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rainny(雨儿)
整理人: rainny(2001-08-28 10:15:5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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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澳洲人控告当年体罚他的教师和校方,竟然获得胜诉,高庭法院判校方及那名倒霉的老师须赔偿250万澳元。
这真是一件令人惊讶的事情。这位现年30岁的工程师随随便便翻一翻20年前的旧帐竟也能为他进帐250万!他是因为犯校规被教师鞭打了8下手心而记恨至今。打8下手心就可以赚回250万,早知道当年应该叫老师多打几下。
为了这件事,我拼命回想当年在学校时有那些老师曾鞭打过我。首先想到的是小学时的徐老师,那女人脾气坏得很,对学生偏心得要命。成绩好了,她捧着象心肝宝贝似的,成绩不好的呢,她动不动就摔本子,然后冷眼看学生战战兢兢地趴在地上捡。这简直是严重侮辱人格的行为嘛,究其罪行应与殴打学生不相上下。还有一个是高三时的耿老师,总是不经我们同意就擅自占用我们宝贵的课余时间硬逼着我们作模拟测验。完全侵犯了我们的人权,视人身自由为儿戏。更当处罚。
不知道这两位老师是否还在任教,现在找他们算旧帐应该还来得及吧?只可惜当时太没心机,没对这些事件作个记录总结,要不然现在翻出来我早就发得不清不楚了。当然也不只是我一个人有这样的帐好算,保守估计有此类似经历的历届学生加起来应该有整百人,全国算起来就更不得了了。如果每个人都效仿澳洲佬起诉教师和校方,这笔帐就大条了。所以想想还是算了吧,再说中国又不比澳洲那么讲人权,高等法院才懒得理你。可能最后起诉不成反成了大家的笑柄。罢! 罢!
---- 虽然我不会生蛋,但我还是有权利评价蛋的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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