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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西部开发,IT先行
发信人: hnyjchuhong(楚泓)
整理人: hnyjchuhong(2001-11-19 19:03:56), 站内信件
西部开发,IT先行
 
 
 
 
 
作者:朱文鸣   2001-11-16 
【来源:投稿】 
    在中国经济未来的发展中,西部开发的成功与否,无疑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西部开发和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和企业将扮演重要的角色。传统企业如何向信息化转型?政府如何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以及如何形成具有自己优势的核心竞争力?这一系列问题,都是我们在谈到西部大开发时所必须面对的。
    “要想富,先修路;要发展,先上网。”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同道路交通建设相提并论,是西部开发中引人注目之处。信息交通与道路交通同样,它的发展程度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西部开发“应处理好建设与管理、计划与市场、产品与应用、重点与普及的关系”,一定要注重在引进资金、项目的同时,引进新的管理模式、新的理念、新的思想,要注意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工作,切忌一哄而上。建立高起点的信息基础设施对西部未来发展的重要意义已无需再细谈,迎面而来的问题是:建立怎样的信息基础设施?我们要达到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在众多道路中我们应怎么个走法? 

    让孔雀西飞可以借鉴美国硅谷做法

    广大的中国西部地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到全球众多IT业跨国公司的高度关注。从今年4月至今仅仅两个多月时间,10多家IT行业的跨国巨头就相继来到西安;美国硅谷的发起企业之一美国仙童公司在成都生产高档光盘存储器制造设备;芬兰诺基亚公司在重庆生产电信设备;瑞典ABB公司在西安合作生产大功率晶闸管……他们已经和正在做的一件共同的事情是:在这里建立新产品研究开发基地。
    但是,与跨国公司调兵遣将倾力中国西部开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西部的人才一直都在严重地外流。中国的西部地区从来就不乏俊杰之才,问题的关键是留不住人才,教育结构的不合理,使西部不仅成为廉价劳动力的输出地,更成为发达地区的人才输出地。有人认为,目前西部地区提供的物质生活待遇对很多优秀人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但据最新的调查显示,物质待遇在吸引人才方面并不是唯一的因素,而且不是最重要的因素,相当多的人才特别看重科研环境,及自己的科研能否真正有用武之地,即能否学有所用。西部的市场经济环境不发达,观念和技术相对落后,西部虽绞尽脑汁留住本地人才,但怪圈还是形成了:这些人留不住,外地人才特别是外国留学人员又不肯回来。专家们指出,这些流失的人才,虽然说不都是IT专业人才,但是鉴于西部的人才现状,这些流失的人才恰恰能够成为IT业在西部开发中的主力军。
    古人云:“事在人为”,西部建设的瓶颈是人才问题,美国硅谷的崛起值得西部人深思。20年前它还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峡谷地带,靠不断的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吸引了全世界的投资家和人才,成为今日财富的象征。但是硅谷并没有硅,硅谷只有像英特尔、苹果这些充满活力的企业,它们像磁石一样吸引着全世界的梦想家。西部地区的IT人才极其短缺,并且最短缺的人才类型是高级IT技术人才和技术管理复合型人才,由此可见西部人才开发的当务之急是要培养、选拔、重用、引进那些高水平的、富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能够担当重任的IT学科带头人和IT创业者。而这一切的实现,离不开类似硅谷的各项产业技术、制度创新。
    从近5年西部各地区已制定的政策法规来看,各地区都制定了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但只有1/3的地区制定了企业信息化建设的优惠政策,只有1/2的地区制定了发展信息产业的优惠政策。西部要想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还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给以优惠政策,以吸引东部优秀人才的参与,减少本地区的人才外流,加快本地区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西部开发应该以网络经济为出口

