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ql8888(雨庐)
整理人: aaa234(2003-10-08 06:45:50), 站内信件
|
现行新股发行方式弊病多多,前人之述备已,本人虽是一小散民,亦不敢忘匹夫之责,夜不能寐,得一佳案,在此奉上,抛砖引玉而已。
在本人看来,新股发行的弊病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第一,公司的质地,不良企业包装上市之事时有发生,极大地挫伤了市场的公信力和积极性。第二,发行价格,价太高市场不愿意,价太低企业不服气。第三,一二级市场价差问题,从目前看,一味降低发行价并不能消除这一问题。
我的方案或许能消除这些问题,具体如下:
1,企业在上市前,必须加强申核,要引进司法部门介入,以保证公司的一切都是真实,完整,可靠的,上市后,要加强监督,尤其是舆论监督和会计监督,一但发现问题,乱世用重典,要让做假者不敢做假,不能做假,做不起假,尤其是公司的负责人,更要严惩,因为这种做假行为从危害程度来说比杀人放火盗窃还大,因为杀人放火盗窃只不过是对数人数家之危害,对社会财富的损失亦有限,而一个上市公司造假,危害性要大千倍万倍,银广夏,粤金曼、、、、、、等等的结果就是明证,没道理抢劫犯要判死刑,而造假老板关个把月就仍然香车美人地优哉乐哉!
2,公司股票发行时应采用市场定价原则,即在发行日通过交易所的报价系统由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分析填写价格和买入数量,以现金认购,一视同仁,收盘后以投资者填写的价格和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成交,直到卖完为止,第二天正式上市交易。这样做好处多多,首先,由于在认购中要自己确定公司的合理定价,可以使投资者自觉地加强对公司基本面的分析,逐步加强投资分析能力,这比开什么会都强。其次,可以消除一二级市场价差,因为如果机构的申购价太低,就买不到股票,价太高,就有被套的风险,无利可图,就会使一级市场资金回流到它该到的地方。再次,可以优化社会资本,使有前途的,好的企业募集到更多的资金。最后,在这种申购中可以最大地体现三公原则,消除目前申购中的不平等行为。
3,如果收盘后投资者的认购数量不足100/100时,可以由承销商包销或引入战略投资者,不足50/100时,说明该公司不具备上市要求,如强行上市,也只会是一个不断吞噬社会财富的无底洞,于国于民都无益处,应取消其上市资格。这样,也可以使承销商有了风险意识,从而向好的企业集中,从另一方面堵住劣质企业的上市之路。
怎么样?完美吗?如有不足,欢迎指教!
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中国能出现像可口可乐那种让股民放心拿上几十年的股票。
---- 我是中国股市的孙子
我深深的爱着我的股票和股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