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ccu13650(Ryu)
整理人: ccu13650(2002-12-26 18:06:4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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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转载自oversea版ccu13650的《如何在日本申请永住》★ 永住指的是在日本持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不变更原有国籍的情况下,获得在日本永久居住的一种在留资格.在欧美国家,永住成为绿卡.
申请永住的外国人,必须是在日本持有在留资格的人.永住申请需要经过法务大臣的审查批准,受理部门为申请人居住地的地方入国管理局.如果在东京居住,申请部门为东京入国管理局的永住难民科.
申请永住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
1.品行善良
申请者在日本生活期间,没有前科劣迹.既没有被课以刑罚,也没有小偷小摸的行为.另外交通违反,和邻里争吵,不缴纳所得税,住民税,也属于品行不端行为.总之品行善良就是不被社会所批评.
2.有资产或者技能,在日本有生活保障
资产包括房产,贵重金属,饰物,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技能是有专业的技术能力,以此在日本获得收入供生活之用.概括的说就是在日本的现在和将来不存在经济上的问题.
3.在日本永住符合日本国家利益
这一条比较抽象.申请人只要不存在侵犯日本国家利益,就算是符合条件.如果参加了黑社会,就属于不符合日本的国家利益,永住申请将不被批准.
办理永住的条件是:
1.在日本生活10年以上,日本人的配偶需要结婚3年以上,子女需要在日本居住1年以上.
2.短期滞在签证一般不可能直接申请永住.
3.日本人的配偶或者是子女不需要提交纳税证明和资产证明
5.永住被批准后,因为国籍不改变,所以还有在市,区的役所办理外国人的登记,出国时候,也需要办理再入国的手续.
6.永住的手续费用是8000日元,许可后向申请部门提交.
---- 好孩子上学堂,坏孩子走四方,既要上学堂,又要走四方的,就是我们这些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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