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oner-21(微語)
整理人: rainny(2002-02-25 12:01:3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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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可是我仍然无法控制自己偷看了别人的旧信件。但是,请相信我只是在无意中明知故犯,主谋绝不是我,关于窃看信件,在阻止无效之后我转而合作窃看。受害者是我家老大和他的一帮死党,主谋是我家小妹。
事情是这样的,昨晚我跟妹妹睡大哥以前睡的房间,书柜里头都是哥哥的一些旧书籍,我随手拿了本《中国道教诸神》,有关道德的问题我总是时刻记在心间,妹妹却不知从哪个角落捧出一堆封尘的书信。偷看别人的信件是犯法的行为,估计哥哥不会到法庭起诉妹妹,但是目睹不道德的事情发生,我马上给予阻止并对小妹进行批评教育,但一切都是徒劳无效。妹申辩:如果是重要信件就不会随便摆放,这都是"不要"的信件。
反对无效后我躺在床上看书,却怎么也无法静下心来。妹妹盘坐在床上,时不时的"嘿嘿"窃笑,"哈哈"大笑,看到精彩处还大声的朗读,还把信件在我眼前扬来扬去,面对如此诱惑,唉!我叹一声,骂小妹:"你真是贱,怎么可以偷看别人私隐",我一边把信从信封里取出一边说:"那些正经的或重要的信件不要看它的,找些内容有趣点的。"我查看了一下封信的寄信地址,先确定信件是由哥的哪位狐朋寄来的,如果想从"窃看"中获取最大的乐趣,写、收双方必需是我们都认识的人,哥的死党中哪位文采较好,哪位风趣幽默,哪位是最搞笑逗乐的,这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所以找他们的信件看是最佳选择。
不看不知道,原以为大哥老实得很不可爱,求学期间十几年中,从未有过女同学踏进我家门,亲朋戚友夸都他持重老实,原来是保密功夫做到家了。想起哥当年说的:"我的恋爱是轰轰烈烈",那时候我还在笑:"轰烈?怎么在我看来是无声无息",唉,现才知那些年中有那么多女孩与他有着"私情心意",我这个当妹妹的真是"失察"。他的那些同学,在校期间都有着千丝情缘一帘幽梦,哥的死党有时也有与我讨论有关情感的话题,最搞笑的那位还挺爱逗我,想必都不会太介意我偷看他们的信件,我不断的忏悔不停的安慰着自己。
有一封本来是不打算看的,上面字迹清秀端正一看就知道是女孩子写给他的,可是我一看署名就非看不可,那是一位小妹妹写给已经在工作的哥哥。此小妹妹年龄与我差不多,是一位与我很熟的女孩的同学,我们一同到外面玩乐过,奇怪,不见她给我写信这信怎么寄给我哥了?其实我心里明白,那位与我很熟的女孩,她有很多同学都认识我哥,她们跟我在一起时谈的大多是关于我哥的事,她们到我家明里找的是我,暗地里想会的是我哥,哥私下也跟那一大帮的女生有连络,嘿嘿,这个我从来都不说破。她们踩着我这座"桥梁"搭建与哥的友谊,这种卑鄙的行为曾经我也很爱使用,理解理解,这个叫明来暗访。当年俺与某人的姐姐建立友好的关系(目标人物与姐姐的关系十分好),但常常是三人行,至于交情却是与她弟弟更好。这个算是高明但鄙劣的手段我至今都在忏悔,因为心感惭愧我倒是很真心的对待这位女朋友,即使是与她弟弟情不在了,不过后来由于地域的距离无法亲近。
至于那位小妹妹,一看就知道对我哥有意,她也知道跟哥是不可能的,文字里酸酸的提起传闻中哥的所谓女友,退一步以小妹妹般的死党身份给哥写信,我哥像有心躲避她似的过了很久才给她回信。那个小妹妹说给哥的信寄出后一个礼拜就天天去传递室等信,以为邮差把信弄丢了还把邮差骂了一顿,后来收到了信才知道骂错了,以下的不外乎写什么校园生活多无聊,一个人去看电影吃什么零食之类。此种内容的信确是小妹妹写给哥哥的,但是,是写给别人的哥哥。我才是哥的亲妹妹,可却从未给哥写过任何信件,唉,跟自己的哥哥有什么好聊的,哥哥也只管别人的妹妹!
这些书信都是N年前的了,哥至今单身,他的死党也都是光棍。
窃看书信是犯法的行径,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我在忏悔,但绝不会认罪,更不会坦白!
---- 暗云飘飘,望素月虚虚渺渺。孤月在浮云里忽隐忽现,月朦胧,夜昏暗。
秋风凄凄,独徘徊孤孤寂寂。沉沦中梦见前情与旧事,情已逝,人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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