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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2008:绿色奥运行动计划
发信人: ontc(绿网-绿意)
整理人: 1101234(2001-07-28 08:17:40), 站内信件
北京2008:绿色奥运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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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言
  北京正在积极申办2008年奥运会。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委员会已将体育、文化和环境作为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三大支柱,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地位。北京将积极响应国际奥委会的号召,把奥运会办成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奥林匹克盛会。申办奥运会也为改善北京城市环境质量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十分宝贵的机会。
  北京2008年奥运会申办委员会将认真执行国际奥委会制订的《奥林匹克二十一世纪议程》,严格履行国家和北京市环境保护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与全市人民一道,通过申办和举办奥运会,加快实施北京市的环境保护规划,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为此,奥申委诚邀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社会团体与民间组织、广大市民,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共同制定、实施绿色奥运行动计划。

二、绿色奥运行动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一)环境质量目标
  北京市人民政府正在组织落实1998~2002年《北京市环境污染防治目标和对策》,市环境保护局已拟定了《北京市2003~2007年环境保护规划纲要(草案)》,全市人民以饱满的热情关注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环境质量正在逐步改善。
  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规划措施的贯彻实施,到2008年,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大幅度削减,城市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城市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达到国家标准,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社会、经济与环境健康协调发展。
  作为拟举办奥运赛事的重点地区,到2008年,市区大气环境中各项环境监测指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大城市的水平;市区河湖分别按水质功能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噪声等其它设定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环境要素,均将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其中,2008年7~8月,全市环境质量将全面符合举办奥运盛会的要求。
  (二)主要环境保护任务
  市区除部分电站锅炉、部分大型集中供热锅炉燃煤外,其它燃烧设施一律使用清洁能源;城市自来水供应充足、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市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不断扩大绿化面积、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和自然保护区面积;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改造、搬迁市区工业企业;通过技术进步、改善能源结构、节约能源、绿化、调整农业结构等措施,削减温室气体排放;提前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
  2000~2007年间,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投资达到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5%。
  (三)相关环境管理工作
  完善地方环境法规、标准体系,依法行政;完善以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申报登记与许可证制度为主体的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机制;建立奥运环境管理制度。

