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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仰》
发信人: jeffary_2001(问谁予我醉今宵)
整理人: kados(2002-07-04 12:13:32), 站内信件
这是一本承载着我万千追忆、无穷感慨的小说。
我曾经为了不能完成它而感到愁恼。同时,我又觉得不应该把自己太多的过去展示在别人的眼前。
然而,我还是拿起了笔,思绪紊乱地写了起来……
最后,我的笔、我的纸,变成了现在的键盘和显示器。
从此,我开始信仰自己的过去,开始放弃昨日的执着。
于是,我发现自己欠缺的是一个愿意听我倾诉的人,而倾诉并非一定是面对面的言语。或许,通过文笔的交流,在没有异样的眼光底下。我们更能够体现真实的自己。
为此,我决定发表这部小说,尽管,它依旧残缺不全。
希望,我的“信仰”和那逝去的往事,能够为你们带来一些思考。


一、
迷失在回家路上的视线突然被一面高大的胸膛所挡住。
我完全无法想象,他就是我昔日的挚友。或许,是他的改变太大吧,面对这位老朋友,我竟然感到了陌生。
出于礼貌,我恭维道:“你高了很多!”
他也回应了一句:“你也肥了很多啊!”
而他紧接的话,竟然是问我:“方莹现在怎样?”
在他的印象中,我始终与方莹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本来这个问题,我们是可以坐下来畅谈的。但是,他对这段日子里所发生的事情实在知道的太少了。以至于,他认为方莹依旧以其出众的姿态生存在这个世上,就好像我依旧认为他还是以一米六零的个头游荡在街头一样。
其实,他刚才的提问已经使我感到了纳闷,因为,他已经不经意地触及了我尚未平复的伤口。也正因为这个伤口,所以,我拒绝了他的邀请。而从我骤变的神色中他察觉了一切。所以,他也识趣地告别了我。
然而,在他离去的一刻,我却情不自禁地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方莹已经死了!”
……
逃脱了这位老朋友,我疲塌的身躯再一次被万人空巷的步行街头所淹没。
或许,人世间的离合欢聚,真的是取决于一个“缘”字。缘分在的时候,我们都可以是最要好的朋友,而缘分消逝以后,即使我们再怎样强求,都会感到一种陌生,而陌生所带来的恐惧,最终还是迫使我们各自回到自己生活的轨迹上面,继续无止境的轮回。
情感就是如此,当它来的时候,我们无法逃避,当它走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强留。如果过于执着的话,我们会把一些东西变成了信仰。而信仰是麻木的,所以,我们也将无可避免地失去了自我。

毫无感觉的步伐驱使下,我来到了汽车总站,登上了回家的班车。面对这辆车子,我感到了茫然,因为这是承载了我六年回忆的41路。
座位冰冷地刺激着僵硬的神经,这种“冷”令我想起了昨天从噩梦中醒来时,湿透了睡衣的汗。
这是一场怪异的梦。开始的时候,我身处于军用飞机之中,身旁还坐着一个漂亮的女生。尽管,她的模样我已经记不起来了,但是她的美丽我是可以肯定的。
那时候,我们好像在争论着什么。但是,我没有烦躁,感觉就仿佛是情人间的斗嘴。
争吵很快就变成了会心的微笑。
她笑得很甜,白里透红的脸上不时荡漾着酒窝,那副笑脸就好似故去的方莹一样动人。
可惜,笑声背后,我的心情却好像机窗外面的云朵,一样漂浮不定,一样不知道将要何去何从。

片刻的沉默,迎来了刺耳的警报。听着它,我的内心一片坦然,还以为这只是我期盼发生的一切,应验前的先兆。
机舱,随着响声的增强陷入了无法收拾的慌乱,身穿军服的军人在我眼前跑来跑去,这种情景使到每个人都不知所措。而我居然忘却了梦境与真实的界线,心神竟然溶入到了这混乱之中。
降落伞派发下来的时候,数量很有限,主伞与备用伞被拆了开来。我跟她最后拿到了一个没有备用伞的运动型背包。不过,即使多给我们一个也不见得有什么帮助,因为在这生与死的一刻我终于明白梦中的“她”就是方莹。而我也清楚地知道,方莹是根本不会跳伞的。

