚望,多年來一直持續
改良此系列步槍,終能逐漸發展出合乎理想的相關產品,在軍械廠商百家爭鳴的競爭時
代,尚能保有一定的指標性地位。 

  1983年,美軍陸戰隊率先採用經第三代研改的M-16A2步槍,它與先前M-16A1的最大
不同點在於改變了膛線纏距,以配合當時新一代的北約標準彈藥(5.56×45公厘SS109/
M855系列),使得有效射程大幅提升到800公尺,能夠保有與傳統口徑步槍相去不遠的射
程及威力,又可維持小口徑步槍後座力適中與攜彈量多的優點。其次,射擊模式的改變
避免可能發生的過度濫射,M-16A2特別將第三段原來的全自動改成3發點放(Burst)模
式,以強迫使用者達到節約彈藥與延長槍枝壽命的目的。其他諸如護手、槍托、板機握
把、槍口制退器(防火帽)、槍機助進器、照明座、彈殼偏向器等次要機構都有在設計
尺度、外型或材質上的改良。經此大幅修改之後,即使M-16A2仍然沿用舊有的氣體直推
式運作原理,整體性能(特別是可靠性)仍能符合美軍嚴苛的測試標準。值此新世紀來
臨的同時,M-16A2的役期也會延展下去,直到研議中的先進步槍定案為止。 

  M-16A2的推出時機,正逢西方各國槍廠致力研發同等級5.56公厘步槍的關鍵時期,
市場競爭者眾,搶走不少原先使用M-16及M-16A1的老客戶,加上亞洲及第三世界本來仰
賴軍火進口的國家,也開始自行設廠開發生產輕兵器,M-16A2的業績一度受到影響,僅
取得極少數外國客戶的訂單,遠不如早年M-16初問世時的銷售盛況。然而,由M-16A2衍
生出的各項子計畫仍舊陸續的進行,例如在1986年開始銷售的M-16A2 LMG重管支援型自
動步槍,以及隔年推出的柯特9公厘衝鋒槍,都是相關模組化的產物,M-16A2 LMG雖未
獲美軍採用(另行採購M249 Minimi班用機槍),但曾提供相當的數量給中南美洲游擊
武力,柯特9公厘衝鋒槍則被美國游騎兵部隊少量採用,參與了1989年的入侵巴拿馬戰役
,提供不少的實戰驗證,促使美軍研究人員再度重視非標準型步槍及突擊型武器的價值。 

M-4發展緣起 

  提起非標準型步槍的運用,美軍在二戰時所採用的M-1至M-3系列卡賓槍可為箇中經典
,此類槍械在巷戰及叢林戰場合能夠充分發揮靈巧的特性,不因射程較短而喪失一般的戰
鬥優勢,給予當代各國兵工界在發展突擊步槍時相當程度的良性示範,因此使得美軍在
M-16服役後,以相同理念發展更緊緻的衍生武器。1960年代後期至越戰結束前,柯特公
司依照不同任務性質開發了多種M-16步槍的短管槍型,分別提供特種、通信、後勤及空
勤部隊運用,遂有著名的AR-15CGX-5857及XM-177系列衝鋒槍出現,而後者則有不少數
量投入越南戰場實地使用。XM-177系列是早期M-16短管槍型中最精進者,除了以縮短槍
身長度求得緊緻之外,護手、槍托等細節也經過重新設計。不過,當年美軍是以衝鋒槍
的觀點來設定它們的相關規格,講究火力、威力之餘卻忽略操控性能,於是一般短管槍
型配合步槍彈(高裝藥量)的潛在毛病也出現在它的身上,尤以槍口火光及噪音最為嚴重。 

  若以單純機械工程觀點來看,要做出一挺擁有超短槍身的微型步槍輕而易舉,只需將
已知的構成條件盡量細緻化即可。然而,步兵用槍械畢竟得配合「人」的因素,使用者若
因槍械本身的缺陷產生違和感,影響任務的遂行,就稱不上是理想的裝備。步槍彈因裝藥
量較手槍彈高,槍管必須維持足夠發射藥燃燒所需的基本長度,槍枝本身才能擁有理想的
外彈道性能。XM-177(E1)剛出場時使用10吋(254公厘)長度的槍管,其他的實驗槍甚
至更短,緊緻化的目的是達到了,射擊時產生的火光與噪音現象卻非常嚴重,即使槍口加
裝大型防火帽,仍使得射手在夜戰時普遍產生眩目與聽覺受損的現象,導致疲憊而削弱戰
鬥力。這對於身處敵後的特戰人員而言,確實存有不利的影響,更何況準確性也不很理想。 

