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ojisan()
整理人: dianababy(2001-11-22 16:18:29),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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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阳 之 恋
(现代小说) 作者:方丈
(第一章)
想不到这场雨还真够大的。
今天是星期天,上午十一点,我才从睡梦中醒来。不用拉开窗帘,听到这毫无规 律可言的
嘈杂声,我就知道从前天早上到现在,它就没有停过。翻身下床的那一刻,突然 想起,最
后一次见到她,不也是下着这么大的雨么?
我曾听人说下雨是天上龙王在吐水,那我相信这个叫龙王的家伙,最近肯定受了 不少委屈,
不然怎么会吐了三天二夜的苦水还不肯停。
不过他比起我来说,还是要强多了,好歹他有了委屈,可以让全世界的人都不得 安宁。而
我,最近烦着呢,想找个人说说,却无人肯听。下这么大的雨,又能上哪儿去散 散心呢?
老习惯,只好虐待我那可怜的键盘了。当我噼里啪啦不停的敲打它半天后,自己 就会轻松
许多。毕竟我已经把一肚子的不愉快全塞到他的肚子里了。
昨天晚上在电脑前面一直坐到凌晨3点多,一边做主页,一边在网易社区里到处灌 水,贴
一些酸掉牙齿的文字,几封自认为无比风趣幽默其实叫人看了肉紧的征友信。希 望老天
保佑能有美眉注意到我。因为经验告诉我,雌性动物对酸性物品一般都比较敏感 。
结果雌性动物没有引来,动物凶猛倒是上演了,一个版的斑竹宣布无限期封杀我 ,罪名
是光天化日下意图勾引良家妇女;另有一个回复的帖子说我抄袭他昨天写给女朋 友的情
书,严重警告我侵犯版权下次决不客气。
我只好学习第四次反围剿时的红军前辈,来一次战略大转移,跑到聊天室去寻找 目标。
却发现半夜三更不睡觉在网上逛荡的全是自己的同类项,清一色夜“狼”。
好不容易看到一个娇滴滴的名字在线上,赶紧送过去一句亲热的问候,却没有任 何回
音,才发现“她”已经深陷狼群了。
看着他们一个个殷情万分小心谨慎生怕吓跑这唯一美眉的样子,还真弄不明白, 到底
是羊入“狼”群还是狼入“羊”群了。唉,每到这个时候,我就开始后悔,谁要 我是
“全拼狼”,怎么赶得上那些“五笔高手狼”们腿脚利索呢。
不过后悔归后悔,我从来就没有想过去学习用五笔打字,第一个原因是懒,能打 不
就行了么,要那么快干嘛,我又不是靠打字混饭吃。第二个原因还是懒,公司里 边
总有些老资格的家伙们,比我更不求上进,干脆连打字都不会,要写个报告文件 什
么的,老是拉着我们这些年纪轻的,说什么你们打得快,拜托帮帮忙,活象是他 的
秘书似的。
所以呢,我就一直不去当“五笔狼”,免得人家老找我帮忙。人怕出名猪怕壮, 公
司里面谁打字最快谁就最倒霉。一天到晚,噼里啪啦不停。公司业务忙的时候就 得
开始唱“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棗更凄惨了。而基本上,公司业务清淡的时 候
很少。
其实真要怪就怪我们老板了,连个打字小姐都舍不得请。办公室里全是大老爷们 。
中午12点开饭,11点半办公室里就全空了。干什么去了?全“噌”到餐厅去了!
整栋楼里就算我们公司的家伙们吃饭最积极了,因为只有这个时候,才有机会
看看其它公司美丽的OFFICE小姐们。
在餐厅里欣赏美女有两大好处:第一是可以增强食欲,难道你没有听说过“秀色
可餐”吗;第二就是,就算你看美女看到直流口水,也可以面不改色地称是因为
这里饭菜太香肚子太饿而引起的自然条件反射。
当然,也只能是过足眼瘾而已。因为,漂亮的鲜花后边总是站着 “园丁”或者说
“护花使者”之辈,警惕性极高。一旦有人试图靠近他看护的花朵,马上就是一 副
“提防资富坏反”的面部表情,如同跟你有深仇大恨似的直盯得你心里发慌知难
而退为止。
公司的业务很繁忙,常常是加班加班再加班,从早到晚,一整天不停地忙,经常
是一大早到公司,晚上回到家里都是星光满天了。有多久没有女朋友了?恍惚中 ,
都忘了我的生活曾经有这样一种称谓的人存在过。
只有周末双休的两天,才能够放松一下紧张的神经,可以自由支配。按说应该去
谈谈恋爱、逛逛街,看看电影之类的。可是一般这两天有一大半的时间,都是
在床上睡觉。另一半的时间呆在网上狩猎。只是不太清楚,到底是我在寻找猎物 ,
还是在等待别人猎取我?
