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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费尔巴哈:宗教的本质(12)
发信人: hornetc(九歌)
整理人: yanboguang(2002-07-19 23:29:00), 站内信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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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有一些限制,而这些限制至少是人站在宗教立场上想象到、感觉到的
限制,譬如说,人不能知道未来,不能长生,不能连续不断无忧无虑地幸福,
不能有一个无重量的身体,不能像天神一样飞翔,不能像耶和华(Jehovah,
犹太教的上帝。──译者)一样发出雷霆,不能任意使形相变大或隐身不见,
不能像天使一样毫无肉欲和冲动地生活。总之,不能随心所欲。这些限制只
不过是对于想象或幻想的限制,实际上并不是限制,因为它们是必然地以本
质为根据的。是建立在事物的本性上的;因此那不受这些限制约束的无限制
的神性的实体,也只不过是一个想象中的。幻想中的实体,只是为幻想所统
治的感觉或心情的实体。所以凡是宗教的对象,不管它是一个蜗牛壳也好,
一块石卵也好,只要作为宗教的对象,便只是一个心情的实体、想象的实体、
幻想的实体。我们说:人们并不是崇拜石头、动物、树木、河流本身,而只
是崇拜它们里面的神灵,崇拜它们的马尼托,崇拜它们的精灵,根据便在此。
然而这些自然物的精灵并不是别的,只是对于自然物的表象,只是自然物的
影像,或者只是作为被表像物、作为想象物的自然物,与作为实在物、可感
物的自然物不同,正如死人的精灵并不是别的,只是记忆中尚未消失的对死
人的表象和死人的影像──一些作为想象物的一度实际存在的东西,然而这
些东西,在一个信教的,亦即无教养的、不分对象与对于对象的表象的人看
来,乃是实在的、自存的东西。所以人在宗教中的那种虔诚而不由自主的自
欺,在自然宗教中是一个清楚的、明显的真理,因为人在自然宗教中给他的
宗教对象造了眼睛和耳朵,他明知这些东西是人造的、石头的或木头的眼睛
和耳朵,然而仍旧相信这是真实的眼睛和耳朵。所以人在自然宗教中只是为
了不看、为了一无所见而有眼睛,只是为了不想、为了一无所知而有心思。
自然宗教乃是表象与实在之间、想象与真实之间的显著的矛盾。一个东西实
际上是块石头或木头,在表象中便是一个活的东西,就看得见的说,并不是
神,而是完全另外一个东西,但是就看不见的说,就信仰说,是一个神。因
此自然宗教常有痛遭揭穿骗局的危险,因为只消举斧一挥,便可以使它信服:
并没有血从它所崇拜的树木里流出来,所以树里面并没有住着活的神灵。宗
教怎样躲避这些它在自然崇拜中所遭遇到的严重矛盾,怎样避免揭穿骗局呢?
只有靠把它的对象本身弄成一个看不见的、根本感觉不到的对象.弄成一个
东西,这东西只是一个信仰中、想象中、幻想中的对象,总之,只是一个精
神中的对象,因而本身是一个精神性的东西。 
  正如人由一个仅仅是物理的实体变成一个政治的实体,总之,变成一个
异于自然而集中于自身的实体,人的上帝也由一个仅仅是物理的实体变成一
个政治的、异于自然的实体。因此,人送到将自己从自然分开,因而进到一
个异于自然的上帝,首先只是靠使自己和别人联合起来成为一个公社,在公
社里面,那些异于自然力量的、仅在思想或想象中存在的力量,那些政治的、
伦理的、抽象的力量,法律、舆论、荣誉、道德的力量,对于他成了他的意
识和依赖感的对象,人的物理上的存在成了他的人本的、公民的或伦理的存
在的附属品;自然力量、支配生死的力量被贬抑为政治力量或伦理力量的一
个附属品和工具。宙斯是雷电之神,但是他手里拿着这些可怖的武器,只是
为了硬灭那些违背他的命令的罪犯、伪誓者和暴徒。宙斯是诸王之父,“请
王都生自宙斯”。所以宙斯以雷电来支持请王的权力和尊严。摩奴(Manu,
是印度古代的立法者。──译者)法典里说:“君王和太阳一样,烧灼眼睛
和人心.因此在地上没有人能向他看一眼。他是火和风.日和月,他是刑法
的上帝。火只吞噬一个不小心走近了它的个人,但是一位君王的火,如果他
发怒的话,是要把整个家族连同牲畜财产都烧掉的……他的意气里带着征伐,
他的怒气里带着死亡。”同样情形,以色列人的上帝以雷电命令他的选民们
走他曾经命令他们走的一切道路,“好使他们得以生活,使他们安适,使他
们长久生活在地上。”这样,自然力量的本身以及人类对自然力量的依赖感,
在政治或伦理的力量面前就宣告消失了!太阳的光芒照耀得自然的奴隶眩晕,
使他像喀钦的准按人(de katschinische Tarta)那样每天向它祈祷道:
“不要杀死我。”君王的尊严的光芒则照耀得政治的奴隶眩晕,甚至匍匐在
它面前,把它当作一个神圣的力量,因为它是握着生死之权的力量。罗马皇
帝的称号,甚至在基督教徒中间还是:“天王”(Euere Gottheit),“万
岁”(Euere Ewigkeit)。即在今日,基督教徒中尚有“圣上”(Heilig
-keit)和“皇上”(Majestat)之称,这是神明的称号和特征,也是君王
们的称号和特征。基督教徒们纵然辩护这种政治上的偶像崇拜,认为君王不
过是上帝的地上代理人,上帝是万王之王,然而这种辩护只是自欺而已。姑
且不论君王的力量是一个最易感到的、当下直接的、痛痒相关的、代表自身
的力量,而万王之王的力量只是一个间接的、想象的力量——上帝之被确定、
被看成世界的主宰、君王,总之,上帝之被看成政治上的实体,总归只是在
君王占有、决定、统治着人,以致被认为最高无上者的时候。摩娘说:“梵
天王(Brahma)在太初之始造了一个以纯净光明为身体的刑罚天使,供自己
使用,作为自己的儿子,作为刑法的创立者,作为一切创造物的守护者。由
于有对于刑罚的恐惧,这个宇宙才能安享它的幸福。”因此人自己使他的刑
法的刑罚成为神圣的、宰制世界的力量,使刑事裁判所的法规成为宇宙的法
规,使刑法典成为自然的法典。他让自然极度热烈地分担他的政治上的烦恼
和热情,甚至于使世界的存在依赖于一个君王宝座或教皇宝座的存在,这是
毫不足怪的。凡对于他有重要性的,对于一切其他的事物当然也有重要性;
凡使他的眼光昏暗的,也使太阳的光芒昏暗;使他的心脏运动的,也使天地
运动──他的本质对于他便是宇宙的本质。世界的本质、一切本质的本质。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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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
所非忠而言之兮,指苍天以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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