    江泽民总书记视察西北时提出,西部开发要有新的机制,新的办法,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对此,国家信息协会副理事长、原国家信息中心主任高新民认为,按照江总书记的指示,西部大开发需要新思维。他说,在西部开发的起步阶段,既要搞开发建设,又要保护资源环境,既要建设基础设施,又要取得真实的经济效益,这有相当大的难度,但如果西部开发采取新的思维来考虑问题,走出一条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就可以缓解许多矛盾和困难问题。而所谓的新经济发展模式,非以网络为核心的信息产业作“先锋”莫属。21世纪将是一个新经济的时代,对西部也不例外,这已经取得共识。在新世纪上叶,新经济的主要内涵是网络经济。在这个大背景下,西部大开发中如何利用、如何参与网络经济的发展,藉此推动、加速整个大开发的脚步,已是一个十分迫切的值得研究、实施的问题。
首先,要突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就像目前中西部地区很多省市正在抓的高速公路、铁路建设,特别是西部偏远地区的铁路建设、电网建设等基础设施那样,应把信息网的基础设施也放在国民经济大动脉地位,强调信息基础设施,是贯通信息流、知识流的大动脉。
    西部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初具规模,但要适应网络时代的要求,适应西部大开发的需求还要继续进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在网络经济的发展中,作为最活跃的经济单元—企业,应该唱主角。但在这方面,西部还有相当差距。西部是制造业发达地区,但在西部的制造企业中,除陕西、广西、四川有部分大型企业达到了综合MIS阶段,其他地区的大型企业信息技术的应用还仅限于电子数据处理、管理信息系统阶段,而几乎所有地区的中小型企业都还没有应用任何信息技术。
    其次,发展网络经济,对提高企业的素质和产业的升级改造有极大的推动作用。现在很多国家的事实证明,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进行经营和生产改造之后,不仅微观效益发生很大变化,而且当多数企业采用了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后,宏观经济运行的机制也发生了变化,也就是所谓的新经济现象。信息灵,万事通;知识多,本领大。无论在偏远地区,还是在发达地区,皆是如此。发展网络经济应该说大家基本上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认为网络经济高不可攀,西部没有人才,搞不了,这种想法很片面。
    此外,调查表明,西部地区的大型制造企业的网络建设有一定的基础,基本具备了企业信息化的前提条件,但是离大规模发展网络经济的客观要求,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西部开发要注重实效

    电子商务来了,并不意味着必须立即发展电子商务,要回到现实中来。现在众多的电子商务网站做了大量的宣传,并不是为了赢利,而是为了融资,如果两年以后才能融到资金,也许网站早就倒闭了。应注意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达的北京、上海、广州,电子商务被炒得有些过热。目前的电信资费,包括软件、硬件费用非常之高,还不说维护的庞大费用开支。有一家商场投入2300万元,上了许多家的硬件、软件产品,但却不能应用,原因是不懂技术,以为把东西买回来就行了,所以说我们有的领导不是不重视技术,而是不懂技术。现在许多商场、企业建了信息中心,只是闲置而已,这说明经营模式的落后才是根源所在。许多商场至今仍然是经理—副经理—班组长—员工的管理模式,应用计算机技术的关键是扁平结构,如此的管理模式使得各个部门的内部信息只限于部门内流动,从而使计算机成为附属品,白白浪费了资源。所以说对于西部地区而言,一定要注意前车之鉴,避免重蹈覆辙,要在管理上下工夫。
    在电子商务应用中的问题,应更多面对实际,珍视西部开发的机遇。五十年代国家的156个国家重点建设项目,40%安排在西部,这为西部的经济发展积累了一定的科技优势,尤其机械行业,众多大型企业云集,未来应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国内贸易部信息中心王耀主任在谈到西部开发时说,西部发展可以“借力打力”,不要什么都面面俱到自己重新来过,这样不仅没有必要,还浪费了资源,比如每个企业、机构都自己建一个大而全的网站、数据库,不如托管到东部,充分发挥互联网没有时空界限的优势。长远来讲,电子商务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没有错,但现在去谈5年以后的事情没有意义,能在两年内把事情做了就可以了。两年之内,如果利用现有的技术使得西部与发达地区的信息接通,不但少花钱,而且也为西部人民做了贡献。如果利用网站的话,也可以利用发达地区的网站,把西部的数据库建在发达地区,完全是可行的。 