  技術部門後來將原有槍管延長1吋,並設計一種內部為三段式串形隔音間構造的減音
器/防火帽,才稍稍改善了上述的潛在毛病,改良後的槍型稱作XM-177E2,成為美軍越
戰後期至1980年代初最常使用的同級槍,只是改良後的尺寸長度與延長槍管達到相同功
效的效果其實相去不遠,而且延長槍管的射程與精度還會更理想,因此近十幾年來就不
在使用相同的槍口裝置了。 

  M-16A2 開始服役之後,舊式的XM-177仍在美國的軍警單位服役,特別是SWAT一類
的特警組織,彼時MP-5系列武器尚未佔有太多市場,此槍遂成為主要的突擊武裝;處於
都會類型的戰術環境,XM-177E2不受惡劣氣候限制,很能發揮輕便短小火力強的打擊威
力,受到警界的喜愛,但是民間有突擊步槍威力過剩,易造成意外傷害無辜的疑慮,使用
手槍彈的衝鋒槍(9公厘為主流)才又逐漸成為美國特警及反恐怖部隊所倚重的武器。對
於需要執行艱鉅特種任務的射手而言,H&K公司的MP-5系列衝鋒槍體積適中,又具有絕佳
的精度及射擊穩定性,自然廣受好評。美國人向來迷信的射擊制止力與絕對威力,普遍
存在「一擊致命」、使對方無從反抗的用槍觀念,即使如今美軍已經將9公厘彈藥列為標
準裝備,軍方內部仍然時而傳出不滿意其威力的聲音。與警方不同的是,美軍一直沒有
忽視短管突擊步槍╱卡賓槍的潛力,5.56公厘步槍彈雖不如.45 ACP手槍彈般擁有高制止力(stopping power),貫穿威力及射程卻更優秀,顯然9公厘衝鋒槍更能符合
「一擊致命」的條件,基於SS109彈藥的彈道性能比舊式的M193更為理想,柯特公司從
1984年起便以M-16A2為基礎,同時開發出新一代的短管槍型供美軍試用。 

  這些衍生的槍型曾先後用於戰術測試,並參與歷次特戰行動,如原廠編號為715
(早期原型)、723(美軍三角洲反恐怖部隊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軍方採用)、725
(游騎兵部隊試用)及727(海軍編號M-16/Mk4試用型)等型,他們在槍管長度、膛線
纏距、射擊模式及其他附件上有不同的搭配組合,以供軍方做多方面評估。波灣戰爭期間
,上述幾種槍型及標準規格的M-16A2步槍接受了中東沙漠環境高溫多砂的嚴苛考驗,除了
砂粒曾對槍機運作造成些許妨礙之外,並無重大的性能缺陷。因此,經過近一步評估,美
軍各單位決定從1992年起訂購發展更為成熟的M16A2短管型 - 編號RO777,以取代老舊
的M-3A1衝鋒槍、部份MP-5衝鋒槍及M-16A2步槍,制式編號則命名為M-4卡賓槍,以示繼
承半世紀前卡賓槍的地位。 

M-4卡賓槍系列的發展以及其特性 

M-4卡賓槍 

  亦稱為M-16A2卡賓槍,除體積較為緊緻外,製造與配備標準完全同於M-16A2標準型,
槍機比重及復進系統經修改後,可靠性遠比XM-177更為優良。M-4使用37公分(14.5吋)
長槍管,比標準型步槍(51公分)縮減約28%,兼顧減重及操作與攜行的靈活性,又不會
減損太多的射程優勢。此種槍管同時解決了一般短管步槍最為困擾的槍口音爆及火光的困
擾,可在不另外使用特製減音槍口裝置的情況下,避免對使用者造成太多不良的影響。 

  M-4最初是為空降部隊及特戰部隊所設計,同樣配備了高強度尼龍材質製造的伸縮槍托
,此槍托可行前後4段不同位置移動,配合不同體型者調節所需,以便攜行使用,由於槍托
尺寸適中而堅韌,貼腮瞄準非常的舒適,感覺不比固定托遜色。此槍因與M-16A2有絕對大
部分的零件通用,加上輕便且容易操作,目前美軍部隊有越來越多的單位紛紛改用它為主
要的個人武器,幾個月前剛結束的科索夫危機中,在該戰區執行和平任務的美軍地面部隊
,幾乎有半數以上的人員持用M-4,對講究快速部署與機動打擊力的現代化步兵而言,M-4
比標準型步槍可能更適合,就像當年M-1系列卡賓槍比M-1步槍更受美國大兵歡迎一樣。 

