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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马平川
发信人: jessie(针儿)
整理人: joantu(2001-10-03 21:52:25), 站内信件
                 一马平川
            ――我读马尔克斯和川端康成
  
  打小我读书就有个习惯,喜欢读作家的全貌。以前书店是隔一段时期出三本《丁丁历险记》的,我隔三岔五地去找,买了几年,竟买全了;还有郑渊洁童话,不仅订了杂志,还邮购;少年时看全部的金庸、古龙和亦舒。到现在,涉猎的范围广了,但从心底里爱着,逢名字必买的作家是只有马尔克斯和川端康成。除了他们的著作,我还有三本马尔克斯传记,一本访谈录,有常替川端康成做插图的东山魁夷的画。现在我想试试不站起来,只坐在电脑前,凭驳杂的记忆寻找这两位伟大的作家有效地吸引我的原因。
  
             一、死亡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巨大的原因,因为我自己对这个话题是非常感兴趣的。日本人笔下的死亡观通常很奇特。村上春树说过:死是作为生的一部分存在的,而非生的对立面。川端康成则说过:因为失去生命而显得自由了。这个场景源于《雪国》里女子被火抛起的躯体。在另一篇《名人》里,名人转战于赛事的过程显得繁冗无比,读完以后,我在疲倦的笔触里也嗅到了死亡的味道,一种非常缓慢转动着的死亡。老人正如一条在烤架上慢慢飘香的香肠。还有《睡美人》,这是香艳的故事,鸠母给少女吃了安眠药,让她们在睡梦里给失去性能力的老人抚弄。川端康成能把这么香艳的事情写得如此缓慢沉静,我现在恍惚记得有位老人死去了,或者并没有人死去,只是想着那个场景,哀老的手指触着充满弹性的皮肤时的心情,我的心里不是鄙视,却是同情。
  现在又想起渡边淳一《失乐园》里中年男女的殉情故事,很接近川端康成的情调。我是先看小说的,记忆却不深,后来看电影,注意力却转移到光影的对比上了。但无论小说还是电影,都让我有一种缓慢的感觉,一些纸做的戴着假面的人儿在书页里翩翩动作。这是很迷人的,相形而言,早期的《源氏物语》就显得太过暄闹华丽了,介川龙之芥就太过暴烈。在这些日本作家里,我还是喜欢川端康成,色调都是黑灰白里偶然夹杂一些艳红,平衡而且令人不可漠视。
  死者给予仍具有强烈求生欲望的生者的冲击,大约也只是这么多吧。
  
  马尔克斯,一说到这个名字,我就想到太阳和玉米,想到泥脚的妇人以及院子里飘飞的白床单。他的死亡的冲击是排山倒海而来的,然而并非没有缓和的余地。在拉美的观念里死人的灵魂与生人共同生活着,并且他们在阴间里仍然长大或者哀老。《百年孤独》里,与何塞决斗,被杀死的一个人伴随他们迁徒,住在院子里的一棵香蕉树下,经常被雨水淋得愁眉苦脸。何塞最后是站在树前(香蕉树?)撒着尿的时候突然死去的。小说后来没再提到那个早已死去的灵魂,大概随着生者的殒灭,死者也找到了另外的安息之所吧。
  何塞的小女儿,一位曾经被嫉妒折磨得发狂的姑娘,每天给自己织尸衣。白天织了,晚上拆掉。这很像奥德修斯的皇后为应付求婚者而做的事,但内涵是完全不一样的。绝望的了无生趣的姑娘,她的内心怎么会和仍有期盼的皇后一样呢?她伤害了所爱的男人与她的情敌,一起长大的姐妹,自己也藏在阴郁的房子里永不能得见天日。事实上,她的活着已经是死亡了。
  何塞的妻子乌苏娜与大儿子的死亡则很瑰丽,充满了想象力。儿子被杀害时,乌苏娜正在煮汤,发现汤里爬满了虫子。继而,儿子的血从房子流出来,穿过几条街,爬上楼梯,为怕弄脏地毯还挨着墙根(!),一直流到厨房里给母亲报信。乌苏娜死之前,天上飘过小黄花,墙角长满小黄花,连杯子里的假牙上都长出了小黄花。“黄色”在拉美的观念里是死亡的象征。但是这座古老的房子里遍处小黄花的情形,我读了,只觉得欢欣喜悦。在我们这里,有一种小黄菊,开得坚挺灿烂,只要有闲地就满地乱爬。我没法不联想到这个情景,但马尔克斯的小说,虽然写沉重的关于死亡与孤独,关于战争与贫穷的话题,却仍璀灿无比,这是他永远让人惊喜欣悦的原因吧。
  马尔克斯有个短小说《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写一位新娘被丈夫发现不是处女,被退回了娘家,她的兄弟们追问她的时候,她杜撰了一个人,因为考虑到她的兄弟们不会在这个时候找到他。兄弟们为洗脱家庭的耻辱必须杀死这个男人,但他们又不愿意杀人,于是大张旗鼓地买武器,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许多人。他们以为男人一定会听到风声事先逃走。但阴差阳错地,所有人都以为男人已听到风声,但他是唯一不知情的人,结果死在两兄弟的手下。
  这个小说写的是死亡的宿命论。后来我在余华的《命中注定》里读到了相似的内容。这个话题不好掌握,它是先行的,大约是唯心主义吧,但是惨淡的违背了双方意愿的死亡,终究让人看到人性的苍白与委琐了。我又想起朱文的一个小说:“我”的自行车无意碰上一个老头,结果被讹诈,老头去医院检查却发现自己得了绝症,被吓死了,老头的泼皮儿子们宣称要找“我”算帐,给了“我”一个月的死亡准备期。最后的结局很有意思:“我”在漫长的等待当中,终于不可忍受,在期限的前几天,提了一根大棒子,去泼皮儿子的店里砸了所有东西,然后坐在阶梯上等待着。
  都是一种宿命似的死亡,来自外界的不可抵抗的压力,朱文的小说充满英雄主义色彩,然而也是无限隐忍的小人物的爆发,余华小说里的死亡,到底也算是种因得因,种果得果吧,而马尔克斯,虽是异国走来,看到无辜者的丧失生命,更让人不忍卒读。而那些漠视他人生命的价值观,仿佛从骨头里发出的笑声与寒意,就算在花开的春夜,也能令小孩儿在梦里恸哭。这样的一个人间!
  
