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amwcp(风)
整理人: amwcp(2001-08-30 13:18:4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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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时候,我的目光十分阴沉,就像大雷雨即将降临的乌云天,会看得人毛骨竦然,浑身起鸡皮疙瘩。有一次我不小心在镜子中看到自己这种可怕的目光,吓得我脸上一阵惊痛,像被火炙伤了似的,以为遇到了一头受伤的野兽。
这种目光并没有给我带来坏名声。我家世代忠臣,所以别人都会把我们往好里想,比如申包胥对我这种目光评价说:“你的眼里充满着忧伤和果决。”老实说,我知道自己这种目光中充满的根本不是这两种鬼东西,而是愤恨和不平,因为在那种时候,我想到的是自己身为伍家次子,在家庭乃至朝廷里低下的地位和因此受到的种种不公平待遇。我不想再回忆这些了,因为一想起来,我的目光又会变得阴沉。
不过我遇到的一个人,他的目光甚至比我还要阴沉。他的名字叫要离,个子矮小,头发蓬乱,身上带着连北方人也没有的蓬勃膻气,散发着一股非常原始的野性,像剑戟一样张扬,咄咄逼人。我一眼就看出他的心里有一条毒蛇,随时准备咬人。
当时我在吴市吹箫乞食,唱着那首歌。唱到第三节时,要离走过来,黑着脸蹲在我左侧的石礅子上,听我唱歌。我感到一种古怪的压力,也许是一种阴柔的吸引力,像要把我吸进一个黑洞里去似的,我心里有些发慌,结果老是走调。这本来是我最痛切的一节,可是那天唱得糟糕透了。
伍子胥,
伍子胥,
芦花渡口,
溧阳溪头,
千生万死,
乞食吴市,
身仇不报,
何以生为!
要离听我唱完,慢腾腾地走过来,拿起我的讨饭碗左看右看,好像碗沿上有什么稀奇的东西。他这种作派表明是当地专门寻衅闹事的破落户泼皮,像我这样的外路人是得罪不起的。我身材这样魁梧,一般的无赖轻易也不会来惹事,所以我在梅里在吴市一直都很平安。可是要离身上的那股野气还是使我警惕,他看上去就像一心找死、找不着死满心痛苦似的。
他斜着眼看我,说:“你这歌是从哪里学来的?”
我想不到他仔细察看的是我的碗,问的却是我的歌,一时不知道怎样回答。
他说:“喂,我问你呢。”
我咳嗽两声,压低声音说:“我看你不像一般人,所以我愿意跟你说实话,你可千万别传出去,因为这太丢面子了:我就是伍子胥本人,落难到了吴国。”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传出去?落难就落难,也没有必要装熊样啊。”他把碗轻轻丢在我的脚边,说,“今天我心情好,不会来为难你的。像你这样的人,一定不甘心总是讨饭,有什么事要帮忙,找我好了,我要离在这地头上还是摆得平的。”
在这种时候,我只能感激他。平白无故地感激别人,这种事真让人窝囊,可是我不知道要离背后又有着什么。我心里面说不出的讨厌他,非常想嚓喀一刀结果了他,但这样大白天的也不能在街市杀人,否则后患源源不断,恐怕难以抵挡,而且我在吴国境内的所有努力也都会白废,只好再次走上苦不堪言的逃亡之路。
这样想的时候,我内心的羞耻感又涌了上来:我好像已对吹箫乞食的生活也产生了依恋,虽然我时刻不忘我的贵族身份,可是现在惰性已在我身上蔓延,像毒液一般渗入我的躯体,我感到我正在渐渐变成一个讨饭胚子。
我到阳山耕田去的时候,感觉还是有点恢复过来,当年虞舜也耕田,而且耕得很卖劲。我自然不敢想像虞舜那样,最后耕成圣人,只要能平平安安没有危险,不用整天提心吊胆的就行了。耕田去以前,吴国国王让我做大夫,还要出兵替我报仇。说老实话,我当然喜欢做大夫,但不喜欢报仇。楚国也是个强国,跟吴国结仇这么多年也没怎么处下风,万一不留神打个败仗,我不死也脱层皮:还有脸回到吴国来吗?又到哪里去容身?
再次遇上要离是在一个大户人家的丧事上。我因为当了两天大夫,身份跟在讨饭时就完全不同了,因此也受到了邀请。起初我没有看到要离,大家的注意力都被一个叫做椒丘欣的人吸引住了。这个人是独眼龙,身材简直比我还要魁梧,脑袋上胡乱缠着一块土黄色的帛,看上去精神焕发,说话的声音很大,起初我还以为有人在讲故事,他的一口方言十分难懂。慢慢的我才听明白,他是在讲自己刚刚经历的奇事。
椒丘欣家住海边,到这儿来奔丧的路上,他的马在江边饮水,被水里的怪物吃了。人家告诉他这个怪物异常凶猛,不是人力能够拿下的,除非上天看不惯了,用雷电来对付它。他却怒气冲冲地说:“别人害怕它,我椒丘欣也会怕吗?”拿着剑跳下水去找怪物打架。结果他下水与怪物斗了三天三夜,才浑身血淋淋地回到岸上,既没有夺回马,也没有杀掉怪物,自己还被怪物挖去了一只眼睛,可是当时很多人看见这场恶斗弄得满江波浪汹涌、天地变色,都佩服得五体投地,差点把他推举为天下第一壮士。
那头怪物我也听说过,当时我想带三千兵马用大弓去射杀它的,一来可以除害,二来也为自己树立名声,可以在吴国混得好些。后来因为辞官耕田,就没有顾上。这头怪物出现以来,能从它口中余生的人还从来没有过,所以椒丘欣也足以傲视当世了。
奇事讲完后,椒丘欣昂着头,翻着眼皮,说:“你们这儿虽然是国都,吹牛说是英雄聚集的地方,但依我看来,人人是饭桶,没有一个勇士,哼哼,竟让这样的畜牲横行霸道,也不知道羞耻。我如果不是急着要赶到这儿来,非把那怪物斩成肉酱不可。”
他的话虽然不中听,但我还是十分佩服椒丘欣的,因为换了我,马被怪物吃掉了就吃掉了,犯不上拿性命去冒险。他这样卤莽,除了愚蠢以外,也说明他是个直性子,这种人可以利用。我以后要在吴国混,认识这样的人是很有好处的。所以我暗中打算和他结交,就像跟专诸结交一样。
可是要离不乐意了,不知从哪儿冒出来,没精打采地走过去,坐到他的对面,把手中的酒碗在桌子上重重一放,看了他半天,嘿嘿冷笑了几声,又看了他半天。椒丘欣圆睁眼睛瞪着他大声说:“你笑什么?”他的声音像霹雳似的,震得满屋嗡嗡响,好多人手里的碗都拿不住,掉到了地上。酒席上一下子没了声音,人人都看着他俩。我心里想,要离这个破落户胆子也真够大的,一定是活得不耐烦了,这椒丘欣一看就是杀人不眨眼的,不像我那么好说话,他竟也敢去招惹。
要离轻声说:“你的故事真好听,讲完了没有?”
椒丘欣瞪着眼睛说:“怎么?”
要离说:“如果你讲完了,该轮到我讲了。”
椒丘欣气呼呼地说:“怎么?”
要离笑笑,叹了一口气说:“依我说,你倒真是一个窝囊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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