站在机舱门前,我拉住了方莹的手,她的手在颤抖。面对女性的惶恐,男子汉是必须鼓起勇气的。可惜,这不是发自内心让人镇定的勇气是,而强装出来使人心虚的勇气。
于是,我毫不犹豫地用皮带扣住了彼此,然后抱紧着她,跳出了机舱。由于没有护目镜,所以,我们惟有闭上眼睛。而美妙的感觉,就从相拥的那一刻开始,遍及了全身。

时间,在天空中蒸发,离开地面只有一千米左右的时候。我感到了异样。
原来,降落伞一直没有打开,手中牢牢抓住的,只是一段扯断了的裤头带。本应抓在手中的绳子,迎着风,飘舞在我们的身后。
俯视着脚下急速放大的世界,烈风扑面打来无情地提醒我,速度已经接近人类可以承受的极限。也就是说,这无止境的下坠如果不能立刻阻止的话,在粉身碎骨之前,我与方莹就会在极速中死去。
……
无奈之中方莹松脱了皮带,迅速地移到了我的背后。这无疑是拼死之搏,但也只有这样,我们才有生还的机会。
结果,方莹抓住了绳子,用力地拉开了背伞。我整个身体刹那间感到了一股拉力,视线就停了下来,感觉就好象云彩一样,软绵绵地悬浮于空气之中。
尽管,这只是一个梦,但一切都是那么的逼真。迎面的风,瞬间的停留,还有之后发生的一切,如今都历历在目,让我无法区分这到底是一件往事,还是虚幻中的噩梦。然而,噩梦还没有达到高潮,相比之下刚才的惊慌就显得如此的渺小了。
降落伞的张开,拉住了我下坠的身躯,但是,方莹乏力的手臂却失去了依附。结果,她的高速下坠没有因为降落伞的张开而停止。留下的,就只有她伸出右手,凝视着我的表情。
从此,那双充满着悲哀、痛苦和绝望的大眼睛,就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这是窃取我心神的双眼,更是我一直向往的双眼。到了今天却成了谴责我内心的双眼。
                   
从梦魇中惊醒过来的午夜,沉没在脑海的回忆,全都浮了上来,以致我的内心不断地回响着方莹的呼唤。
想着,想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润湿了眼睛。真弄不懂,那个晚上,我为什么会那么容易就流泪。我不是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一个勇者吗?我不是一直都认为眼泪是男人的羞辱吗?想当年,我没有因为方莹的死讯而流下一滴眼泪。直到她出殡的那天,我还是没有哭。可现在呢,我居然为了一个噩梦,一个完全没有可能再发生的噩梦,就一发不可收拾地流下了耻辱的印记。我的坚持去了哪里,我的勇气又去了哪里呢?

不知道何时,我恍惚的思绪,被一把天真的女声所打破。她的音调很高,音质很清脆,感觉与众不同。要不是类似的声音曾经在耳边回荡了将近六年,根本就不可能觉察出它特殊之处。
其实,这是因为讲话的人,在每次发音的时候,前两个音节的音调都提得特别的高。这样的声音让人感到嘹亮,却并不刺耳,反而,还有一种让人怜悯的柔弱。这样的习惯,连说话的人也不曾察觉,但正因如此,它才会异常地引人入胜。甚至,催眠了熟悉它的人。
我条件反射地站了起来,“方莹”二字就冲口而出。
可惜,声音这种感觉,就好象爱情,如果太久没有感受的话。大脑就会把它给遗忘,即使不能遗忘,我们的印象也会模糊的。当印象模糊后,我们便会因为怀念,而遇上一些为了考验我们才产生的感觉。

这一次,我遇上的,是一把近似的声线。然而,拥有它的人并非方莹。除了声音甜润之外,她欠缺了方莹动人的脸庞、完美的体态。
尴尬的我,羞怯地坐了下来,思绪悄悄地回到了六年前的相遇。