                  二、爱情
  
  写到这儿,深呼吸一口气,点一支烟,换一个令人感兴趣的话题吧:爱情。
  川端康成的爱情经典著作应该是《伊豆的舞女》,这个小说的电影版甚至造就了一对爱情偶像:三浦友和、山口百惠。我是在电视上看到这个电影的,打开电视机,才十几岁的山口百惠,低着头提着个包裹坐在石头上,眼睛如小鹿,偶一抬头,又清澈又透明,怯弱羞涩而并不小家子气,一派天真可喜。我一蹲身坐下来,心想这定是《伊豆的舞女》,果然。在山里,一对少年男女的相遇,简短的对话,未诸世事的表情,分离后的怀念,哀而不伤的格调,确实把小说演绎得非常之好。
  川端康成小说内的女人远胜男人,温静柔和而又坚韧挺拨。《雪国》形容驹子的干净,说她连脚趾缝都是干净的,令人印象深刻。这样一个野乡卑村里的艺妓,努力学习三弦曲谱,每天记日记,是希望不在这个环境中沉下去吧。为了报答师傅之恩,她一直供奉师傅,但不肯为了报恩而与师傅之子,一位濒死虚弱的男子结婚。她身上有一种非常美丽柔和的光辉,一切心里藏着自发内驱力的男人女人身上都有着的光辉。相形之下,作者的男主人公岛村,口头禅却是“一切终归是徒劳啊”,他从遥远的地方来到冰封的村子里,是为了寻找什么呢,如果一切只是徒劳?但我们又能要求他什么,如果他不是叹息着并不可忍受着致命的虚无感,如果他是一位过于努力拼命挣扎的人,这个埋葬在冰雪里的村子大约永远也达不到他的视野范围之内吧。
  我想,这个追问并非川端康成的本意,但于我,悖论式的思索却是之所以阅读的根基。人生所要选择的路,究竟是安静随心的还是努力证实的,如果知道最终必将走上偶然或者必然的死亡之途?这仍是我无法解答之谜,也是无法解脱的问题。而我便在当中逶迤行来,时时犹豫。现在,我本应在已搭好的论文框架里做着填充,而不是在这里作随意的阅读回忆旅行。只是我无法回答自己:我需要的是更高的文凭,随之而来的可以预想的冲刺吗?又或者,是安静而又时时为一事无成所感到的焦虑吗?只有A或者B,然而竟不能只选择其一。
  硬币的两面都坚实而冰凉,我懂得岛村为何年年要来雪国而并不把驹子带出去,相信这样的男人并不是为了惧怕妻室,也不是为了怕麻烦。他只不过是一位缠绕在“to be or not to be”的魔沼中不能自拨的哈姆雷特罢了吧。
  
