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xchuan(青魔手)
整理人: promised(2002-04-05 08:29:0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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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tolock 的大作中提到:】
:公司交纳住房公积金时,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 贷: 银行存款
:
:之后没有作其他的操作。
:直到今日,有同事要取款购房,在帐户中支取,方知道这个帐号也是属于公司及个人的。请问这要做会计处理吗?
:
:......
你们公司的处理从开始就是错误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也是你们公司的银行存款,你们现在的做法少记了公司的资产,也少记了公司的负债。按照规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里的存款,公司出一半,个人出一半。下面的举例,金额都是虚构的。
①在工资中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时的分录:
借:应付工资 200
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200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400
②进行住房公积金汇储时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专户 400
贷:银行存款—基本户 400
③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的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400
贷: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专户 400
“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专户”存款金额应该和“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应该相符。如果有精力,应该将“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帐户再分三级科目,具体到每个职工,这样只要你看自己的三级帐户余额表就可以知道职工自己有多少余额,也方便和银行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明细表”进行对帐。
你们公司的调帐分录应该是:
借: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专户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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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别人都说挨了青魔手的人生不如死,只想越快死越好,的确没有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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