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uckjoyce(朝彦)
整理人: summer1123(2004-10-19 19:42:28),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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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how_123. 的大作中提到:】
:至今仍为我当初稀里糊涂的决定而耿耿于怀我来这里做什么?有了好好的学校不要;有了舒舒服服的家庭,朋友也不要;有了那么出色的女朋友还不要...只身一人跑到这里来受罪,我究竟是为了什么?
: 好学校没有了,没关系,应为我还有求学的机会;温暖的家,朋友不在了,也没有关系,只要我回去,都会回来的;可是最心爱的女朋友没有了,我去那里找?
: 当初走的时候,应为不忍心看她难过,所以我选择了先斩后奏.她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临走前的最后一通电话,为我们画上了一个泪迹斑斑的句号.
: 是我提出要分手的,应为异居两地的爱情是很难维持的.两人不能电话联络,又不能书信往来,见面是更不可能,这样子那棵爱情树是早晚要枯死的.与其等待这样的结局,还不如让我早点来自己结束,虽然我是多么多么的舍不得.
: 可是我错了,我根本就无法忘记.那位朋友说对了"一个女人的爱是很长久的,说不定她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我至始至终都忘不了,我更无法尝试去接受另外一个,虽然她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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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位身受过其害的女孩,你的一针见血,让我不由的想起了那一幕,一样的台词,一样的感觉,一样的体会,一样的痛心。我和他分开两年了,直到今天,我真的依然心爱着他,但明知道这一切都已结束。但上天又让我俩重遇在电脑里,我们联系上了,惊喜的感觉在我俩心中保留了大半天,这种感觉才是我们真正的感觉。做不了情人,就做朋友吧!让这份爱留在心里,留在心底,毕竟彼此深爱过对爱,这已足够了。如果觉得后悔就去争取回来吧!情由天注,缘由我创!希望这句话可以给你一点启示,要爱就去爱,不要在考虑,不要再被糊涂的决定冲跨你的爱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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