  说到马尔克斯,我的嘴边便有微笑,这真是奇怪的事情。想到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了,两位一直在闹着意气的恋人,仿佛小孩儿一般,便令我微笑。然而,如果转循到深入一点,两人通信,在文字中嗅到相同的气息而深爱,作者的剖析其实是多么无情啊。姑娘看不上周围的人,心高因而寂寞,又喜欢被迷恋的感觉,而男孩每日躲在暗处偷窥她,已忘记了家世的区别,而不知不觉深陷情网。姑娘的家人发现了苗头,把姑娘送出去了,但男孩利用电报员的身份,仍不间断地发出爱的呼吁。直到他们重逢,女孩发现自己爱的根本不是面前这一个实实在在的具像的人,她爱的只是信中被所假想了的他。姑娘毫不犹豫地把男孩抛弃了,男孩饮恨远走他方。他心中怨毒,立誓报复。中间许多曲折,女孩成为女人,又成为老妇,男孩成为男人,荒淫无度,又成为老头。终于,经历了漫长的霍乱时期,他最终能够拥有了她,两人都垂垂老矣,艰难地做爱,老头告诉老妇:这是他的第一次。她知道不是,但是愿意相信这一个谎言。
  里尔克说:爱是艰难的。他的意思是人应当成就了自己,才能真正成就了爱。马尔克斯的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艰难。相互爱恋的何塞与乌苏娜却是表兄妹,不为习俗所容,只好远走他方建立家庭,小说中说: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不是爱情,而是共同的耻辱和恐惧。奥雷连诺上校第一次看见他的妻子的时候,她才几岁,他下定决心非她不娶。最终他们得以结合,但他甚至没能等待到她爱上他,她便已死去,这给予他英雄的人生第一个致命的打击。以上是《百年孤独》里的,马尔克斯另外有个短小说,一位盗贼被打死了,他的家人到小镇上为他举行悼念仪式。金庸的《飞狐外传》里也有相似的情节。这里的情感是:无论外人眼中多么不堪的人,在他亲人的眼中他都是冤曲的,怀念至死不泯。这说不上可怕或者不可怕,但也是仇恨的一种来源吧。爱与恨总是只有一线之差,正如是与非。
  所以《百年孤独》里会有这样一个从未爱过的形象吧:俏姑娘蕾麦黛丝。她是个心智未成熟的女孩,嫌头发麻烦剃了个光头,套着件麻布做成的宽大衣服,一天里大部分时间在洗澡,所以她不穿内衣。她的特别之处是有着致命的美丽,套一句古龙的话:致命,就是真的致命的意思。凡是对她心怀不轨的男人都会横死,但还是有很多人为了看她一眼而不惜冒死亡的危险。最后,这位女孩在晾床单的时候,床单裹着她,被一阵飓风卷走了,她在天空中闪闪发光。小说中有这样一句话:其实他们不知道,能得到她的方法很简单,只要真的爱她就可以了。
  这句话,也算给那些被欲望燃烧着的男人女人一个响亮的耳光了。唯有并不以爱情为满足欲望的手段的男女,才能获致更纯粹的幸福吧。
  
