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hopping()
整理人: shopping(2000-01-29 02:52:5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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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到的反应 ◆
·雷 颐·
中国近代史上十分悲壮的戊戌维新距今已整整百年。对近代中国来说,这一 个百年可说是“激荡的百年”。而这一历史事件在这风云剧变的百年史中屡屡被 人提起,不断被纪念,说明这一事件并未成为历史,而是和这百年史紧密相关, 和我们的今天仍有某种“意义”关联。百年前的事件至今仍不失其意义,从这种 角度来说,历史的发展尽管“风云剧变”,但似乎又太慢。今天,以这一事件为 中心对中国近代史作一番重新检视,就会发现,在历史、社会的变化面前,清廷 统治者总是作出一种“迟到的反应”,结果使社会变革的动力不断下移,丧失了 主动权。
从“太平天国”之后,中国近代社会变革的动力不断“下移”。今日认为十 分“温和”的“洋务运动”,在发轫之时却被指为“溃夷夏之防,为乱阶之倡”(与 今日“全盘西化”的指责一样严重),曾遇到今人难以想象、难以理解的反对。 以现代大机器生产制造枪炮船舰、通电话电报,明明是统治者在近代维持生存必 不可少的措施,却遇到统治阶级中冥顽不化者以“夷夏纲常”这类传统的意识形 态合法性的强烈反对。结果统治者中的开明者只能被动地绕开或躲过这种意识形 态的争论(作为统治者中的一部分,开明派只能躲避而无法“重构”这种意识形 态),在来自本阶级内部的巨大阻力中缓缓而行“洋务”。所以,是在平定太平天 国运动中取得一定权力的汉族地方官员,而不是满族中央“朝廷”,成为为“洋 务运动”的主要动力。
当“洋务”的发展将体制变革作为历史的要求提出之后,不是重权在握的中 央朝臣或或地方大员,而是“统治阶级”中的最下层,即功名不高的“读书人” 成为变革的主要动力,发动戊戌维新运动,变革的动力再次下移。当时以“公车 上书”为象征的“读书人”虽是统治阶级中的低层,但仍是“体制内”的阶层, 他们并不希望“革命”。有趣的是,“戊戌变法”总被指为“激进”,而清政府在 短短几年后实行的“变法”范围远远超过“戊戌”的“新政”、“立宪”却往往被 推为改良的典范。如“维新”时期根本未敢提出“废科举”,只是提出改革考试 内容,以“策论取士”取代“八股取士”,却遭到强烈反对。连康有为的弟弟、 后来成为“六君子”之一的康广仁看到反对如此激烈,都不得不劝乃兄缓行此策: “八股已废,力劝伯兄,宜速拂衣,虽多陈无益,且恐祸变生也……弟旦夕力言, 新旧水火,大权在后,决无成功,何必冒祸……”而在几年后的“新政”中,清 廷却不得不把几千年的“科举”制彻底废除。在政治改革方面,维新所作的不过 是减汰冗员、裁撤机构、设立制度局等“行政”方面的措施,并没有颁布定宪法 或开议会的谕旨。康有为曾说,当谭嗣同、林旭入为军机四卿后,“又欲开议院, 吾以旧党盈塞,力止之”。这些都说明“戊戌变法”实际上是非常“温和”的。 但清政府却以十分“激进”的手段对付如此温和的变革,“六君子”喋血菜市口, 康、梁等被迫流亡海外。当清政府连“体制内”的改革者都不能容忍,把他们推 向“体制外”时,社会变革的动力便又往下移,“体制外”的社会下层如留学生、 会党便不可避免地成为变革的主要动力。这样,一场社会革命便难以避免了。
