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drpiggy(土豆妹妹)
整理人: chibb(2001-11-24 09:15:57),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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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文里,叫“make love”。西方人认为爱情是做出来的。而在传统的中国人的观念中,爱情是“谈”出来的,于是我们有一词叫“谈恋爱”。在传统的道德观念里,婚姻是性爱的许可证。如今,已经越来越多的人不再奉行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念了。
我仍然很彷徨,觉得不知所从。很明显,现实生活并不那么事事如意,和你结婚的那个人,不一定是你今生的最爱,而和你情投意合的那个人,可能因为种种原因,你们并不能成为夫妻。那么,如果按照传统的道德观念的话,今生将无缘与自己的最爱“做爱”。这是不是对爱情的亵渎?这是不是毕生的遗憾?和那个和你结婚的人“做爱”,符合传统的道德规范,如同履行义务一样,这又是不是对爱情的亵渎?是不是毕生的遗憾?人活在世上,就那么短短几十年,却要如此为难自己么?
突发感想,语无伦次,欢迎大家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
那些与爱情无关的性交易,不在此讨论范围内。
---- 爱情似掌心沙
我们深怕它变化
紧紧抓住却更流失了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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