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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而已~
发信人: feiwei621(菲薇)
整理人: jz_love6(2001-11-21 19:42:55), 站内信件
曾经有个愿望:要做一个作家。于是拼命写呀写,把名著什么的读呀读,学这个作家的措辞,学那个作家的文笔……也不知道是不是学得太累了,发现文章里没有一样东西是属于自己的,于是渐渐地对写作没了兴趣,一看见作文就头痛发呆。然而始终没有放下小说,它们还是那么令人爱不释手。
再次喜欢上写作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是因为有一篇文章拿了95分。我还记得那是写我和我的鹦鹉“丽丽”的。我把那篇文章抄到了日记本里,至今还珍藏着,可是“丽丽”已经不在了——虽然铅笔的痕迹以变得朦胧,文采显得极为逊色,但那是所有文章都不能比拟的——正是我和“丽丽”的那份真挚的感情,使它变得无与伦比,并洋溢着那份浓浓的情谊、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再后来,写作对我来说是发泄的一种方式。把一大堆“垃圾”全搬到作文里,然后再揉成一团扔掉——爽!也许说出来有点令人难以置信,但事实是这样,这习惯现在还没改掉。或许称它们为“作文”有点过分,但我本来就觉得“作文”是个贬义词,我只把我喜欢的文字称为“文章”。至于“作文”和“文章”有什么不同,我也不知是不是该这样定义:“作文”是被迫“作”出来的——例如老师布置的;而“文章”是自己随心所欲“写”出来的真情实感——例如……
向来都不喜欢把自己写的东西再看一遍,可能是再看的时候没了那份“好奇心”,已经知道下面写的是什么。所以作文文章一般都不存稿,写了交了就算。
也是前几天,才偶尔在一个柜子里发现了自己从小到大写的每一篇文章,很厚。可能是妈妈这么用心帮我保存这些涂鸦吧。于是一篇一篇地看——奇怪!这都是我自己写的文章,怎么我都忘了自己曾经写过?真的是我写的吗?——就是我写的。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写在了文章中,很真。虽然文章中的有些事已经忘了,但看回来仍能感到那时的心情。很享受那种感觉。
突然觉得是应该把自己的作文文章保存下来的——虽然写了以后会记得,但总会有忘了的时候,到真正忘了再看回来,就能感到这些文章的价值。就像日记。
那时真的很感谢妈妈,感谢她为我留下了记忆,使这些本来已经逝去的记忆没有真正地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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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don't talk to dogs or cats at raining 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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