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taxitaxi()
整理人: calmwool(2000-06-23 07:59:3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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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才看了95年版的《红字》,真遗憾。我的意思是要么就不看,免得生气耗了 元气;要么就早点看,这样这篇檄文就可以早点见诸网上了。
论篇幅,95版的《红字》倒正好:135分钟但改编者却是以弃原著之精华,补狗 ?之情节&人物&场景为代价经营出这么一个合理的片长的。结果是:小说的风格 遭到了毁灭性的颠覆。——怎一个惨字了得!!!
我们看到的是改编者浪漫得一塌糊涂的想象:海丝特是怎样踏上这片土地和牧师 是怎样开始发展到高潮的——这可是《红字》的“前传”啊!又强调海丝特是在 误以为老公已经死去的情况下才和牧师烈火干柴一触即发的。为此还用了一定的 “片幅”来讲述海丝特她老公罗杰普恩乘坐的船是怎样遭遇印第安人他又怎么幸 免于难被带到部落他的可怕天性又怎么在部落生活中显现出来。其实即使没有这 些戏(本来就纯属无中生有),我们也可以知道海丝特的爱情是纯洁的海丝特她 不是个荡妇海丝特的老公不是好东西。
于是海丝特被公开审问后的重头戏被残忍的阉割掉了许多,这本身已是一大败笔 。戏行至此,我幼小的心灵就在祈祷:千万别再出什么岔子了。没——想——到 ——
第一,海丝特挂上红字后忍辱负重,处处行善,以她的人格力量感化当地居民。 对不住——没有了。
第二,牧师日渐消瘦,不断在密室中鞭笞自己,并在胸前刻上红字。对不住—— 没有了。(本片结尾时,牧师还健壮得能挥拳扁人。奇怪也哉!)
第三,书中有些很好的细节。例如,海丝特与牧师在林中密谋私奔时,她将红字 摘下,而她的小女儿——珠儿却用一种陌生的眼光看着她,直到她又无奈的将红 字戴上。这个自然也——没有了。
第四,对小珠儿这个人物,霍桑并没有吝惜笔墨,编导却很吝惜胶片,对这个孩 子的古怪精灵、桀骜不驯只字不提。可怜的珠儿在片中退化成了一个平庸的小娃 娃。
第五,更让我咬牙的是罗杰普恩的形象。他不再是以朋友身份潜伏在牧师身旁的 伪君子,而是频频与当地“领导”接触,走上层路线以达到目的;他不再是那个 以对话方式对海丝特与牧师的心灵施暴的阴谋家,他竟然不再恪守非暴力原则, 在得知真相后居然趁着夜色去刺杀牧师(可惜误杀他人);他不再是那个不达目 的不罢休的复仇者,当他发现自己误杀了别人时,竟然——可怜的老头——他上 吊了!!!苍天在上,那个最阴险最狡猾最顽固最能代表《红字》风格的罗杰普 恩上哪儿去了?
第六,最最让我咬牙的是影片的结尾:不是牧师在布道后预感自己将死,用最后 一点力气对大家,包括对罗杰普恩(而在片中他老人家先走一步了)说出真相, 然后死在海丝特怀里。而是在法场上,牧师见海丝特即将因涉嫌施巫术而被绞死 ,便当众坦白(其言语也远比原著中来得新派直接,就是赤裸裸的两句:I love this women.I am her child's father.),要求替死。死则死矣,倒跟原著“ 殊途同归”,尽管打了折扣,倒也有几分凄美。偏偏说是迟,那是快,一队印第 安弟兄杀入法场,救出这一家三口。于是他们远走他乡。于是像格林童话的结局 那样:“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看来编导在竭力帮海丝特圆梦呢。
《红字》的小说,依我看,拍出来应该是三个人的戏,而罗杰普恩是个很值得挖 掘的角色。整个小说是一种阴风惨雨的氛围,而本片完全偏离了这种基调。改编 者一片天真烂漫的为爱情、自由大唱颂歌,不惜加上一些无关紧要的角色和画面 (从海丝特与牧师交欢时,海丝特的女奴沐浴的这组平行蒙太奇中可以窥见编导 的这种意图),不惜用可笑的编排为二人的最终结合扫清一切障碍,不惜冒犯霍 老爷子的在天之灵和无数喜爱《红字》的观众,譬如我。
名著之所以为名著,自有它的高明之处。改变名著者最应具备的一点素质就是: 忠实。自作聪明要不得。国内如《雷雨》,国外如这《红字》,在我看来都属于 那种一开始就定错位的蹩脚改编,说好听叫“瞎改”,说难听就叫“强奸”了。
不如这样,凡是要对名著“大刀阔斧”一番的影视工作者,都学人家周晓文“气 死历史学家”那样,扯出一面“气死文学家”的大旗。这样我们早早就知道该敬 而远之,免得看过以后再大呼上当,写一些无聊的檄文,作一些无用的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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