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williamlong()
整理人: pig(1999-07-17 11:10:48),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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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恶语: 黑客 提交者: 恶人 于 北京时间: 22:56:52 9/15/98: 看见下面很多朋友说"黑客"被捕的事, 恶人觉得有话要说:
我不想从黑客主页是否享有言论自由来说, 因为谈到言论自 由我们中国人都会不太好意思. 当年有个叫遇罗克(?)的因 为表达了反出身论就被枪决了. 而我们知道, 很多所谓"战 犯"49年后却高官得做, 不论他们是否是战犯, 这件事说明 在我们这里, 说不顺耳的话比带兵打仗危险得多. 大家可以 想想粱漱瞑, 想想顾准....
在公安干警眼里: 传播网络安全知识(包括网络安全漏洞)= 告诉别人如何破坏网络 = 想破坏网络 = 想搞破坏 = 对国 家不满 = 该坐牢. 这和中国自古的统治思想如出一辙: 管 理国家关键是卡压堵封, 智力活跃是对皇帝的大大威协, 所 以, 我觉得柏杨的话有道理: 作为一个中国人没有什么值得 骄傲的, 因为500年以来中国几乎没干过什么让人值得骄傲 的事情. 大家如果看过红拂夜奔, 就一定能从"风力长安"," 水力长安"和"人力长安"中体会出这层深意. 顺便说说, 按照 这个逻辑我觉得首先要把全国的卖菜刀的人统统抓起来, 特 别是张小泉(还有十八子李)销量太大, 要统统枪毙, 因为按 照我国人民群众还不富裕这个国情, 坏人很多用菜刀作凶器, 所以卖菜刀就是提供凶器, 提供凶器就是想扰乱社会治安, 想扰乱社会治安就该坐牢, 或者枪毙. 如此类推, 还有烧砖 头的, 做板凳的等等, 统统都得抓起来.
黑客网页合法么? 肯定合法, 但是我觉得这无关紧要, 我们 有多少人干了合法的事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又有多少人干 了违法的事却毛发无损. 所以我进一步认为, "法制观念"是 否能深入人心, 还是大大的问号. 听说为了法制, 我们的专 家有要制定发婚外恋的法律, 我的估计, 很可能到了2000年, 我们拉屎的姿势也会有相关法律出台.
所谓"色情", 我的看法是, 首先我不知道ICEMAN主页是否有 色情网页的LINK, 即使有我觉得也没有什么, 这件事可以从 两个方面来说: 一, 大家如果看南方周末就会知道, 现在不 少地方开始对三陪小姐(我想成为地下色情服务不算过分吧) 征税, (即使)有个色情连接有什么关系呢? 二, 成年人为什 么不能接触色情的东西, 难道中国成年人比人家16岁儿童还 幼稚? 别人爱用男上还是男下和公安局有什么关系? 因为我 觉得做爱和"公共安全"关系不大. 我们纯洁的连正常的性教 育都躲躲闪闪. 其实如果我们都那么"纯洁", 也出不了12亿 人民了.什么事都讲究尺度, 你假装"思无邪"就没意思了, 况 且那也不是什么邪恶.
我又说废话了, 总之, 正经的说, 我为ICEMAN伤心, 希望他 的事能早了.
最后补充一句, 如果我们都用正版软件, 上网费用还象现在 那么昂贵, 中国就会涌现大批计算机盲和internet盲, 如果 有人认为这样可以卡住"不良外来影响"因而是个可喜可贺的 现象, 那我只能喊你声傻B叔叔,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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