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burningice()
整理人: dyldm(2001-12-06 22:34:25),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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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本身并不是十分喜欢喝酒,但每逢有什么事值得庆祝时,总会和三五知己一起摸摸杯底。百威也好,生力也好,青岛也好,不管喝下去的是什么,总之,开心就行。
别人说:“一醉解千愁”,但我却从不会在我不开心的时候喝酒。看到为了“解愁”而喝酒的那些人的样子,并不是“一醉解千愁”,而是“以酒浇愁愁更愁”,大叫怕怕。遂发誓,一定不会以酒浇愁。
喜欢去清吧喝酒。环境好,够安静,格调又高,和几个朋友坐在一起,各拿一杯坐下谈心。解着几分酒性,谈到高兴时,便旁若无人的大笑起来,把周围的人的眼光都吸引过来。客人们也习惯了,只要你不是故意喧哗的,他们都会投来一个会意的微笑。然后,继续各自的酒局。
不喜欢去那些把音响开得很大声的酒吧,吵,而且烦。一进去,几个化浓妆的小姐立刻把你团团围住,向你推销她们的啤酒。而且样子很凶,好像如果你不买她的酒,她就会把你杀掉。好不容易定下来喝哪样,她们就立刻作鸟兽散,把你撇在一旁,去找另外的顾客。客人被这样折腾了一番,哪还有力气和心情喝酒?
还有去的几间是因为那里的买酒小姐素质挺高。漂亮,温柔。你不买她的酒,也决不会翻你白眼,而且,还笑眯眯得对你说:“下次记得买噢!”等到下次再去时,她居然还记得你,半撒娇地对你说:“你上次可答应过人家要买酒的噢!”
看着她们,酒未下肚,人已先醉。
以前读中学时,喝酒的地方是一座立交桥底的一间士多。老板娘年轻且漂亮,几个小鬼七分为喝酒,剩下三分……。酒也只是喝珠江牌,一人给5、6块,就过了一个开心的晚上。一天,老板娘说:“今天老娘生日,我出酒,你们出嘴。一起喝!”一帮人喝得东歪西倒。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哪里只是出嘴这么简单?几乎喝得连命也搭上了。
开酒吧的老板都希望客人喝多点,不希望客人那么快就醉。所以卖的都是酒精含量比较低的百威啤酒。有一次和一位朋友去喝酒,但两人身上都没带多少钱,只好喝百威,因为是特价。朋友酒量好,一晚喝下去的酒精,他上几次厕所就全部排出来了。回去以后别人还问:“夷,你不是说去喝酒吗?”
朋友一听,十分不爽。遂借了两百块,把我一拉:“走,喝白干去。”
我说:“不行,我喝不下了。”
朋友急了:“准你喝汽水,但你要陪我!”
看样子,这回是不去不行的了。
---- 牙烟,牙烟,牙都出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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