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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妃有泪竹为凭 ☆ 光棍精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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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六年
发信人: losttry(MildSeven)
整理人: nanyuner(2001-10-06 01:54:46), 站内信件
Better to have loved and lost,than to have never loved at all.
                                           ——St.Augustine
  借着生病的机会终于看全了《爱情白皮书》的整部。这部日剧实在是可以作为我对青春的一种祭奠。
尽管在那一个难忘的冬天里,我并没有机会从头直尾完全体会剧中5个人物全部的情感历程。但隐约之中,
我们与剧中人颇有相似之处,除了那还算圆满的结局外……
  曾经深爱过,最终淡忘了。但即使是到现在,六年之后的今天,我依旧怀疑自己在以后漫长的人生岁月里
是否还能爱上什么人。在我人生短短二十年里,那一年是最光辉闪耀的。因为一个人的喜而喜,因为那个人
的不开心而忧郁。尽管在他的心里,那一年只是他生命中的二十分之一罢了。
  现在的我,坐在桌前回顾往昔,很意外的发现对那些琐事的记忆并未因时间的流逝而被自然的遗忘,某些
细小的片段仿佛是昨天发生的,画面一格一格在脑海里,轻易就可以拼凑到一起。
  比如当年的少女情怀,分手之后的第二个夏天,我和他共同的死党过十八岁生日,聚会前那个晚上,我
几乎彻夜未眠,因为要与他想见内心忐忑不安;当他出现的时候我却甚至不敢正视他的双眸;然而,我的
兴奋在之后的牌局中感染了每一个人。是啊,有他同班的那几年里,有他在场的情形下,我总是快乐的
小孩,或许仅仅是为了让他多看我几眼罢了。而他那些刻意的回避却一次次让我痛苦不堪。似乎从那一年
之后我们连朋友都算不上了……
   与他六年的近距离让我既快乐又痛苦。很早就发现,在不知不觉中发现自己喜欢上这个人了,但那之后的
四年里我都不曾发觉自己其实早已爱上他。他或许只是喜欢过我而已,可是他从不会爱我,因为我是自私的
,贪婪的,残酷的,平凡的。所以我就远离他。
   我已经不可以再爱他了,可是我还爱着。曾经我想如果有一天他的身边有了可以给他快乐的人,我就会
离开他,从心里,从他需要温暖的地方,撤走我的爱。
   可是那一天来到了,我却无法做到。
    我不想如此不堪的看着他,于是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就表现的更加快乐,我想我掩饰的非常好,骗过
所有人的眼。   
   我就是如此可悲的在过去的几年里爱着他,爱他到无知无觉,爱到他爱上别人,爱到他已经不给我爱他的权
利。
   可是我依然爱着,而且,不想遗忘他。
   我想我是这世界上最一无适处的人。
   是不是爱一个不爱你的人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事。
   或许不是,世上最愚蠢的事是因为任性而随手推走属于你的幸福,而后,为了维护自己所谓自尊的虚荣,
为自己没有勇气而开脱地不断说服着自己彻底地放弃吧,那才是对的!
   然而谁又能够分辨那份幸福属于谁,幸福来的时候,会不会注名。
   高考结束以后的那一次旅行,我以为是我们的最后一面了,也是情理之中的罢。于是在回程的车上,当我
们的目光再一次相碰的时候,头一回,我毫无回避,四目相对,完完全全接触他的目光。最终移开的那个眼光
的人还是我,因为自己没有勇气坚持对视到无奈才离开。包括之后他先行下车,从我身旁经过的时候用轻到只
有他和我才能听到的声音低沉到:“再见啊。”我一刹间竟无法回神——这一别便相见无期了。顿时,哽咽到
无法回答。
   其实似乎从故事开始,我便是这般拒避的吧。一直害怕被拒绝,一直在选择记忆月逃避之间徘徊。口中说
着不行了,还是不行,内心却依然有所期盼。
   而那长久的对虱也最合适成为最后的完美句点,临别那一眼,就好象《阿飞正传》里头的那句经典:“
一九六○年四月十六日下午三点之前的一分钟,你跟我在一起。我会记得这一分钟。因为这一分种已经过去
了。当你不能再拥有时,你只能选择不要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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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爱情灰飞烟灭  无人过问破碎的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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