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nettielicharlie(水仙不开花)
整理人: nanyuner(2002-03-29 20:41:0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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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片我永远融不进灵魂的森林。于是,我只能路过,无法停留太久。
————题记
喝酒。做爱。失眠。吸烟。
这就是忧一天的生活。
忧有一张极美丽的脸庞。却因为吸食了太多的尼古丁而暗淡,蜡黄。面容憔悴。需要搽很重的粉才能遮得住。
但一般人最先看到的是忧的眼睛。忧的眼睛清澈深邃,有时会闪烁着小女孩的天真和单纯。谁也不会想到,这双眼睛的主人,是个颓然的女人。
忧每天睡到下午三点起床。然后化妆。通常要化两三个小时。然后去江汉路上一家很有名的酒吧上班。
忧在那家酒吧很有名。有不少人都是冲着忧去的。她通常会把自己的脸涂上无颜六色,诡异美艳,然后穿着暴露的上装和超短裙,跳很露骨的舞,毫无忌惮地和与她搭讪的男人调笑。
凌晨两三点,忧通常会带着陌生的男人回到她在黄埔路租的一间小房间。光线很暗。房间很小。只能够放下一台电视和VCD,一个小衣柜,以及一张很大的床。忧就在那张床上裸露她苍白的身躯,和男人相拥着喝酒,看A片,然后激烈地做爱。忧的身体在黑暗中无力地摇摆。像朵鲜艳的小花,在诡异的色彩中,开花,然后颓败。流出腐烂的汁水。
忧以为自己会这样颓废安静地过完自己最美丽的时候。忧很喜欢看安妮宝贝的书。忧觉得书中的人和自己有相同的灵魂。在自己最美丽的时候死去。如同一出上演到高潮的电影戈然而止。这样的死法最美丽,也最让人怀念。比如说翁美龄。
但一个叫光的男孩出现了。
那是一个人如其名的男孩。阳光一样灿烂。有着开朗的笑和无谓的性格。没有受过挫折。像温室的花朵。让人痛恨。想要蹂躏。
光第一次去酒吧喝酒的时候就爱上了忧。他请忧喝了杯“一见钟情”。那是种果味的鸡尾酒。有着甜甜的芬芳和酸涩的眼泪。
然后他跟着忧回到了那个有着很大一张床的房间。但是当他进入的时候有些笨手笨脚。忧问他是不是第一次。他点了点头。单纯的孩子。却遇上了这样的女人。忧抚摸着他。
第二天忧上班的时候并没有预料到会再见到光。她有些吃惊。光对忧说,你还年轻,应该有明亮的生活。我要拯救你。我要给你幸福。忧的表情冷淡。你以为你是谁?不要以为人人都需要光明。我不喜欢别人干扰我的生活。忧只习惯跟陌生的男人上床,然后分离,然后遗忘。
不,不会的。光很有信心。
你会爱上我的。一定会。
随便你了。忧冷冷地转身。我要工作了。
(未完待续)
---- 生命是你们救的,欢乐是你们给的,
幸福由你们赐予,爱情因你们认识。
如今我悄然离去,我已认清了自己。
存在还有何价值?徒然破坏欢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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