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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子胥出奔十六:烹鱼
发信人: amwcp(风)
整理人: amwcp(2001-08-30 13:29:54), 站内信件
专诸紧了紧腰间粗大无比的麻绳,用手搓了一把脸,拿过门边的一根细竹子,挑起包裹撂在肩上,对我说:“我走了,你自己小心吧。” 
我心里有些难过,点点头,说:“一路顺风。” 
他是去太湖学烧鱼的。 
烧鱼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老子说过,治大国若烹小鲜。可见,烧鱼就像治大国一样困难。要专诸这样的一个莽夫去治大国,显然是困难的,要他去学烧鱼,可能更困难。可是他偏偏去烧鱼了。 
依照我的意思,专诸根本没必要去学烧鱼,直接冲进宫中去,或者趁夜色混进宫中,将吴王僚一刀杀掉拉倒。但公子光说,要抓住他的弱点,一击而中,不能有什么闪失,因为他的机会其实只有一次,所以他准备得特别充分,而且不再作第二次进攻的准备,甚至不留什么退路。 
我这才意识到,我藏身在民间的时间久了,身份都有点搞混了,以为自己能比较容易地接近王公贵族,专诸这样出身下贱的人也能。当然,我不是自甘下贱,而是平民意识比较浓,是一种朴素的民本思想在起作用。可是我的进步太快,一时没想到这个时代还没能跟上我的节拍。 
专诸是个细心的人,他向公子光打听吴王僚有什么弱点可以被他利用。公子光神色阴郁,说,他观察了那么长时间,发现吴王僚一不好女色,二是不贪杯,三不轻信,每天穿着三重铠甲,简直无懈可击,没有多少破绽,要刺杀他真是太难了。专诸说,那吴王僚最喜欢什么呢?公子光说,他对吃菜比较讲究些,可是我们没办法在他的菜里下毒啊。专诸说,一个人总是有欲望的,只要有那么一点点嗜好,或者是一个小小的习惯,都可以被我们利用。那么,他最喜欢的菜是什么呢? 
公子光说:“他最喜欢吃鱼。” 
就这样,专诸决定出发去太湖边上学烧鱼了。临行,他要求公子光为他寻找一把匕首,具体要求一是够锋利,要能吹毛断发、削铁如泥;二是形制要短小,便于携带和隐藏,但也不能太短,免得刺到第二层铠甲就到柄了,总之,尺把长就可以了。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去太湖学烧鱼,也许那里有一个高级厨师擅长烧鱼;也许他要去考察那里的鱼,哪一种最鲜,以便把人鲜死;也许他希望用鱼刺把吴王僚哽死。风尘异人做这种事,总是有他自己的套路,从不为人所知。反正他走得远了,对我只有好处,他也许会对母亲的死长久哀伤,去化悲痛为力量,努力给公子光当枪使,但离得远了,回忆就会变得纷繁复杂,估计不会对这事情起什么疑心了。 
我看着专诸的背影一步步远去,包裹在身后一晃一晃的,太阳照着,包裹的影子在他的背上移动,好像在给他做背部按摩。 
公子光这时悄悄出现在我的身边。他没有出面送行,可是一直就在附近。我估计专诸一路上少不了有公子光的人跟随,设法弄清楚他究竟在干什么。如果专诸想一走了之,离开这里的是是非非,说不定有一天早上从客栈醒来,伸手一摸,会找不到自己的脑袋。这种感觉曾伴随我好多日子。 
“他走了。”我说。 
“他走了。”公子光说。 
“我们有什么要准备的吗?”我问。 
“是啊,我们也得行动了。”公子光说,“大王身边有三个人不除,只怕专诸再勇猛十倍,也无法得手的。” 
公子光说的三个人,是指庆忌、掩余和烛庸。这三个人是吴王僚的弟弟,庆忌是吴王僚的同父同母弟弟,掩余和烛庸是他的同父异母弟弟。他们个个都是高手,特别的庆忌,一般的刀剑刺在他身上,像刺在石头上一样,天上飞过的鸟,他只要一伸手就能逮住,用的是什么手法,连我也猜不出。而且这三个人都手握兵权,头脑清楚,对吴王僚又忠心,很不容易对付。所以这三个人不除,即使能暗杀了吴王僚,公子光想坐稳吴王的宝座,恐怕也不过是一场梦罢了。 
三个月后,公子光告诉我说,专诸快要回来了。从太湖传来的消息,专诸果然在那儿跟着一个老头儿学烧鱼,而且雇了几个叫化子,专门替他品尝烧出来的鱼,每次说得非常详细。公子光派去的人也曾扮成叫化子去尝味道,结果马上被专诸解雇了,说他的品尝水平太业余,根本不懂得吃东西。 
公子光叹息说:“原来我们养尊处优,每天吃香的喝辣的,以为尝尽了天下美味,谁知道真正懂得品尝的,却是叫化子。” 
公子光叹息完了后,没忘了表扬我,说我推荐的人果然对他忠心耿耿,做事情这样仔细认真,他一点也不担心他的事情不成功了。他强忍着笑,似乎对专诸充满了信心,可是我一点不明白,专诸学好了烧鱼,跟端掉吴王僚有什么关系,如果有关系,那么天下会烧鱼的人那么多,随便找两个来就是了。 
不过我当然不会把我的疑问表示出来,免得我看上去很弱智,而是装出一副洞悉专诸的计划的样子,顺着公子光的口气说:“对风尘异人,我是比较熟悉的,因为我自己也曾在风尘中打滚。” 
我早就说过,我知道怎么和风尘异人相处,内中要诀,我们这些可能入朝掌权的士大夫子弟从小都在公立学校里学过的,这和地位差不多的士大夫之间相处大不同:跟风尘异人要倾心,跟士大夫相处要留心。 
风尘异人总是在寻找机会倾心,寻找机会热血沸腾,所以你纡尊降贵跟他稍微倾一下心,他们便完全向你倾心,你付出一滴热血,就能收获他们的一腔热血;跟士大夫呢,要留一手,不怕被对方知道你的精明,就怕对方不知道你的精明,因为只有精明强干的人,对方才会觉得,做你的同盟可以用着,你就有机会,做你的对手需要防着,你就不会轻易遭到打击――精明强干的名声,是一件十分有用的铠甲。 
我的朋友申包胥就是做朋友可用、做敌人可怕的人,作为好朋友,我在出逃之时也用过他,在下次相遇时,我们将成为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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