    要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

    目前,西部部分地区的外资引入增长很快,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通过外商直接投资、技术入股、专利转让、合资合营等形式发展与发达国家的技术经济合作,使资源、IT优势潜力得以充分发挥。因此,一些经济学家呼吁应该迅速出台相应的有针对性的支撑法律,以此保证IT产业的正常发展。例如:
《西部高科技产业区法》支持并鼓励科技人才到西部创业。在这部法律文件中,对西部的科技产业应当做出具体的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均可免费或支付少量的租金长期使用国家西部土地,减少或降低科技人员的创业成本。在必要时也可规定,国家以西部的土地作为投资,鼓励科技企业到西部创业。对于大学创建的高新技术产业区,可以通过增拨土地予以支持。在这部法律中,应当区分高科技产业与非高科技产业,防止一些不法商人借机炒卖房地产。现在还有人对西部发展信息产业心存疑虑。这实际上是不应该的。当年美国从事信息技术的研制开发时,都是选择在荒凉的沙漠和贫瘠的西部(这固然是由于军事上的需要),中国为什么不可以在西部发展自己的信息产业?
    《风险投资法》鼓励企业向西部信息产业的发展投资。风险投资应以民间资本为主,政府通过非资金的投入积极配合,尽快形成西部的信息产业。当前,我国的风险投资不足,原因是个人资本过于分散,风险投资的意识不强,政府的干预不适当。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制定《风险投资法》。现在,修改了《公司法》,仿照美国的纳斯达克交易机制,准备建立“创业板”市场,但是,由于国务院还未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所以有关工作无法开展。应尽快制定《风险投资法》,使民间的风险投资走上正规。
    《信息法》信息产业是一个十分庞大的产业,规范信息产业的信息法包括信息的产业组织法,也包括信息的交易法。从信息产品的生产流程来看,信息的生产和信息的发送,都需要法律加以引导。现在人们经常提到的“电子商务”实际上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通过电子手段实现传统商品的交易;另一部分是信息产品本身的交易。西部产业的发展应当更多地表现为后一种交易。《信息法》必须对信息产业的组织和信息交易的规则做出规定,从而使信息产业的发展规范有序。
    《中小企业科技促进法》信息企业与传统的企业相比,更多地表现为中小企业。它们往往以某一科技成果为依托,在短时间内迅速产生。但是,也正由于这类企业规模较小,所以发展的后劲不足。国家要通过《中小企业科技进步法》积极引导这些企业自主开发新产品,或与其他企业联合研制新产品。有人将中国与印度的高科技企业进行了对比,结果是中国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远远落后于印度,原因是印度有一系列促进中小科技产业的规定,它们从税收、金融等许多方面为中小企业的科技进步创造条件。专门制定《中小企业科技促进法》,就是从各方面鼓励来西部创业的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科技产业上市交易法》在我国,已经有科技企业借助证券交易机构在境外上市。它对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无疑有很大的帮助。但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我国还没有完善的科技企业上市交易制度,对其他市场上出现的问题还缺乏制度上的解决方案。例如,现在美国市场上的“网络股”十分火爆,有些企业连续亏损,而股价却疯狂上涨。这种情况是不是经济“泡沫”?会不会对一国经济的整体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业界分析人士认为,网络股的大幅上扬反映人们对新经济的信心。价格的波动除了价值因素外,还包含人们对这一商品的需求程度,这种需求既是实在的、物质的,也是预期的、精神的。但是当网络股持续飙升时,有必要通过适当的涨停板制度加以节制,从而使高科技企业健康发展。这些都应当在未来的《科技产业上市交易法》中解决。 
    回顾历史,美国开发西部借助的是西部高校中的优势学科,前苏联开发西伯利亚借助的是“科学城”的建立。历史告诉我们,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更容易达到目标,这个巨人就是先进的科学技术,尤其是网络经济。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愿西部的信息化建设能够加速西部大开发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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