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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跳芭蕾的野蛮人 转载
发信人: woaiwangfei42(JACKIE)
整理人: hugo_y(2001-08-31 11:31:06), 站内信件
爸爸啊,干吗野蛮人也要学芭蕾呢?”

  “事实上几乎每个野蛮人都是这样的吧。”

  “为什么都要这样呢?”

  “都这么大的块头了,还这么问这问那,真让人头疼啊!为什么不问问你的守护神灵呢?”

  “那我怎么才能问到守护神灵呢?”事实上这一句话,我并没有问出来。我怕爸会头疼得拔光硕果仅存的几根头发——大家都认为我们这族人只会发问,从不思考。

  说到神灵,有点让人奇怪,似乎没有一般人想像的那么神秘,至少数量上是人手一个。甚至曾经听说,由于神灵太多,我们这样的被守护者又太少,必须通过向一个叫爆雪的神灵组织(大概是黑社会吧)缴纳巨额金币才能确立守护神灵的地位,因而引发矛盾。多出来的贫困神灵们不得不想尽办法,通过盗用等手段来增加被守护者——我想他们一定是穷得可以,闲得发疯,终于不择手段了吧。

  不过不管怎样,还是要感谢守护神灵们的,让我们的家族兴旺起来。尽管不能和它们沟通,但我还是坚信它们无所不在。比如我常常梦游似的把几瓶药水放入一个盒子后,就能莫名其妙的变出一瓶新药水,这种魔术绝不是一个野蛮人的认知领域,一定是神灵使然。

  唉,为什么要学芭蕾呢?我可是梦想成为第一个野蛮诗人的:

  “穿过金合欢树丛的那片旷野,

  就是我的家乡,

  那里没有跳蚤和蟑螂,

  只有发情的骷髅舞弄着刀枪......” 
事实上这是我至今吟唱的唯一作品,竟也有两个姑娘为我倾倒。其中一个是来自热带雨林初恋情人Amazon,可惜这个热情的姑娘竟迷上了用毒,尽学些诸如放P等浑身恶臭的技能,并借着标枪的射程将臭气蔓延到四周,真是难以亲近啊。另一个则是长着许多手的那个很出名的MM,听说原来是技能学校的校花,因为失恋受了刺激而自锁深闺。哈哈,她对我可是一见钟情,疯狂的爱着我,爱得甚至不惜把我吃掉......嗯,还是洁身自好吧。

  于是,我离开家乡,来到了沙漠之城。可惜的是这里的技能学校不仅要求学芭蕾,还增加了许多莫名其妙的课程,比如学蛤蟆跳啦什么的。比起芭蕾,还是蛤蟆跳容易。不过,要是同时还端着一把巨斧,就没那么容易了。我想其他人也这么想吧,但是为了毕业,城外的那片空地上,总有许多人在拼命的练习,成天跳来跳去,尘土飞扬。

  我应当算是幸运的了,结实的肌肉和跳跃的天赋,使我的蛤蟆跳技能出类拔萃。不仅跳得越来越远,还能准确的把握落点,踩死个蝎子什么的。有一次不小心落在了一位游侠身上,压得他差点背过气去。望了望我那浑身的肌肉,游侠一语不发,蹒跚的拄着剑走开了......直到后来,听人说有一个一瘸一拐的游侠发明了一种叫荆棘光环的技能,专门找野蛮人的麻烦——唉,可怜的孩子!

  好歹练成蛤蟆跳了!落地瞬间,雷霆万钧,一击必杀。只可惜,拜这该死的沙漠所赐,每次落地沙尘飞扬,弄得我总忍不住要打喷嚏,声如巨雷,吓得周围胆小的MM们直瞪我,骨瘦如柴的女巫MM还会翻着白眼怪声怪气地说:神经病!不过,我渐渐发现打喷嚏不仅对周围人有强烈震撼作用,还可以振奋自己,于是我越打越上瘾,决定视MM为粪土,干脆申报技能学校,开创了一系新技能——打喷嚏!但并不是每个学徒都有如此天赋,于是总有人干些画虎类犬、偷梁换柱的事,久而久之被谬传成哭号系技能,真是惨不忍睹......不过我也不怎么在乎这些婆婆妈妈的小事。

  尽管发生了许多事,我还是没学会跳芭蕾。 


“去雨林吧!”

  我这样对自己说着说着,就来到了这个到处湿淋淋的地方。来到初恋情人的家乡,这里的一切又让我想起了Amazon和她熏翻人的恶臭......

  除此之外,还看到了她曾提起过的“丛林的孩子”们:他们裸露着白森森的牙,抓着菜刀和标枪,叽叽喳喳的到处乱跑,全然不理会腰间仅存的几片树叶何时会掉下来。老实说,我并不是不喜欢孩子,不过当我看到他们一手拿着尚未啃完的不知谁的腿骨,一手擦着嘴边的鲜血时,我还是难以想像这就是Amazon金子般的童年......

