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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好又多”行窃记
发信人: gua_ju(Gua Ju)
整理人: kendya(2001-10-12 16:57:53), 站内信件
“好又多”行窃记


    这是一个真实的事情,内中的主人公——我,是一位受过正规大学教育的男生。

(一) 贪念起,顺手牵羊
    2001年10月8日上午,约在12点的时候,我在西村好又多超市购物,原本想买的东西比没有找到。
逛着逛着,来到了文具部,看到了一把界纸刀,售价3元钱。想到家中的界纸刀又旧又钝,就顺手拿了一把。
看看头上的闭路监控系统,有意识地兜了几圈,来到一个暗角(我自已认为的),快速地把界纸刀放进后裤袋。——自觉没被发现,后来回想起来,在这里是没有被发现的。
又来到了食品部,看到了自己喜欢吃的朱古力,是未试过的新品种,比利时生产。又拿了2条。售价共11元钱。
这次胆生毛了,明目张胆地走到宽敞的地方,将1条放在上衣口袋。若无其事地走到收款处门口之前,再将另外一条放入后裤袋。——就是因为这里,我出事了。

(二)被截获,入保安课
出到门口,来到单车保管站。这时,保安出来了,说:“请拿出你刚才拿的朱古力。”没法了,因为刚好我也正把它拿出,放在胶袋里。他自然也是看到了。
接着,很客气地请我跟他走回商场。
保安主任和他的马仔又是来硬的,又是来软的。我填了一份他们给的表,承认“拿”了东西后没付款就走单。
填就填吧!怕什么!只是那14块钱的东西,在法律上来说,说不上盗窃罪,顶多是一般的违法行为罢了!有时候报纸上也有报道这些行为,顶多是把钱付了就走人。
不过,香港的那个歌星林子祥可没有这样的福份了!
说回正题,“好又多”的保安课对这种行为,只有2种选择:
A. 按他们的内部规定处理
B.   送派出所
知道A的具体规定吗?是要把单买了,还要交300块钱的什么“内部损失费”。
臭他妈的!只“拿”了14块钱的东西,就要罚我那么多钱。对于法律的规定,
我可是不是白痴。按行为重轻来分,即使是“惩罚性罚款”也不用那么多!
拼了!老子今年股市大损,也没什么钱了。这么大个人,也没进过派出所喝咖啡(事实上,那里只有白开水免费供应),去就去吧!
也不知道是不是保安课的人“好心”,还是认为把我送去派出所没有那300块钱的油水,还叫我“考虑清楚”呢!

(三) 大踏步出发,坐Taxi想遛
也许是看了太多的警匪片、动作片,来了来了,头绪来了。
趁他们一不小心,跑到一辆Taxi旁,拉门就进,嗓门一开“开车。”不过,迟了,保安挡住车头,司机自然不敢开车。
有人来围观了。
另一位保安回去叫救兵。
保安叫司机把我赶下来,司机不敢,要保安来。——他当我是什么江湖大盗,怕给自已添麻烦。
看样子,车开不了,我也走不了,干脆下车吧!

(四) 勇逃派出所,不成
来了来了,我来了。
一位公安阿姨说,“太不好了,只为了那一点东西,一念之差会误了你的前程。”那位阿姨心肠真的好,后来她对别的公安说情,这点小事,这样算了吧!
另一位公安,男的,有点发胖,大喊,“有无搞错!朱古力你都你偷!”
……
坐了约2个半小时,上班了。有人处理了。
一位男公安说,叫你的家里人拿身体证来领人。
妈呀!叫家里人来,那我不死定了,还有面目见人!绝不,见一步走一步吧!
……
上洗手间。——灵感来自警匪片、动作片。看一下有没有可以逃出去的可能。
结果失望了!
……
约3时正。趁一看更“兼职警员”不备,跑!
冲出大门口,有路就跑。他妈的,没Taxi呀!一看后面,追来了。50米。
我的体能,太差了,家人都说我是文弱书生。100米后,跑不动了。没车。
后面的那个“兼职警员”边跑边喊;“抢东西啦!”,喊了50米,也没人理!尽管路上人很多!
这年头,真不知还有什么见义勇为的!
就这样,我被那个“兼职警员”拧着回去,一边听着他操妈妈(操他自已的去吧!),一边抬起头挺着胸走回去,尽管途上围观的人很多,不过,我认为,他们与鲁迅笔下所定的“观众”没有什么分别——一样的麻木!

(五) 扮可怜,我哭
看了李宗吾的《厚黑学》,当然有所吸收了。
扮可怜,博同情,当然要脸皮“厚”再行呢!
就这样,我一直呆到差不多6点,最后扮可怜地恳求前面所提及的那位发胖的男公安,才得以脱身。
顺带一提,期间还到过留置坏人的地方小便,那里的环境很差,很差!

(六) 重回好又多,大骂保安员
保安主任之前见我“串”,因为我给他讲法律知识。他说,“如果把你送到派出所,不罚你1000块,我就倒转来走路。”结果呢,我一分钱也没被罚。
好厉害哦!
他喊;“你给我滚出去!”。当然,我是会回敬他的。
那是他的工作地方,他再野也不能怎样,毕竟是公众场所。不过,我不卖他的帐,那怕我在大厅大喊大叫,也没人敢管。因为有人把他们推回了进保安课,大概是怕他们太火燥了,会坏事!

(七) 小妹妹,我帮你
这个时候,保安课有两位小姑娘,“拿”了一把20元的雨伞没付钱。我说,“这事我刚经历过,我可以帮你。”可惜她们胆子,相对来说,我也是陌生人,她们没有回应我,也是情理之中。
当时在里面的一位公安警员和一起出来,态度挺好的,他说:“毕竟是人家的地盘,见好就收吧!”

    也对,下次再来!

(后记)质疑派出所的办事程序的合法性
按理,我才“拿”了价值14元的东西,不会当是犯罪。我想,只会叫我买单,然后,派出所会对我警告或是罚款。大概也不会记上档案吧!
也许是我的情节太轻了,他们也是对我好吧,就不打算处理我吧,因为我毕竟是大学学历,也可算是“一念之差”,这我是知道的。谢谢你们的好意了!
不过,我最不满意的就是,办案明朗些好吗?要我坐5个多小时还不放我走,说是要我反醒反醒。还说;“如果找不到家里人来领你,你就别出去了。拘留15天怎么样?”我的妈呀,有这样严重吗?就是这样,我才会从派出所跑人!


    人生深刻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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