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anne_lennox(想念wangwan)
整理人: jianghong18(2001-10-21 11:34:57),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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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送花给你!
99年圣诞节,凌晨六点,我们一帮人走在街头,一个小女孩拿着一篮玫瑰追着我们,大概看我长得老实,死缠着我买花。不就买朵花示忠,我心一动,她拦住,“不用买,我不要。”气得小女孩的眼睛连连向我翻卫生球。
曾经有多次机会摆在你面前,是你不要。可你又那么喜欢逛花市。
从此,得出一个印象,不是你不喜欢花,而是你不喜欢我送花。
每次想起就觉得不爽,是不是你前任男友送了天山雪莲,让你看不起这些凡花俗草?恨不得揪他来暴打一顿,是他破坏了我美好的初恋感觉!
送花是恋爱的象征,送过花的恋爱才是完整的。就像你对我说的,婚纱是结婚的象征,只有披白婚纱的婚礼才是真正一生一世的永结同心。
我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注意起形式。
还有你满头的长发,有时像柳叶般柔顺,有时又像用卷扬机卷扬过,其实你束起高高的马尾更清爽漂亮,但你从不为我束起那马尾。你说“那样很幼稚”。
你那披肩的长发好像一片黑雾,遮住你的脸,挡住我的视线。
我从此决心唯你马首是瞻,你说一,就是一,你说二,就是二,既不勉强你,也不哄你。
我已经没有个性,再迁就你,只怕你更看不起我。
这就是你说我酷酷的原因。
我决心要送你一束花,在你走的那天,这个决心是一种勇气,以后,什么也不能阻挡我为你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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