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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个老外在中国(二)
发信人: whitesail(白帆)
整理人: ccu13650(2002-03-21 22:46:10), 站内信件
               一个老外在中国(二)
                作者:徐坤

    第—节课下来后,尼尔斯给人们带来的印象非常一般。首先在外貌上,就不太符合现在的国人对老外的一般感性认识和要求,说白了就是“震不住”:他教的这个博士班,都已经岁数一大把,基本是在25到35岁之间,腰围普遍都比他宽,身形也都比他壮,有的男生体重甚至多达他的两倍。人们怎么能惧怕一个干巴巴瘦、体重轻飘飘的老外呢?况且他除了说有点在中国执教的经验外,还没有什么太过硬的文凭。

    这学期一共来了三个外教,另两个是从澳大利亚和美国来的,都有教育学博士学位,有过多年周游列国的执教经验,一下于就在硬件上盖过了尼尔斯,把他比得无地自容。(当然,这些都是势利眼的学生们的想法,尼尔斯是否也怀有自卑感,谁也没法确切打探。)

    尤其是在体貌形态上,那两个外教一下子就把在座的学员们镇住了,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那个叫凯瑞的老太太,嘿,你瞧人家那个长相,那真叫个宽大、厚实,身材颇像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坐飞机都恨不能一个人要占了两个人的座位。但她看上去比老奥太太要滋润、瓷实,行动敏捷灵健,在课堂的狭窄过道上窜来窜去时,简直像个落地无声的母豹。她的一头金发总是打理得一丝不乱,一双眼睛瓦蓝瓦蓝的,盯着你看时,总是充满煽动、热忱和信任,嘴里不断的OK,0K,好呀,好呀,wonderful啊,太好了呀,总把学生夸得一朵花儿似的,说错了也照样夸你,让学生们都对自己的外语横生自信,以为自己真的就跟她夸的那么好呢,脸上都跟她一起布满无端幸福的光彩。每次她从学员身旁掠过时,都会带走一股淡谈的夜巴黎香水的幽香,把学生们都给熏得五迷三道的。

    老太太简直谁见谁爱。教学方法上也真是有一套,甚至连外校来旁听她课的人也不少。

    还有那个弗兰克.典型的美国佬,脸像大萝卜表皮坑坑洼洼,水分饱满,质感很强。体形庞大如大象,别人拔牙打一针麻药估计他得打仨。那家伙体臭浓重,饶舌贫嘴,一上课呱叽呱叽话痨似的,比起北京那些“京油子”一点也不差。他那典型的美国本土发音,正可以让学生们好好练;练自己的全球化耳朵。他也跟老太太一样,拿着教育学博士学位,哼着他的母语走遍了发展中国家。

    但是尼尔斯呢?尼尔斯不行。他果然是不行。在后来教学过程里,他的本科学历,他的诗人缺点。他的来过中国的狡黠特性,全都一一暴露无遗。

    就说他的本科学历给教学造成的障碍吧。一个正在迅速发展和掘起的第三世界伟大国家、他在此曾有过惊天动地一场婚外恋情的2000年中国,目前最需要的是什么?作为人文和社会科学专业的博士生们最需要学习和了解的是什么?这些他一概像是一无所知,一无所晓。从这方面来说作为一个外教他根本就不合格。不知道为什么,尼尔斯讲课时,本来有现成的2000年博士生英语教材他不受用,而是以他十年前在中国教课的教案为蓝本,根据他对中国十年前的记忆。还在讲什么有关高能物理、天体物理、量子力学方面的一些基础知识。(后来我们才知道、他当年教的是理科研究生,他之所以热衷于这方面的艰深内容,除了那时的托福和GRE考试自然科学方面题目偏多之外,也跟他那段极其辛酸的爱情故事有着密切关系。)

    更要命的是他的诗人缺点:敏感,孤僻,自尊,自以为是,情感反复无常,容易走极端……等等等等,全被他带到课堂教学里来了。

    比方说他在组织教学当中的随意性。他以为博士生的课堂是什么?以为是他个人的诗歌朗诵会呢?这是教学!学生们起早贪黑来听课,不光是要拿学分,而是要学到东西。上了一个月的课以后,学生们仍然不知道他每堂课讲课的规律是什么,一堂课都要讲些什么内容。有时是一进门就开始磨叨,胡乱寒喧,今天的天气啊,他的心情啊,他最近又看的书啊。寒喧到一半,开始讲写作,论文写作中“比较方法的运用”。还没讲几条,又想起上次布置的同学们的“主题发言”那个叫“seminar”的项目还没有做。于是转头急慌慌地点名叫:同学到前面来演讲。他讲课的随意性,在课堂时间掌握上的缺乏准确性都很叫人头疼。

    可就是这样,他还不允许别人提意见。谁提都不行。最严重的时候竟然跟学生较真说:“我尊重你的意见,你也应该尊重我的意见。”说这话的背景,只不过是在课堂划练习题、对答案时,他划错了,班上学习好的女生喜欢给他纠正一下。如此一来就惹得他不高兴,觉得没了面子,以后再点那个女生名时都显得恶狠狠地。他虽然不懂汉语,却完全从身形动作表情上来判断我们在下面说什么,因此常有误解。他讲课时只要有人在下面用汉语嘎巴嘴、交头接耳,他都怀疑我们又在说他的不是,立刻满怀戒备地搞民主集中,阻止我们说话。,

    尼尔斯最可气的地方还在于从不会欣赏别人,从不夸人,从来就没有表扬过学生一句。不光不表扬,而且在给人挑毛病的时候竟然那么不留情面。谁也不成想他会那样的苛刻,竟然在一个女生的主题发言结束后说了一句“awfully”.这是很可怕的评语,比单词本身“恶劣”的意思还恶劣。女孩子还是应届小女生,二十四五岁,还不怎么敢当众发言呢,又是从外省考来的,所以英语发言中不免就带点口音。尼尔斯因此就做评价说她的发音非常“恶劣”。待到小女生从讲台上一下来,座下有过在国外学习经验的大龄同学就对尼尔斯的评语感到非常气愤,说:这是一个几乎不被用的评语,在国外,老师是从来不用的,修辞的程度很重。他作为一个老师,怎么能随便用来评价一个女同学呢?他是有精神病吧?

    就是,他怎么会这样呢?

    真是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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