那是一个平常的早晨,我一如既往地上学。坐的就是41路公共汽车。那时,我重复着每天的动作,上车,找座位,然后麻木地等待着下车,等待着上课。一切都跟往日没有什么分别。生活就是这样消逝于不断的重复之中。我想,这一天也不过是重复着昨天的轨迹而已。
车子起动了,一个身穿校服的女生迅速地跑了上来。于是,我虚空的这一天,便因她而泛起了涟漪。

汽车离开了车站。刚刚上车的女生慌忙地搜寻着全身。司机唠唠叨叨地催速着她。她回应的声音,就像刚才所形容的,尽管有一点烦躁,却仍然非常动听。因此,我的眼光便被她的嗓音所吸引了。可惜,汽车上面,连我在内的所有乘客,都好像一群送葬的队伍,麻木不仁地注视着无可奈何的她。
原来,她没带零钱。而无人售票就是那个时候,从41路线开始普及开来。遗憾的是,记忆中的广州人,并没有因为这一连串的新措施而变得热情,反而,我们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冷漠和自私的。
对此,我是于心不忍的无奈,于是便从“应急袋”里头,取出了一个五毛硬币,投入了钱箱。就在那瞬间,我的视线触及了她的校徽。那图案是由两只展翅高飞的鸽子所组成的,飞在外面的鸽子是轮廓分明的,而藏在后面的鸽子却需要充分的想象,才能联想出来。
这个时刻我想到了俊杰,他是我最要好的兄弟,身上背负的就是这个校徽。他曾经说:“它的寓意,就是隐藏着的巨鸟将用尽自己的力量将幼小的鸽子托举起来,让它飞得更高。”
但在我看来,那只隐藏的巨鸟更像一只无形的巨手,幼小的鸽子无论如何飞翔也无法逃脱它所形成的五指巨山。不过,无论我们对这个校徽有什么样的理解,那都是代表着一所全广州乃至全省,最有名气的中学。所以,穿这套校服的人,给我的感觉总是高不可攀的。
也正是这种高不可攀,平时口若悬河的我白白地错失了一个机会。面对她的“谢谢”,我惟一所做的,就是眼睁睁地看着她走向了另一个座位。
心有不甘的我偷偷地观察着她。我曾经认为,校服总是以掩盖身材为目的,然而,对于高挑的身段显然就要另当别论。她的美丽在校服的勾勒下深刻地打动了我。以至,我的视线一次又一次地落到了她的身上。
她的脸是圆润的,但并不能用肥胖来形容,应该是饱满吧,下巴尖尖的,这可能就是人们常说的瓜子脸吧!(不过,我不知道瓜子脸所说的是什幺样的瓜子。)她的脸色就好象我手中的草莓鲜奶那样红润,上面还不时荡漾着两个小旋涡,会同那双迸发着光辉的大眼睛,谜一般地吸走了我的灵魂。
她身上散发出来的秀气是无法言语的,也许,这就好象我嘴馋加上肚子饿的时候,突然见到了一块外观精美的糕点,有渴望把它吞下肚子的冲动,却又有一种不忍心糟蹋的感觉。那个时候,我只是一个“原始人”,除了吃,七情六欲几乎都还没有在身上发作,所以,幸福是必然的。然而,今天的我有了太多的欲求,所以,才沉沦于永不知足的境界。这是一种,对过去予取予求,对未来,无限地憧憬却又不得不地放弃的境界。为此,我每一秒都在努力地结束着过去,可是过去是永远都结束不了的。这故之然,是因为我们都有太多的以前,但更重要的是:现在、将来最终都是要成为过去的。
结果,漆金的价目表还要明白地告诉我,那是我“生命中不能承受的价钱”。而她也不是我可以怜爱的,因为,我根本就配不上这块“糕点”,更别说品尝它了。

想到这里,我又被那把酷似方莹发出的声音所吸引。被我误认为方莹的女生与她身旁的男生,正在谈论着校园,谈论着自身。从这些谈话中,我明白到男女间的拔刀相助,除了是优良品格和绅士风度的体现以外,还掺杂着一些其它的东西。那可能就是我们朦胧的情爱。
原来,女生背后的行李箱是由他搬上车的。在这之前他们是不认识的。这对于男生来说,也许只是举手之劳,但是却让他们握住了缘分,也使他们拥有了继续交往的开端。因为,“萍水相逢”这个词的给人留下的感觉,就不单单是相遇而已。
不知道是他比我高明,还是现今的人们越来越开放的缘故。在我行将下车的时候,男生颤抖地说:“你介不介意给我……你的电话!”而女孩也轻松地说:“没问题……”

