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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人: l.l.z.x(2001-10-07 16:02:4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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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谁是"董存瑞班"首任班长 原文如下
新华网 2001.09.27 15:54:40
董存瑞炸碉堡的故事在我国家喻户晓。五十多年后,围绕究竟谁是首任“董存瑞班”的班长问题,引发了一桩“名誉侵权”官司———一位7旬老汉因为新闻媒体质疑他的“首任”资格,而将6家报刊告上了法庭,索要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9月26日,河北省丰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这位原告名叫于金山,是河北省丰宁县农民,今年七十多岁。1997年5月7日,河北省内某日报用整版篇幅报道了于金山掩护董存瑞炸碉堡等感人事迹,董存瑞班“首任班长”被“发现”的消息,在全国引起轰动,稍后,至少有五十家报刊报道了他的“事迹”。从此,他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两年后,《沈阳日报》、《生活时报》、《新民周刊》杂志、《大河报》、《成都商报》、《中华时报》对于金山的“首任”资格提出质疑,斥责他“造假”、“蒙人”。《沈阳日报》是这桩官司的“始作俑者”,也是该案的第一被告。1999年5月31日,该报发表了记者李作明采写的长篇通讯———《“董存瑞班首任班长”,你为什么要蒙人》。之后,《生活时报》、《新民周刊》等媒体纷纷发表相关文章或转载该文。 据《沈阳日报》等多家媒体的报道,于金山的出名起因,竟然是5袋玉米。二十多年前人民公社解体时,于金山分到了210元债务。丰宁县土城子镇信用社每次到于家催收,他都以“家里穷,没有钱还”为由,拒不偿还。1997年3月(即于金山出名前两个月),信用社又一次到于家催款时,发现了5袋玉米,想拿走顶债。这时,于金山急了,说:这是我家的救命粮,谁也不能动!我是董存瑞的战友,你们把粮食拿走,我要找政府告状。随后,他讲起自己如何掩护董存瑞炸碉堡的故事。关于董存瑞的故事,多少年来一直被收进小学课本。在课本中,掩护他的是一名叫郅顺义的战士(退休前为副师级干部)。现在,突然出了一个无名英雄,使得几位催款员极为敬佩。随后,他们向当地一家日报写了稿件,报社两名记者根据这条线索,进行了一番采访,发表了长篇通讯《青山默默仍巍然———董存瑞的亲密战友、董存瑞班首任班长于金山寻访记》。2000年2月21日,《解放军报》发表了6位董存瑞生前战友的诉说———《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对于于金山掩护董存瑞炸碉堡、在董炸碉堡时忘了向他扔火药支架,以及陪董存瑞回家探亲、董存瑞介绍他入党等等细节,6战友都提出了质疑。在文中,他们还揭露了一位假冒的“董存瑞的连长”。 于金山在参加今天的诉讼时,特意穿了一身黄军装,胸前戴着5枚纪念章。这位七旬老人,左眼已近乎失明。据老人介绍,他1947年入伍,参加过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在多次战斗中立过4次大功(在有关档案中记载,他参加过12次战斗,立过4次小功)。 几家出庭的新闻单位的诉讼代理人在发表意见时,首先对这位从枪林弹雨中走过的老战士表示敬意,但对他“董存瑞班首任班长”的资格,却予以否定。这也是庭审中争论的焦点所在。 于金山的代理人认为,他的“首任班长”资格是不争的事实,并出示了8份人证。这些人证均为当时的普通战士,并且,有几位证人没有任何档案,也没有能证明曾经当过兵的文字记录。 被告方则出示了比于金山更多的人证,他们大都是董存瑞生前部队的有关领导,另有几人为普通战士,他们的证词分别是:“于金山不是董存瑞班首任班长”,“董存瑞班首任班长是王士凯,不是于金山”,等等。 被告方还出示了于金山的个人档案。档案上写明:于金山于1948年11月任班长。这比董存瑞牺牲的时间晚了半年。这是被告方否认于金山“首任资格”的最重要证据。 于金山“出名”后,河北省隆化县民政局和董存瑞烈士陵园管理处,曾历时四个多月,先后到北京、河北等地调查了二十多位部队首长、董存瑞亲属及生前战友,他们均证明:于金山不是“董存瑞班”首任班长。《沈阳日报》记者李作明以这次调查为依据,并在采访了于金山之后写出长篇报道。 在庭审中,被告还出示了一份1948年出版的《群众日报》的复印件,该报头版刊登了一篇消息“董存瑞班实地战评”,讲述在董存瑞牺牲后的第二天,董任班长的六班进行战斗总结时的情况,文中提到“六班副沈庆云”。在法庭上,于金山表示:他不认识沈庆云。 今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看了新华网一文后,心中很不是滋味。
于金山那么大年纪一位老人了,当年为了生计,保留自己的五袋玉米。偶然谈到自己与董存瑞的干系,而于今那么大一把年纪,要与各大小报纸对簿公堂,可怜一把老骨头,走过枪林弹雨之余生,还要为“荣誉权”而战,哎……
看了此文,感觉于前辈胜诉太难,也情不自禁要为他老人家说几句话!
谈到死,很多人的死是非常有力的,像岳飞的死可以说是震撼千古的,像谭嗣同的死则体现着豪迈之气,像张自忠的死则是浩气长存的,像雷锋的死则震荡着好几个时代,更不用说毛主席,周总理的逝世,更是曾造成几乎整个中华民族的失落!为什么我们会为他们的不再在历史的天空闪现而伤痛,感怀。其实重要的不在其死,而在其生。英雄的一生大则为整个中华民族,小则为中华人民曾进行超人的奉献和奋斗。
我们会对逝去的英雄表示惋惜,我们会对为国捐躯的烈士表示崇敬,我们会对为舍生取义的志愿军战士深情怀念!。留下来的呢?活者的,把死者遗愿进行到底的更多的生命我们是不是遗忘了他们的业绩。
毫无疑问,像志愿军战士的死是壮烈的,他的死为更多的英雄战士提供更大生的机会,有了像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牺牲,是为了其他的更多战士的宝贵生命得以保存,所以才显的可贵。这么说来生重于死!
那么生的人呢?那些从枪林弹雨走过来的人呢,我们记忆中的活着战斗英雄是那样的模糊,而为什么偏偏直到失去的时候才知道可贵!还有那些无名的枯骨曾经年轻的生命,其实也是和董存瑞等价的!活着的人,也如此。牺牲光荣,活着也是光荣。没有活着的生命来结束战斗哪来的胜利与和平。
打这样的假“英雄”,实在好打!于老人原本不过是个老战士,无权无势无钱无后台,功劳也不很大,有的也只是差点不属于自己的五袋玉米,证明不了自己真伪的几个事过境迁的勋章,据报道语气不太有力的证人。人家手中有的是你的档案呢,你的全部资料呢?搞不定你做假才怪!
于金山说了一句和董存瑞有干系又如何?当人们遗忘了老人曾经的战场血汗,即使道出来的话失真,也是老人困苦为了五袋玉米所逼。在这个逐渐流行欺骗与虚伪,道貌岸然的今天,于老人穷苦如此,沾点董存瑞英雄的光,逃过饥饿之灾,一点也不过分!
且不论于老人为何穷苦,于老人难哪,在法律程序上,总之我不太看好于老人的胜诉!
相反的,腐败中,官场中,经济领域里的真真假假,却总是被粉饰得那么好!在法律程序上,谁也不敢轻易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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