  考量到戰場支援火力的必要性,M-4亦可如M-16A2一樣加裝M203式40公厘槍榴彈發射
器,且不需要重大改裝,只需要拆卸下半邊的前護手,即可容納M203的機箱滑軌主體,
M-4前半段槍管雖然因管壁增厚而有較為粗大的外徑,仍切削出一段較細的預留「頸部」,
可供夾座固定機箱前段,此設計也可以加裝鎮暴武器或散彈槍,給予特戰人員極大的使用
彈性。此槍配備的射擊功能以半自動與全自動為主,但可應客戶要求換裝3發點放功能。其
傳統瞄準具包括一組L形可調式照門,可以前後二段調換,大覘孔標定0至300公尺內的近程
目標,小覘孔則標定長距離目標,這時可藉由精密的高低調節式照門座配合修正,其高低
調節輪刻度標示300至800公尺(實用射程以600公尺內較為有效),準星座另以微米單位
調解準星高度,故可直接以米數調整射距,而不必額外記取不同射程之彈著點,射擊精度
更理想。 

  不久前,M-4卡賓槍也被引進了台灣,成為法務部調查局的主要外勤武裝,如果將來
預算許可,應該也會向警方進行推銷。據筆者以往的訪談了解,警方的維安特勤隊初成軍
時,即有意選購M-16的短管槍型做為主要武裝,不僅是彈藥與零組件可以通用,M-16的性
能也頗受員警好評。不過,當時M-4尚未外銷,警界購入的M-16A2步槍也剛成軍不久,才
另外購買MP-5A5衝鋒槍取代。值得一提的是,維安當年配發的M-16A2步槍至今也使用超
過7年,部份射擊頻率較高的槍枝已經有超過15,000發以上的記錄,精度依舊理想,確實
讓使用者擁有相當大的信心。但是,如此一來柯特公司豈不是短時間做不了生意了?其實
,該公司正有意針對M-16A2的使用客戶,推出M-4的改裝套件,以台灣警界一般的訓練及
運用狀況而言,似乎更適合以此種方式進行提升,同樣可以獲得較短而合用的槍型。 

M-4A1卡賓槍 

  此槍與M-4的主要機件結構完全相同,但原來M-16系列步槍與機箱一體成形的
提把/瞄準鏡座,已經改為可活動的拆卸式,拆卸後原位置有一組鏡座滑軌,可直接裝置
各種瞄準儀器,而不用再固定於原來的提把上。M-16系列步槍的瞄準具及瞄準基線均比其
他的傳統步槍要高,其鋁合金提把強度雖可承受大型儀器(如夜視瞄準鏡)的重量,安裝
也極為省事,但使用者視線及頭部必須抬高,若不另附加槍托腮貼,通常無法將臉部作正
常的貼腮動作,感覺既不舒適也不自然,此鏡座滑軌基本上可以降低瞄視高度,也有加強
穩固附加物的功用。 

  其實相關的設計問世也有一段時間了,最早見於柯特公司1989年為美國陸軍研發的實
驗用ACR(Advanced Combat Rifle 先進戰鬥步槍),此槍是以M-16A2為基礎進行修改
,使用5.56公厘M855彈藥改造的縱列複合式雙彈頭彈藥(Colt ACR Duplex Cartridge)
,用以測試比較美軍在下個世紀前可能採行的新世代彈藥體系。柯特ACR在槍口及緩衝機構
(採液壓方式)上有所改進,整體後座力比M-16A2步槍降低40%左右,連射時的操控性非
常穩定,可是每射擊一次,此種新彈藥即有2顆彈頭飛出,殺傷力固然加倍,彈頭對於槍管
造成的磨損效應卻倍增,所以整個計畫不久即停擺。但前述的可拆式提把及鏡座十分實用
,略經修改後即分別用在幾種民用競技型AR-15A2步槍的衍生產品上,使用者可依運動射
擊或狩獵等不同用途換裝精製瞄準具或光學瞄準具,使得AR-15槍系的用途不再侷限於一
般的游獵或收藏。 

  面對未來的戰爭型態,僅有望遠功能的光學瞄準具當然是不夠的,從基本夜戰所需的
夜視儀器到全天候執行任務的熱顯像儀,整合多項輔助瞄準裝置的高科技光電設備,已成
為歐美各國步兵裝備的發展主力,可預見的是,這類裝備必將成為下一世紀戰場指揮與作
戰不可或缺的耳目。美國陸軍自1990年代初期,已開始為21世紀的單兵裝備作先期規劃,
部分接近成熟階段的技術更已經撥交第一線部隊於實戰場合中進行測試,這一套系統目前
正是以M-4A1做為個人基本武裝,為容納更多的額外配件,供測試的槍枝特別換裝
Knight's Armament Company廠的「多用途戰術護手(台灣軍品業界俗稱為
『戰術魚骨頭』)」,上下左右共有4組滑軌基座,可將光電儀器、強光探照燈、雷指器
、前握把、反射式瞄準鏡乃至護片(同一般護手)任意搭配附著,而不必刻意改造槍械
的外觀或重新整合各種單元組件。相關模組以輕質鋁合金製造,結構強度不成問題,瞄
準具拆、裝前後皆可事先歸零而不損及精度,但槍身整體前半段會略感沈重。外界另稱此
改裝槍型為M-4A1 ACR,以與原槍區分,而附有可拆卸提把的標準槍型則為M-16A3,但採
用數量不多。 