汽车缓缓地进入了车站,我看到了家门,但我没有马上回家。因为一种莫名的冲动,我逛进了天河城,钻入了地铁站。
自从地铁开通以来,我便有一个爱好,那就是收集硬币。而地铁站就是我换硬币的好去处。我习惯把一张、一张十元钞票放进硬币兑换机,接着就是享受十个、十个的硬币坠下时发出的“咚咚”声,而这美妙的声乐往往就是勾起我片片回忆的音符。
我喜欢把这个过程称为“打机”。因为,它们都是以消耗时间为目的,麻木操作为享受的娱乐。只是我的喜好,对于视力没有什么影响,而且也不必花费金钱罢了。
今天的我,也许是因为头疼的关系,好好的十块钱居然被退回了好几次。而当听见硬币碰撞的声响时,脑海里居然浮现了“脑膜炎”的回音。这个词的出现,给我一种莫名的焦虑,仿佛死亡马上就要降临似的。
这是我从未有过的恐惧。而从前的我,一直都认为自己的寿命可以逾越古稀。直到方莹的离去,才使我意识到生命的脆弱以及世事的无常。
自那以后,对于生命,我会不时浮现出很多很多的遐想,我还会经常问自己“俊领啊,俊领!你到底还有多少天命呢?如果明天你就要离开这个世界,那幺,你今天应该做的是什么呢?”
对于生命以及时间的意义,我也并不是在现在才开始思考的。邂逅方莹的那天,我敬重的语文老师就已经惊醒了我沉睡的思维,让我开始思考人生、时间。

有幸遇见方莹之后,41路车最终还是到了广卫路的总站。车子刚靠近,方莹就急不可待地下了车。我依依不舍地看着她的背影,然后,就踏上了回校的路程。说来也怪,一路的风光真的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动。有些景物,虽然轮廓依旧,但感觉却不再了。就好象“中央公园”吧,以前,我们进去还是要不时趴铁栏的。现在,它已经是免费的了。它对开的马路,也封闭了起来,车辆在此也是禁止通行的了。这一切,仅能让我觉得没有变更的,就只有41路车站,尽管,它曾经向前推进了数十米。但是,在我心中它就是没有改变,尽管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
因为,这里,既是起点,也是终点。
回到学校,我一如既往地拿出一应物品,守侯着语文课的到来。
之所以喜欢语文课,是因为,任课的是一位三十出头,并很有女人味,而且不难看的老师。况且,第一次摸底小测,我跟一个来自外省的女同学通力合作,取得了满分。于是,她称赞了我,也因此我决定从此认真地听她的课。
可惜,那天的在课堂上居然被睡魔给征服了。梦中,我好象见到了方莹,也好象没有,或许,这只是我想着她,而并非发梦见到她吧!
最后,老师叫醒了我,因为,我是坐在第一排的。而当我醒来的时候,同桌的呼噜还在宽阔的教室中回响。而我推醒他的过程,更几乎让我身上多上几个拳头的痕迹。
哎,我真的有点后悔,为什幺我要在入学的时候表现得那幺的积极呢?否则,我便不会被调来潜移默化这位出名的“大佬”,更不用被他近朱者赤地染黑了我。
说起“大佬”的威风史,多得是。而开学的第一天,下午的自习课,我们更见识到了他的威风。那时候,有一名小个子,由于出言顶撞“大佬”,结果,第二天,便包扎着膏药,胸口和背梁肿肿得活象一只乌龟,从此,我们班多了一只“唐乌龟”。
“大佬”醒来以后,老师忍着气,继续上课。过了一会儿,她向我们收作文功课。这可是我灼跃的时刻,因为,那篇文章可是用足了我的心机而成的。
而就在这个时候,“大佬”的鼻声又传了出来。
老师拿着我的作文,看了看,然后,用它拍了一下“大佬”。“大佬”咔的一声醒了,并且破口大骂了一顿。
老师没有理他,而是煞有介事地端正了身子,说:“俊领,以后你就不要为了做作业而熬得太夜。免得上堂的时候,打瞌睡。”接着,她的眼睛吐露着锋利的光芒,把视线转向了“大佬”。说:“人的一生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耗费在睡眠之中了,你们难道就不会为此而感到可惜吗?
“在家里睡,还不够。回到学校还要睡,那么,你的一生就全睡掉吧!”老师语重心长地教训着“大佬”。但是,“大佬”却忍受不下去了。咕噜着:“不就是睡觉吗?人家就是睡得好,我就是……”
“要睡你就回家睡吧!不要在这里打扰别人上课好了!”
老师的话音还没有落下,“大佬”已经提起了书包,一声“好啊!”就走出了课室的门槛。
看着他的背影,想着老师的话,我第一次想到了人生与时间的意义。我想,像“大佬”那样,也许,一生在睡觉,他也不会有什么遗憾的了。而我呢?我只知道自己要珍惜时间,但是,珍惜回来的时间,我应该怎样用呢?难道,就是全部读书吗?