                三、历史与习俗
  
  其实这个话题更严密的说法该是:怎样利用语言、想象力更好地表现历史、习俗。
  因为我是个对古老风俗十分好奇的人,所以自己知道,马尔克斯和川端康成一开始吸引我的肯定是书里面奇奇怪怪的习俗。正如我看《源氏物语》,一开始兴致勃勃,后来勉勉强强,是因为先前的章节里提及古代日本的女性要把牙齿染黑,传递便条的时候要拿一枝花,不同的场合不同的含意用不同的花,诸如此类,令我看得高兴莫名,后来的章节阴惨破落,又没什么新奇东西,因而兴致大减。林语堂写《论躺在床上》,说自己注定是个市场哲学家,我也只好坦承自己趣味不高。我看余华《活着》,先不想到不孝的问题,反而对老地主怎样像只鸟似地脚趾勾着粪缸,或者妓女背着小地主给老丈人请安,对这样的情境展开更多的想象。
  在马尔克斯和门多萨的访谈里,马尔克斯说:书里面没有一样事物是让人不能理解的。他并且说,《百年孤独》出版后,他见到一位提着菜篮子的家庭妇女边走边阅读这书,这是令他感到最高兴的事情。大约国内认为艰深晦涩的《百年孤独》,在拉美一如白居易的诗吧,是老婆婆也能明白的读物。在“死亡”这一章里已提到不少拉美的习俗了。还有,拉美认为近亲结婚就会生下猪尾巴的孩子,因此,乌苏娜一开始是穿着一件严密的“贞洁裤”嫁给何塞的。小说出版后,一位读者告诉马尔克斯,他就长着猪尾巴。
  全书充斥着阳光、尘土、雨水、泥泞、战争、独裁、死亡。但是,所有拉美小说都满是这些内容,却不一定如此瑰丽奇特,是马尔克斯卓越的想象力,才把我们带到了那个如此贫困而又充满生命力的王国里。
  马尔克斯在描写潮湿的空气时,是这样写的:空气中充满了水份,鱼儿可以从门口游进来,再从窗口游出去。他写炎热,就写插销全部熔化了,鸟儿想飞进室内,撞在窗上,烫熟了,掉下来。写经济侵略后的死亡,写消息封锁,是这样的:香蕉工人起义,资方先把他们诱骗到一个广场上,军队把他们全部杀死,所有尸体被运上火车,去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只有一个幸存者,当他挣扎着回到小镇上时,没人相信他说的话,都认为他病糊涂了,所有人都对他重复一句话:没有屠杀,没有任何死亡。到最后连他自己都迷惑了,觉得那一切只是一场噩梦而已。
  马尔克斯把这种对历史的彻底遗忘,触目惊心的惨况写出来,别以为这不会发生。在他的另一个小说(这很难定义,因为他写的本是采访稿,是真事)《一个遇难者的故事》里,发生了同样的事情。一位在海上漂流多日的幸存者回国,报章上刊登头版,称他是一位英雄,但马尔克斯采访他,却发现遇难者深受良心的折磨,因为那原本是一艘走私船,而政府为了掩盖这个事实(国家走私),对遇难者和马尔克斯都进行了迫害。后来马尔克斯把这件事改编成了一部小说。
  这部小说既可以算历史的一个证据,也可以算语言失败的一个证据。小说写得并不好,因而没什么名气,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令我失望的是,马尔克斯的另外一些小说以及电影剧本都写得很一般,但凭着《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以及一些卓越的中短篇,马尔克斯已足以傲立世界文学大师之林。
  写到这里,想到他一个很有意思也很悲惨的短篇《短翅老人》,一位天使不慎掉落凡间,但他的结局是被送到马戏团,趴在污泥里供人欣赏。还有一个写雏妓的短篇,作者替小女孩一分一毫地算着她的收益,令人觉得心酸无比。还有《家长的没落》,写一位独裁者之死,也充满讽刺之情。这些篇目说不上瑰丽,甚至不能称得上有色彩,但它们非凡的想象力、冷酷的剖析力与深刻的同情心仍令我震憾。马尔克斯是我最崇拜的小说家,不知道今后会否有其他作家能从我心中取代他的地位?
  
  川端康成更多的是探究人物的内心而非外部的命运,这与作家身处的社会环境有关。而像中国的现状,文坛亦有与之相适应的风貌,小资与匪气并行,也算有意思,所以至今尚无作家能真正写出中国独特的内涵(我比较期待余华),五千年的传统,被一些人抛弃,在另一些人身上浓缩,经济的发展,一些人分析香水的牌子,另一些人躺在火车座椅底下被运往南方。我的生活环境令我的语言与视角更倾向于川端康成,然而外界的许多又令我不能不追随马尔克斯,明明只有明哲保身的能力,却期望能做得更多一点,这也是知识分子很悲哀的宿命吧。
  曾经因为受川端康成作品的鼓励,我研习先秦的文化、习俗,从青铜器和古乐开始,看书,参观各地博物馆,听民乐演奏,愿望涉及中国文化的源头,因为女娲和伏羲是人首蛇身,中国的图腾是龙,亦研究一点关于蛇的知识,并试图把它们掺杂入小说当中。只是自知根基轻浅,常常只起望洋兴叹之感,而失却努力的勇气。
  也是尝试掺杂写作的缘故,才感到川端康成语言的纯熟流转,将本国文化化于指掌之间,运用全不见痕迹。他的《雪国》里有葛布制作、三弦琴,《千只鹤》里有陶瓷、插花,《名人》有棋艺,《古都》有和服……他是十分里只拈了一二分,我是三分里硬取一二分,与大师相比,徒然贻笑大方,只盼望年岁能洗去我的浮躁与欲念,方能有一点可造就的福份吧。
  
                 四、后话
  
  最后,我开了个玩笑,起了个“一马平川”的标题。
  不过,川端康成最后自杀了,我很是不喜欢。就凭这一点,被迫四处流亡,却从不轻言放弃的马尔克斯,确实更值得我的敬仰吧。
  
  
                           针儿,二零零一,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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