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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清末保路运动的再反思(8) (转载)
发信人: vc()
整理人: renxingyu(2001-03-31 09:20:39), 站内信件
【 以下文字转载自 vc 的信箱 】
【 原文由
 [email protected] 所发表 】
                保路运动中的温和派与激进派
    
    
    清政府将川汉商办铁路收为国有的上偷,于五月
  初到达成都。成都商办铁路公司召集在成都的股东,
  举行临时会议,共同商议对策。
    商办派中的温和派,以在京的资政院川籍议员萧
  湘为代表。这些人已经现实地认识到,商办铁路可以
  说实际上已经破产,此路行不通已是无庸置疑的事实,
  尤其在政府已经明确广发告示取消各商办公司向老百
  姓摊派的租股之后,民间势必不再认购租股,而租股本
  来就是本公司股金的主要来源,既然连这种租股来源
  都成了问题,更不用说“募股有名无实,全不可恃”了。
  但他们认为,虽然继续坚守商办立场已经没有意义,但
  是,人们表面上仍然应反对国有,这样做的目的是向政
  府提出更高的要价,以争取更多的补偿金,这一实际利
  益才是保路运动的基本目标。用他们的话来说,那就
  是,“以索还用款为归宿,以反对国有为手段”。
    另一派是保路运动中的激进派。罗纶可以说是其
  中的代表人物。由罗纶等2400余人共同签名并由王
  人文代奏的奏折,反映了商办派中的激进派人士的基
  本观点。他们首先认为,铁路国有就是与民争利。其
  次,认为即使铁路收回国有,但也不能借外债筑路。
  因为“借外债是明明导外人干预财政也”。第三,即
  使不得不借外债,那么,也只应使外人仅对中国拥有
  债权而不能拥有抵押权,因为外人一但拥有抵押极,
  铁路无疑将直接或间接地断送给外人,“中国将步印
  度之后尘”,“外人占人干路,扼我财权,足召亡国
  之祸”。他们还认为,按铁路借款合同规定,聘用洋
  人为总工程师,就是间接地受各国银行的控制,认为
    即使固铁路建设所需,必须向外国购货,由于四国银
  行所在国(法德美英)有优先售卖货物之权,那就是受洋
  人束缚,等等。
    构成保路运动中的激进派的,主要是一些热血青年学
  生与中下层的士绅人士。他们不是腰缠万贯的大股东,
  对商办铁路过程中的种种困难内情,也并不清楚,与其
  说他们是受一些实际的个人利益的驱使而反对国有政策,
  不如说是出于对洋债抱有强烈的怀疑与不信任的态度。在
  他们看来,任何与外国商人与银行相联系的经济合同,都
  会被洋人利用来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和敲诈。他们所认为
  的合理的借款,座该是没有抵押的,应该是没有洋人作为
  总工程师的,在他们看来,给外人以优先购货权,就是受
  外人控制,而受外人控制就是路权尽失。
    在他们的论断中,现代中国人可以依稀地感受到
  自两宋以来中国传统的士大夫知识分子中的清仪派的影子。
    与中国传统的及近代史上的清流派相比,保路运动中的
  激进派的清流遣风表现在,他们也是同样地
“陈义甚高”,并热衷于不切实际的大言高论,清流派人
士在这种慷溉激昂的高论中,感受到一种宣泄长期压抑感
的快感。所不同的是,两宋式的士大夫,与
     清末中法战争与甲午战争中的清议派或清流党,均是
  以理学作为自己崇高原则的价值基础,而保路派中的
  清流士绅,则以经济排外的民族主义的封闭原则,以
  无条件地排斥外国贷款,以及“路亡国亡”的激进口
  号,作为他们所理解的爱国主义的信念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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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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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拉斯图拉黎明时起身,面对着太阳说:                        *
*  啊!你,伟大的星球啊!假如你没有被你照耀的万物,            *
*  你的幸福何在呢?我们取得了你的多余的光明,因此我们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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