想到了时间,想到了死亡,我又想起了方莹,突然涌动的酸楚伴随着可恶的疼痛拉扯着我的头皮,使我不时闭上疲累的眼睛。可是,黑暗之中,我见到了方莹的身影,她就好像冤魂不散的幽灵,始终在向我追讨着什么。

这些思潮,使我的内心澎湃着难以名状的紧迫。可惜饱受压抑的我纵然有千言万语搁浅在唇边,又会有谁来理会我的倾诉呢?我曾经的听众已经离开了,现在的我,剩下的就只有笔墨。除了写作,我再也想不到任何抒发的办法。
回家以后,我在这种紧迫感的压迫底下努力地回忆着过去,希望以此来发掘自己内心深处对方莹的亏欠。可惜,我能够记起的,就只有那些快乐的往事。而这些往事,与悲哀的现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于是,我又不知不觉地想起了俊杰的一番话。

在方莹过生之后的一个假期,去了美国寻梦的俊杰,再次回到了广州。我把《青焰》给了他看,他并没有对此说些什么。只是很感触地谈到了方莹。
最后,他问我:“你有没有想过,为方莹写一本书?”
那样子,就好象《纪念刘和珍君》里面的鲁迅。
“写书?”
“是的,为了纪念方莹,为了缅怀我们的过去。你就写一些东西吧!”
我看着俊杰,他的双眼迸发着智能的光芒,其实,他完全可以凭着自身的素养来,成就他心中的每一个宏愿。于是,我问他:“其实,你能力远在我之上。而且,你跟方莹相处的时间,远比我多。为什么,你要把自己的想法假手于我呢?” 
“相处有多久,并不代表了解就有多深。我们都是方莹的挚友,不过,你比我更加了解她。因为,你跟她,生活于不同的竞争环境之中。所以,她更愿意让你了解她。至于,我为什么不能执笔,原因是很复习的。你也是知道,这些日子里,我为了生存不断地拼搏。表面上,我成熟了,但与此同时,我也不断地失去。我已经不是以前的自己了,我也找不回18岁以前的自己了。要我再一次表达过去的日子,将会无可避免地牵扯进了我对现况的描述。反而,这段时光在你身上却并没有产生多大的转变。在你的眼中,我依旧可以看到昔日的影子。所以,我惟有仰仗于你,去完成我这一个心愿。” 