基本上,目前我的生活中很少有女性的存在。除了在电梯里遇见的同一个写字楼
的小姐们,见得最多的可能就是我住的公寓里做清洁的大妈了。她是我们几个单
身汉请的钟点工,每隔两天来帮我们做做卫生洗洗衣服。幸好因为有她,哥们几
个出门还算是人模狗样。
而我现在认识的女孩子几乎全都没见过面,有一半估计大多还是“男扮女妆”,
为什么?因为全是在网络上认识的。我的工作绝离不开网络,当然我也绝不会
放过任何在网络上可以认识女孩子的机会。有谁见过糖果店的营业员上班的时
候不是嘴里不停地吃,下班不顺手抓一大把糖再回家呢。
更当然的是,虽然我可以在网络上和我看得顺眼的女子打得火热,甜言蜜语极
尽泡妞之能事。我想也绝不会跟任何一个女孩来一场真正的恋爱。因为,我始
终无法忘记的是--她。伤过她的心-- 其实自己更伤心--的她。
仔细想想,为什么现在会如此地繁忙,也许,在潜意识里自己认为,忙碌充
实的工作可以让我少一些时间想起她吧。
我还听说,爱情,是可以让时间来冲淡的。可是严格地说来,我和她的关系,
自始至终都没有以恋人的身份出现过。虽然她爱过我,我也爱过她,却是错
开的爱:就如同不同波长的FM信号,始终无法同时在一个收音机上收听得到。
可是我依然坚持不停地转动我的调谐器,多希望能再收到她发出的信号........ .
(待续.......) 2000/1/14
(第二章)
先来说说是怎么认识她的吧。
我想或许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我的同学陈蕾的婚礼。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她结婚
那天是1997年10月18日,一个奇热无比的星期六下午。据第二天的晚报统计:
当天全市有300多人中暑进了院,其中还有十几位厌倦了夏天的老同志干脆甩手
去了西方清凉世界。
我长这么大,认识的同学同事和各种朋友,不算太多,当然也不算少。我也参
加过不少朋友的婚礼,豪华的寒酸的,有些场面全忘,有些依稀还留有印象。
那绝对是因为在婚礼上看到了令我惊艳的新娘,或者是有人搞些恶作剧把新郎
整得无比凄惨。听说还有害得去住院的事情发生,比方说让新娘嘴里咬根牙签
串几个樱桃,非要新郎一个一个咬下来。本来是想看到无意中亲嘴的镜头,
结果新郎却把牙签吞到肚子里。
因此,我暗暗下了决定,到我结婚的时候,打死我也不会大摆宴席请客,顶多
发发喜糖通知大家一声,我方丈终于找到自己的庙啦。但估计这个愿望这辈子
是甭想实现的:我妈她老人家是不会允许放过这个可以名正言顺大肆收钱(红
包)的绝好机会。
没错,我能够记得陈蕾的婚礼,确实是基于以上的第一个原因。不过不是新娘,
而是伴娘。那一天在婚礼上,我第一次看见了她。
我们一大群狐朋狗友结伴来到陈蕾举行婚礼的酒店所看到的第一眼,是穿得无
比隆重在这种炎热天气却感觉有些滑稽的两个人站在门口。一个满头珠翠裹在
奇长无比的红色婚纱里,另一个西装革履油头粉面。两人都是浑身的碎纸屑,
地上也全是,金光闪闪的那种。
“傻傻的我在痴痴地等”的这两位,当然就是新娘陈蕾和她的新郎了,按照风
俗,他们应该在婚宴开始的一个小时前,就得站在饭店门口等候贺客了。两个
人看起来都是精神焕发,因为面上都放着光,是让酷热的太阳晒得满脸冒油
而反射的光。
现在是十月中旬了,按说是秋高气爽的好天气,参加婚礼穿西装系领带正合适。
可是在武汉,这个月平均气温是决不会低于30度。估计那天达到了37度!所以
我们依然是一付夏天的模样,T恤、短裤,花里胡哨的文化衫,竟然还有人汲
拉着拖鞋!绝不象是去参加隆重婚礼的贵宾,倒活脱脱是一群去凑热闹且随时
准备起哄的闲人。
我之所以罗嗦这么久来解释那天天气是怎么的热,只是想说明,那一天去赴宴
的绝大多数人都是穿得非常随便的。而那天的她,却是多么引人注意啊,我从
来没有见过也没想到T恤和牛仔裤可以穿得如此醒目!
我常常觉得,参加朋友婚礼最头疼的事情就是送礼了。如果关系很普通,被
邀请的话,随大家送些礼金就行了,人家送多少我就送多少,够爽快的。当
然要是一个月内碰上好几次的话,心疼就不可避免了。不过也要是关系够铁
的话,我常常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送红包吧,总觉得全不用心太不够朋友,况且送得少了有些对不起这么好的
关系,太多的话自己一样心疼,俺也是靠每月这几个铜板吃饭的啊。听说有
人为了死充面子写下欠条一张,,更有甚者竟然送上上千大洋的假钞。所以
每次朋友结婚,我都会想心思送些比较特别钱花得不是太多而够分量的东西
才行。
我们一大堆同去的人嘻嘻哈哈地祝贺过这对可怜的新人后,就纷纷递上所带
的奇奇怪怪的贺礼。有送羽毛球拍的,也许他希望这两位不要忘记锻炼身体;
有人送的是个随声听,因为她知道新娘喜欢流行歌曲;我送的是一大堆VCD碟,
可不是少儿不宜的那种,全是些现场演唱会。当时VCD还刚刚开始普及,所以
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喜欢的。还有人送台灯、送钱包等。当然更多人图简单,
一个红包打发了事。
(待续......)200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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