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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进化论讨论的实质与基督教信仰
发信人: gd-ldh(李杜韩)
整理人: yanboguang(2002-07-20 23:57:03), 站内信件
【 在 peddrluo 的大作中提到:】
:李兄的境界果然不凡
:
:演化论与圣经都是人类对自然现象的一种解释。
:
:但是在现代科学的检验下,演化论是显然占上风的。
:
:......


 九歌兄、aha_ha_兄、诚之兄:
多谢几位的发言。九兄和诚之对小弟过誉了,弟无法当之。我不懂科学,无法判断进化论是怎么样的一种学说,此点九歌兄、异调兄还有哈兄是最有发言权的。你们这方面的帖子我会再读,愿继续有教于我。

哈兄你推荐的《对科学的傲慢与偏见》一书,小弟还未听闻,好书很多,都想领略,愿兄告诉我出版社,出版日期和作者(译者)之类的线索,我能找的尽力去找。
至于兄说的小弟总喜欢对文理两科区别对待,以为理科不太懂文科的东东。这怎么说呢,我想也许是我的偏见和浅漏造成,但是这两大领域各有其规则和工作,则是事实。时下有人文科学向自然科学、数学靠近的边缘科学领域,例如经济学及其中的某些学科、社会学的量化测试原则、心理学中的生物学倾向诸如此类。这些领域除了社会学还相对稍为熟知一些外,其他我还是大略知道点而已。不过,文科内部的复杂却是公认的事实。
在十九世纪中叶起至二十世纪的七十年代之前,人文领域有一股非常强大的“科学方法论”之风,认为近代科学的精神和法则适合任何领域。这种科学方法的特点就是以普遍规律为求知的最高条件,对普选规律看成是宇宙间万物的规律,典型者黑格尔的逻辑学(代表作就是《逻辑学》)、如恩格斯在晚年著作(如《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提出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几大原理,二十世纪的典型例如逻辑实证主义的维也纳小组的主张(卡尔那普等)。这些理论要么都把认识自然与认识人自身,看成是在一个总体之内的事,完全可以通过“科学的方法”总结出宇宙和人心的所有规律,这些规律是共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人类认识的最高体现;要么认为人的认识只要象数学一样精确,准确就是一切。这几种著名的学说,不约而同,高举了“方法”的重要性,马克思主义方法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本体论和规律论的信条、逻辑实证主义的方法是“逻辑的法则”。只要方法对头,真理的认识就是必然能达到的。现在,随着社会人文科学领域家族成员的不断增多,对“方法”的渴望愈加强烈,这是人文领域仍占主流地位的认识准则。小弟所质疑的正是对这种“科学”方法的“统治”地位。
在我看来,方法与真理都是在历史中的,人类的实践活动和理解活动决定了方法的性质。具体的学科的历史决定了这个学科的方法样式。理解先于方法,并且决定方法。离开这一点,或者不把这一点作为本质中的本质,方法论的普遍化要求就极容易堕入教条主义的圈套,把方法凌架于真理之上。所以科学的世界观其最难说服人的地方就在这里。我始终追问:离开人类的历史性、活生生的“人”的状态和需要,而谈真理的普遍性和科学性,这是否是真理之路?数学思维也许根本不需要历史感的对象,但是人文学科如果离开了这个活生生的“人”,它能揭示些什么?
十七世纪,伽利略的方法使自然界服从于数学的法则之下,自然科学研究的量化准测得以成立,而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诉说的并不是古代的怀疑精神,而是一套新的方法论的起点:为了论证和辩明某种东西而采取的新的方向,并且是新的方法论之路,因为它断言“我的在”,是我经验到的,观察到的,感觉到的,这就是真理之为真理的标准。这种东西怎么也不能说是古希腊的哲学精神的复活。从自然领域开始的实证、经验和对方法普遍性、而且体系化的要求,很快影响到人文哲学,莱布尼茨、康德等的学说,不同程度是对这种新方法的正面回应。而到十九世纪后期和二十世纪初达到最顶峰。

哈兄,以上所言是我对人文哲学内部的理解和认知,这从科学的区域划分看,不属于理科的领域,但是理科的方法被一大批思想家及其追随者运用到了人文领域之内,形成了一个主流性的意见取向。我想我是质疑这些观念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上是简单的理由。因为小弟近日忙于写论文(“人在江湖”的苦差事),原本写开的两三篇东西都只得暂停了。日后我停下手上的工作,有时间了,我会把这方面的一些想法详细点说出来,请您,还有九歌兄、异调兄、磊禅兄和众位朋友斧正。

最后,我想补充一点的是我说过基督教信仰与科学认知的关系的一些想法,这里有表达得不太完整的缺点。我的想法是:基督教信仰的本质与科学的本质完全处于不同的两个层面上,两者不会产生要么是这个,要么是那个的对立选择,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基督教可以借助科学的研究成果丰富对自己的信仰认知,对世界的现状和历史有一个比古人更深透的了解,使自己处于时代之中,不要脱节,这种丰富大体是认识上帝创造之神奇巧妙。科学研究不需要有神论介入,但其成果并不一定就与有神论不能兼容,基督教对科学完全可以采取开放的态度;第三点是,基督教借助科学,要小心地但又应客观地纠正基督教历史流传下来的一些已经被证实是错误的信条信念,这些信条信念,一方面我承认是圣灵的工,一方面是人的历史具体环境造成的,不要把它绝对化为万世适合,搞“千古之内一字不易”,这样是自我封闭,自欺欺人。承认一个科学成果,如果对我们的信仰造成严重后果,那只能说我们相信的东西中有不真实的成分,有杂质,这杂质是人造成的,与真正的《圣经》真理无关,是我们误解了《圣经》的本质性信息造成的,这是第三;第四点,如果无神论以为科学的研究成果即能摧毁基督教信仰的基础,那它对基督教本质的认知未免太简单而不实了,当然这又不能完全怪无神论者,因为在基督教内都存在大量对信仰的经验主义、教条主义和机械唯心的认识,有好些观点被认为是基督教主流性的观点,这是令人感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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