他的话一直影响着我的潜意识,让我莫明地感到,自己胳膊上面背负着一道难以推却的责任。时至今天,我不能再等待下去,因为,我开始察觉了自己的消沉,也感到了自己的转变。我很害怕,我害怕有那么一天,无助的我会跟随俊杰的心境而变得迷惘。而且,我也不知道,自己还有多少日命,尽管这只是莫须有的恐惧。但是,如果我还不动笔的话,或许,我今生今世就再也不能为她写点什么了。
后来,我播放了《信仰》,俊杰拿着雪白的唱片封套,看着能够让人浮想联翩的立体徽号,喃喃地说:“如果爱情只局限于爱情,那幺,我们还是一个普通人,至少,我们还能够理智一点。但是,当爱情变成了信仰,那么,我们就无药可救地成了它忠实的信徒。”
当时的我,疑惑地问他:“信仰真的有那幺可怕吗?”
他百感交集地看着我,道:“信仰的威力真的很可怕的,你想一想吧!由于信仰,耶苏被奉为救世主,而这种信仰更让他的一生变得毫无缺点。之后,还要影响着后人的生生世世。”他想了想又说:“当方莹变成了你的信仰,那么你的一生也同样是无药可救!”                         
我没有让俊杰把话说下去,因为,我心里面明白他将要说些什么。
然而,俊杰还是提高了嗓子,说:“不是吗?在你认识方莹以前,你总是说,那一个女生怎样、怎样的高傲。相识以后,你又不时拿她跟别的女生比较。直到有一天,你的口中再也不曾说出对她的攻击。我想,那个时候的你已经爱上了她。之后,你渐渐地对她避而不谈,那时侯的你应该已经意识到自己的爱意。可惜,由于欠缺了自信,你选择了逃避。在那个时候的我,理应是拔刀相助的,遗憾的是,我必须要踏上异国的征途。等到我回来以后,你们已经成了比情人更亲密的朋友……”
俊杰叹了口气,望着无话可说的我,展开了总结性的评论,道:“之后,你开始绝口不提方莹。到了这个阶段,我想,你已经把这段遥不可及的感情化成了心中的信仰。”
我推了推他,辩驳说:“哪里是这样的,你可不要乱说啊!”
“也许吧!那么,高二的时候我问你喜欢哪一种类型的女孩的时候。是谁说,身材要高挑,脸蛋要圆润……这根本就不是什幺想象的类型,而是你对方莹的描述!”俊杰略带嘲笑地说。
突然,他收住了带有攻击性的笑容,愠怒地说:“其实这是我专门为你设计的题目,目的就是要弄明白,你喜欢的到底是方莹还是那位班长。”
当他的声音传进了我的耳朵后,我也揭丝底里地爆发了,道:“不是的,那只是我的想象而已!”
“真的是这样?那你回答我一个问题吧!”俊杰略带悲哀地问:“你是先见到一样东西,然后才去喜欢它。还是,在脑海里胡思乱想了一通,想出了一个轮廓后,才去到处觅寻的呢?”
“……”
俊杰说得很对,人就是人,除非他好象某些明星那样,通过整形来改变自己的样貌。否则,他就是他,这是没有人可以改变的事实。
如果,我们硬要把自己喜欢的东西规范出某一类型,那么,我们的人生是麻木的。
最近,不是有人把不同的明星,最漂亮的五官拼凑出一个模样来吗?那个集中了众多精华于一身的“东西”漂亮吗?
可能我的一切就如俊杰所说的,但是,言语与思考在这一刻仿佛都失去了它们的意义,因为它们都无法表达出,我是否曾经深深地爱过方莹。只是在他的提示下,我明白到,漫长的等待,孕育了我对方莹的崇拜。而这种崇拜到了今天也使我催近于疯狂,所以,这更像宗教的信仰而不仅仅局限于爱情。
俊杰的话,犹如一双挤压在我胸前的拳头,它们只需轻描淡写地挥动,我便会感到痛楚。而这种略带辛酸的痛楚,并不是太强烈,只是刚刚可以让我体会到人生中最高层次的不舒服。或许这是因为,我感觉到自己被人彻彻底底地看穿了,尽管,对方是我最要好的“死党”。
要我写书,看来也是俊杰的阴谋。尽管,目的只是要我更加深刻地认识自己,认识过去。但这无疑是一种惩罚,是对我不曾在爱情的土壤上散播下种子,便整天埋怨自己没有收获的惩罚。其实,我这样的等待,守侯的只是一片虚无,而绝对不应该得到收获。所以,上天夺去了我挽回的机会,俊杰给了我良心的谴责。
面对俊杰抛来的“包袱”,我没有逃避,唯一想做的,就是把纯真、美丽的方莹幻化为我灵感天国里至高无上的神灵,并誓言用这一生,守护着这唯一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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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我去者作日之日不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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