“辛亥革命”这些年来几乎成为“激进”的代名词,但人们似乎忘记,被尊 为“辛亥之父的”孙中山并非一开始就想“干革命”的,而是想方设法、最后通 过王韬上书李鸿章,想走“改良”路线。只是在“改良”被拒之后,他才立志“革 命”的。清政府的“新政”和“立宪”之所以被辛亥革命“打断”,主要在于它 的“新政”完全是被动的。本来,在1989年5月“戊戌维新”时清政府尚有 一定的变革主动权,但是它却拒绝改革,丧失了一次难得的机会。只是在经历了 两年后的“庚子巨变”这种大流血之后,他才在“内外交迫”的情况下不得已而 为之地开始“新政”。1901年1月29日,慈禧在西逃途中以光绪的名义颁 下谕旨,表示愿意变法,称“无一成不变之法”,“深念近数十年积弊相仍,因循 粉饰,以致酿成大衅。现在议和,一切政事尤须切实整顿,以期渐致富强”。当 然,“不易者三纲五常”,“而可变者令甲令乙”。同时,命设督办政务处,作为负 责审查条议、推行新政、考核成效的领导机关。但此时为时已晚,形势已经剧变, 尤其是经历了庚子流血的巨变,它的统治的合法性开始遭到普遍的怀疑。由一个 合法性受到严重质疑的政府来领导对社会各阶层利益进行调整和再分配的改革, 的确有些勉为其难。
更重要的是,在几年之后再做这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它作更多的改革或妥 让。但清政府对此似乎并不察觉,各项亟需的、能缓和各种尖锐矛盾的“新政” 主要内容一拖再拖、迟迟不肯出台。此时,局限于“行政”方面的“新政”已无 济于事,人们开始提出“立宪”的要求。梁启超在1901年6月7日发表的《立 宪法议》一文中提出宪法“为国家一切法度之根源”,君、臣、民三者必须“共 守”。议会制可“永绝乱萌”,“今日之世界,实专制、立宪两政体新陈嬗代之时 也”,在这种斗争中,“旧者必败而新者必胜,故地球各国必同归于立宪而后已”。 到1904年,不少重臣都半公开主张“开国会”,出使法国大使孙宝琦上书称 变法所以没有成效是“以未立纲中之纲,而壅弊之弊未除”。“欲求所以除壅弊, 则各国之立宪政体洵可效法”。应“仿英、德、日本之制,定为立宪政体之国”。 地方士绅和商界首领对“开国会”的要求更甚。
但无论士绅如何一次又一次请愿,“开国会”的呼声越来越响,一浪高过一 浪,清廷就是不妥协,不愿让出点滴权力,拒不开国会,反而出台一个垄断权力 的“皇族内阁”。结果,使作为其统治基础的士绅阶层与其迅速疏远,最终弃它 而去。就在1911年秋,革命迫在眉睫,“造反”的导火索已经冒烟的时候, 清政府在成都对和平请愿“保路”的民众仍进行了严厉的镇压,屠杀几十人。这 一切,都使辛亥革命的爆发成为不可避免。换句话说,是清政府的颟顸与顽固, “造就”了辛亥革命。在还有一线希望的时候,它总是拒不变化;到了时机已逝 的时候,它才被动变革。它总是在下一个阶段才做本是上一个阶段应做的事情, 完全丧失了变革的主动权,完全是被“形势”推着走。
改革是当事各方以理性的态度妥协的结果,只要一方坚持不妥协,就无法改 革,社会矛盾必然以革命一类的暴力方式解决。一场巨大的社会革命,并不是革 命者的主观激进造成。在社会矛盾中,统治者往往居于主导的地位,革命往往是 由上层的种种“极端”触发而成的。人们总是称赞英国革命的平和,但在英国革 命时期,正是由于当时的英国统治者善于妥协,才使英国革命相对平和。纵观近 代中国的历史,满清统治者根本没有英国统治者那种审时度势的能力、容纳各方 的明智气度和不断的妥协精神。所以,与其说“革命”是下层“激进”的结果, 不如说是被上层的“极端”逼迫出来的。对清政府而言,戊戌时期本为它提供了 一次难得的机遇,但它却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把握这一机遇。这样,它后来便不得 不为此付出更高的代价,直到完全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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