  事实上,真正学会跳芭蕾,已经是进入地狱之后的事了。就像那个长着翅膀的教员所说:

  “到地狱去学吧,学不会就不用回来了......”

  于是,我在杀戮之余,每每踮着脚尖,舒张着双臂,东倒西歪的旋转着身体——我的观众就是刚才还吐着血浆的怪物们的尸体,它们还在瞪着我,因为刚才我砍死它们的时候,它们都兴高采烈地望着我的浑身的肌肉,手舞足蹈的要抱着我的头大啃一顿呢!它们大概很遗憾吧,被到手的食物反咬一口后,还要眼睁睁的看着食物蹦来蹦去——可怜的妖怪,谁让这是地狱呢?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那一瞬间我终于证明了跳芭蕾的确是凌厉无比的攻击技后,我就在这地狱里成天到晚享受着所向披靡的快感。妙啊,当我踮起足尖,展开双臂,旋转着一路轻歌曼舞后,两边的怪物就纷纷狂喷着鲜血倒下了——只可惜喷了我一身,湿乎乎的,真是狼狈啊。尽管转得头晕,我还是摇摇晃晃、血淋淋的站着,它们却东倒西歪的倒下了——这就是芭蕾的奥义之所在吧。强大的阴影,往往是寂寞。在领悟了芭蕾之后,我就连个象样的对手都找不到了。倒是胡乱杀些怪物后,总能发现尸体上有点好东西。无聊之余,我就在尸体堆里东翻西翻,练就了一身盗尸的本领。现在,我一见尸体就兴奋,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尸体翻得胳膊、腿乱飞,气的靠回收尸体为生的男巫们脸都白得发绿了,哈哈,真让我笑得直不起腰——我从来都看不上这类比女巫还瘦骨嶙峋的男巫们,他们和他们召唤的骷髅站在一起时,简直分不出谁是谁,太失败了。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Diablo的传闻:

  长着翅膀的教员说那就是新生的恐怖之王二世,前世曾干尽恶魔的勾当;

  男巫们却说那只不过是他们的同行,就是长得丑了点;

  游侠们说,那是一个至今尚未毕业,快急疯了的学长,渴望干些挣名誉的事;

  女巫们则叽叽喳喳的猜是哪个穿着比较前卫的学姐,遭人嫉妒;

  就连我的Amazon也说,她最崇拜Diablo的与众不同——唉,真是善变啊;

  但在我看来,那可能是唯一有能力鉴赏我必杀芭蕾技的妖怪!

  “它可真幸运啊!”

  我边说着,边撂下了尸体,操起巨斧,一路杀向地狱深处,来到了传说中的“恐怖的大厅”。

在一通地动山摇的震动后,Diablo穿着它那身奇装异服出现在我面前。我下意识的握紧了巨斧,准备来个蛤蟆跳或芭蕾什么的,却发现那妖怪没什么动手的意思,只是直勾勾的盯着我。

  “嗯......难道又是个母的?”我记起和那个长着许多手的MM的恋情的同时,不由得想起“妖怪爱秃驴”这样一个东方僧侣的名言。虽然我不秃,但我的发型还是常被那些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家伙误解,无可奈何啊。不过我可不喜欢被一个性别尚未明晰的家伙色迷迷的盯着看,于是我打了一个巨响的喷嚏。

  啊?Diablo居然被吓退了两步?!这是那个大名鼎鼎的,长着翅膀的教员口中的恐怖之王吗?

  我,我再打个喷嚏试试。

  “哇——”的一声,Diablo放声大哭起来——分明是初生的小家伙的啼哭——一个庞大却又脆弱的Diablo用它的胖胖的肉爪子揉着红红的眼睛!

  刹那间,一声啼哭使我感到罪恶。以我半生之力所追求的芭蕾技也不过是杀戮的方法。当我面对着Diablo时,我也分不出谁更像魔鬼——浑身的铠甲把我装扮得杀气腾腾,甚至在尸骨堆中寻乐。拿着巨斧的我已经忘记了成为野蛮诗人的梦想,而对面的Diablo则只是一个初生的小家伙,前世的恶名和天生的体形庞大不该成为被杀戮的理由。

  我还是离开好了,不过这个小家伙怎么哭个没完?我灵机一动,扔了巨斧,怪模怪样的跳了一个最蹩脚的芭蕾动作,果然把小家伙逗得前仰后合的笑开了花。哈哈,要被教过我芭蕾的教员们看到,非把他们气死不可。

  我当即决定离开这里和这里的一切,宁可回到石器时代去老老实实的做一回原始人。小家伙也磨着要和我同行,也罢,就算是我的宠物吧。

  不久后,人们传说:

  野蛮人中的杰出英雄为了解救世界和被掠去的心上人,杀入了地狱。在传说中的恐怖的大厅与恐怖之王二世Diablo惊天地泣鬼神的大战了七天七夜后,终于同归于尽。但从没有人见过他们的尸首,不知是被地狱之火焚毁,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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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英俊潇洒的美少年的自白:我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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