M-16A2突擊型(RO733 Commando) 

  看過由勞勃狄尼洛和艾爾帕西諾所主演電影「烈火悍將(Heat)」的讀者,應該會記
得片中銀行搶匪在行動曝光之後,與洛城警方於大街上展開激烈槍戰的經典動作場面。透
過該片編導Michael Mann及幕後工作人員專業與考究的呈現,「烈」片忠實呈現了真正
用槍方式及火力效果,尤以專業的眾銀行搶匪隨身攜帶的突擊步槍瞬間壓制員警手槍及
散彈槍、造成多人傷亡(便衣員警只穿著ⅡPlus級防彈背心)的劇情最令人震撼。在
5、60公尺以上的交戰距離,制服員警的散彈槍幾無用武之地,只能任憑歹徒拿著輕盈
短小的短管突擊步槍肆虐,最後還是便衣幹員們使用FNC卡賓槍及AR-15步槍奮勇還擊才
勉強得以壓制場面。 

  不錯,片中令員警幾無招架之力的短管步槍正是柯特M-16A2系列產品中最迷你的成
員 — 編號RO733的突擊型卡賓槍,正如銀幕上模擬的逼真效果,此槍不僅具備與M-4同
等的威力及火力,尺寸還更加緊緻。它改用29公分(11.5吋)長的槍管,槍托收縮之後的
全長僅68公分,刻意隱藏在西裝外套裡的話,很難被外人察覺,特別適合便衣情治人員的
秘密攜帶,緊急時不但能以旺盛火力制敵,也能以精準度取勝。目前在台灣使用M-4卡賓的
法務部調查局,據悉也同步引進少量的RO733突擊型試用,以評估超短槍管槍型的性能是
否合乎台灣地區的任務型態,不過據說廠商並不特別推薦,因為此款槍依然存在噪音及
火光等的基本問題,除非經過更嚴格的轉換訓練,否則面臨使用時難保不落得事倍功半的
反效果。 

  RO733型與M-4的彈道特性不盡相同,瞄準具比照M-16A1以前的標準,只標示0到300
公尺以上的二段式照門,照門座僅有左右風偏修正調節鈕,也就是說實用的射程大約在此
範圍以內,其他諸元、功能則和M-4相近,唯無法加裝槍榴彈發射器。 

機能增益型(Enhanced)M-16A2/M-4 

  此系列產品是M-16A2槍系中最新的精改槍型,以修正此一槍系問世以來許多應用上
的不便(並非缺點),來爭取更多美軍以外的潛在客戶。機能增益型槍系包括標準與各
式短管槍型,機匣可以按照客戶用途指定固定提把或可拆卸式提把,最大的改變是下節
套的擊發機構,由原來的3段式切換成4段式切換,將保險、半自動、三發點放以及全自
動功能同時包辦,操作上比較具有彈性。有趣的是,當年聯勤發展T65K2時,根據
M-16A2的點放機構基礎加以改造,在有限的下節套空間內同時放入4段切換的功能組件,
曾被批評為抄襲M-16A2步槍的概念,如今柯特以相仿的概念進行修改,不知道算不算是
某種形式的「反撲」? 

  就在本文截稿的前幾天,社會新聞又報導警方查獲重大槍擊要犯的消息,「照例」
又起出了一堆數量可觀的長短槍械,甚至包含一挺美國奧林匹克槍廠(Olympic Arms.)
製造的「BH-15A2」卡賓槍(近似短管M-16的民用武器);其實早於十多年前,M-16類型
的槍械不管是美製也好、菲律賓製也罷,經非法管道走私入台再被查獲的數量早就不可
計數,根本不算新聞,頂多在一次提醒健忘的納稅人 — 我們是處於什麼樣「安定」的
環境。或許今天在台灣會有質疑M-4這一類武器存在必要的聲音,但民眾與治安單位都不
該忘記,既然有歹徒無視法紀在光天化日之下槍擊無辜的孕婦,誰又能保證日後不會發
生更血腥的暴力犯罪?我們是否該建立更有效率的反制及嚇阻手段?就從用槍的態度開始
研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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