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baby315love(花拖鞋)
整理人: bennycyb(2002-10-26 14:40:28),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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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凯是我大学的恋人现在同在深圳,却少有见面。同居两年,亦不过如此。
最惬意是秋末冬初的晚上,我们快考试。丢下心爱的电脑游戏,拿着书本去教学楼上晚自习。为什么不在家里?我问他。
家里你这个小东西会打搅我看书的心情。刘凯当时笑笑的看我。
是的我们的屋子,一年四季鲜花不断,放着幽雅的音乐,两个人躺在床上,斜斜的靠着,看见他看书我总是用冰冰的鼻子凑上去,小狗一样的闻闻这里闻闻那里。说些软绵绵的话。最终的结果自然是书本以极快的速度丢到门口,灯一关两个人抱成一团。。。。。。
我们一起在中楼看书,中楼虽然有点旧,可我很喜欢。窗外的柚子树,洁白的月亮窃窃私语的男生女生让我觉得愉快。他看他的书我写我的字,彼此之间偶尔偷偷看对方是否在用功。九点半我通常就觉得肚子很饿,他也就依着我早早的收拾书本。天稍微有点凉,落叶被自行车碾过发出的声音,伴着他的口哨声,是我永远都无法忘记的。
当然那时候我们还不懂上网。
每天早上一起上学,住的地方在学校附近,坐公共汽车五分钟就到了,所以我有时侯也坐他的自行车,是辆蓝色的赛车,可爱的和他一样。冬天我喜欢将电热毯开到最大档,躺在床上看碟,困了就看看外面飘的雪,第二天早上翘了课去堆雪人。凯凯喜欢说你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孩子。
经历过他,我不再轻易相信美丽的誓言。虽然他是无意的。
春天的太阳很薄,我会趁无聊的大课时一个人溜出来到广场晒太阳,用报纸盖着我的脸,刚长出来的嫩草刺得我的皮肤痒的很舒服,就这么晒到中午。凯凯总会找到我无论我藏在哪个角落,他准确的掀开我的报纸然后踢踢熟睡的我。我茫然的睁开眼睛:“啊?就吃饭了?”
他很生气,因为我不爱学习,狠狠的说:“又逃学,今天晚上罚你别玩星际!”
我像做错事的小孩子,一脸的无辜看着他。我们去吃饭的时候,他又怜惜的擦了擦我的嘴道:“拜托你以后不要逃学了,这样一来不是考试又不及格?”
“ 可是人家不喜欢听那个经济学课啦,听了就想睡觉,既然在课堂上睡觉又冷又不安全不如出来睡。。。。。。”
他无奈的摇摇头。晚上还是带我玩游戏去了。
夏天我最喜欢的事情是到酒吧里听学校的歌手唱歌,清脆干净的声音,吉他伴奏,我端着一杯水,站在那里。因为想听歌所以到酒吧打工了。凯凯每天晚上接我回家,他怕我被那英俊的歌手抢走,怕我被喝酒的学校的富有的男生追,怕我一个人回家摔跤。
可惜那酒吧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两个月的打工生涯结束了。并不影响我们快乐的夏天。一杯可乐,然后偷偷的躲在树后看他打篮球,跳的很高很高,鞋子和衣服都是很帅的,旁边的女生也盯着他看,我觉得很有成就感。于是走到球场边,他用余光看见头发长长的我穿着及齐脚踝的白裙子站在那里时,球终究是进不去了的。只有早早收场带我去吃饭。照例是一句“下次我打球求你别在旁边好吗?”
溺爱我凯,和我同生活了两年。没有责备过我一次,虽然我是那么的无理取闹,他宽容而温和。毕业他先去了深圳,一个月以后告诉我他工作很辛苦不知道要熬到什么时候,告诉我他不要耽误我的前程,告诉我分开吧。
在纠缠他一年后我醒来。试着接受自己爱过的人变成陌生人。一年后我来到深圳开始我自己的生活却始终偶尔给他打电话而已。感谢他给了我那么多的爱。也感谢他告诉我付出不一定得到,得到了也许还是会失去。
深圳不会下雪。记得某个冬天下雪的中午,他牵着我的冻红的小手一起回家的途中,我摇摇小树。那些雪钻进我们脖子里,我们笑的很傻。那笑声是我永远忘记不了的。
日子流水一样过去,不留什么痕迹,我生活的并不愉快,而美好的回忆犹如阴沟畔行走偶然瞥见蓝色的天空,苦难的日子有些许的安慰,落泪了也不觉得悲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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