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ygwz(输精光)
整理人: smallcatzj(2002-01-14 16:11:18), 站内信件
|
有一个女孩,大学毕业那年与男朋友赖在成都讨生活。两个人是同班同学,家里都在川南小县里,父母都穷。男朋友继续上研究生,女孩到一家报社谋得一份跑社会新闻的苦差。两个人住在郊外一个小区的出租房里,睡在一个床垫上,没有床架。每天用煤油炉做饭。女孩做。
女孩每天要骑车单程一个半小时上下班,经常到凶杀现场采访,当时呕吐,晚上做恶梦。女孩承担了两人几乎所有的开支,还偷偷攒点钱,时不时给男朋友添一两件行头。她自己穿街边店的东西,全是化纤的,不超过五十块。涂劣质口红过敏两次,嘴肿得像猪嘴。还是去采访---这样过了四年。她觉得这一切都是爱情。爱情就是这样辛苦。男朋友逢年过节叫她一声"宝贝",她就笑着打他一拳。
然后,男朋友和她分手,哭着说,谢谢你给我的爱。男朋友缺乏创造力,借歌词来用。提起分手原因,说是她没有女人味,不温馨不浪漫不打扮不收拾。男朋友揩了眼泪,拎着行李走了。女孩站起来,碰上门,到小区口招了一辆的士,坐到太平洋百货下,进去,轻车熟路地直奔资生堂专柜,轻车熟路地让小姐拿了支哑光酒红的口红,拧也不拧开来看一眼就付了钱。然后,坐在柜台前的转椅上对着镜子,仔细地涂。当丝一般柔滑芬芳的膏体划过嘴唇时,她的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