三、绿色奥运行动计划
  (一)建设第二条陕京天然气长输管线,扩建天然气市内管网,建设调峰地下储气库等工程,引进国外天然气或液化天然气,2007年燃用天然气40~50亿立方米。
  (二)继续对全市燃煤锅炉进行改造,全面淘汰市区中小型燃煤锅炉,燃料结构中清洁能源比重大大提高。
  (三)完成高碑店热电厂供热管网等集中供热工程,市区集中供热面积超过民用建筑总量的50%。全市电采暖、地热采暖面积达到1600万平方米。
  (四)完成地铁5号线、八通线,以及由东直门经望京、北苑、清河至西直门的城市快速客运轨道交通。完成四环路、公路一环等一批重点道路工程建设,完善交通设施,途经北京的过境车辆不再穿行市区。
  (五)继续发展公交优先运营体系,拓展新的公交线路,在有条件的道路增加公交专用道,建设一批公交换乘枢纽。到2007年,90%的公交车、70%的出租车将成为清洁能源车;按照规划建成292座车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加气站。
  (六)2004年开始执行相当于欧洲2号标准的轻型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逐步与国际水平接轨,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实施严格的检查/维修制度,推行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严格车辆报废制度。对高排放车、柴油车加强管理,制订限行措施。
  (七)继续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理,严禁各种露天焚烧,控制物料、垃圾露天堆放。
  (八)加强密云、怀柔水库上游地区的水土保持和水源保护林建设,加强库区富营养化污染物和农药的排放控制,继续保持水库水质清洁。实施官厅水库清淤及水质改善工程,使水质逐步恢复到饮用水源的水质要求。
  (九)完成京密引水渠技术改造工程,减少渗漏损失,提高渠道输水保证率;采取综合措施逐步恢复地下水水位,涵养地下水水源,保持地下水水质清洁;增强地表水、地下水联合调度功能。
  (十)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优质高效、节水型农业,加强农村生态建设,努力降低农田扬尘。
  (十一)继续整治城市河湖水系,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系统。2007年市区城市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280万立方米/日左右,郊区主要城镇建成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十二)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建成年处理能力约1万吨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包括建设两处市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所和放射性废物库。
  (十三)进一步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政策,完善垃圾源头削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系统,继续建设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2007年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郊区主要城镇建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
  (十四)在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对工业企业全面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申报登记和许可证制度,使全市的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包括无组织排放)逐步削减。继续关停一批排污量大、耗能高、浪费资源的企业。
  (十五)加大市区工业污染控制力度,搬迁四环路内200家以上工业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对东南郊、石景山地区重污染、高消耗工业企业进行改造、限产、停产或搬迁,淘汰落后工艺,加大治理力度,使东南郊和石景山地区的环境质量与市区同步改善。
  (十六)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采取拆违建绿、立体绿化、透气砖铺装等措施,基本消除裸露地面,使市区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绿色四环路,除穿越市区建成区的路段之外,四环路两侧各100米建成防护林带。
  (十七)完成“五河十路”防护林的建设任务,继续加强天然林保护,扩大风沙危害区人工造林面积,实现山区退耕还林目标,新增林地13万公顷。裸露沙地和水土流失面积基本得到综合治理,全市林木覆盖率接近50%,形成山区、平原、市区绿化隔离带三道绿色生态屏障,区域生态环境明显得到改善。
  (十八)进一步丰富本市的生物多样性,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森林、鸟类栖息地等重点保护区域的管理与建设,加强珍稀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繁育工作,依法禁止为商业目的捕猎和销售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面积不低于全市国土面积的8%。
  (十九)制订并实施提前淘汰臭氧层消耗物质的行动计划,纳入“首都二四八重大创新工程”,2005年之前实现淘汰目标。
  (二十)奥运场馆设计采用适用环保技术,节约资源,利用无污染或可再生材料制造、建设有关器材和设施。场馆和奥运村建设中努力保留原生植被和生态原貌,利用自然景物和植被组织奥运村景观,保护文物古迹,提高当地绿化面积。奥运交通尽量采用公共交通和清洁能源。
  (二十一)绿色社区──倡导居民采取绿色生活方式,提高环境文明素养,将垃圾分类、废旧物品回收、绿化、节水、节能、节约资源等环保措施落实到日常生活之中,提倡以自行车代步,不购买过度豪华包装的商品。特别重视妇女在绿色社区建设活动中的作用,鼓励创建绿色文明家庭。
  (二十二)绿色校园──绿化美化校园,普及中小学环境教育,鼓励中小学生走出校园参加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组织大学生参加社区环境宣传教育。校园内开展节约资源、使用再生纸作业本、垃圾分类、减卡救树等活动。
  (二十三)绿色商业──不用或少用一次性物品,不制作、不出售、不食用野生动物食品,鼓励商店宣传、销售绿色商品,防治商业活动造成的噪声污染。
  (二十四)绿色旅游──鼓励宾馆、酒店参加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推广各种节约资源措施。鼓励游客参与环境保护行动。每年开展一次旅游环保月活动,科学组织生态旅游,制订景点环境保护措施。
  (二十五)绿色单位──开展“绿色庭院”活动,坚持“门前三包”,开展自我环保审计,注意节约资源;推广使用再生办公用纸。
  (二十六)绿色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参加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开展清洁生产活动,大力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削减污染物排放。
  (二十七)继续开展“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不捕、不养野生鸟兽,鼓励举报鸟市、鱼市、饭店和其它野生动物利用单位的非法经营行为。组织爱护野生动物夏令营、观鸟、悬挂人工鸟巢等公益活动和其它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活动。
  (二十八)继续按政府规定开展在公共场合禁止吸烟的活动,创建无烟中小学、无烟大街、无烟社区、无烟家庭,公共场所和新闻媒体拒绝烟草广告。
  (二十九)绿色使者──聘请社会著名人士和各界代表担任“绿色奥运公益大使”,宣传绿色奥运行动,监督绿色奥运行动计划的实施。
  (三十)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继续开办环境保护栏目,北京奥运网站(http://www.beijing-olympic.org.cn)开办绿色奥运栏目,链接环境保护网站。环境保护社会团体与民间组织利用各自专业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绿色奥运宣传活动。

四、绿色奥运行动计划的组织和实施
  2000~2007年绿色奥运行动计划为集思广益之作,需举全市之力实施。实施行动计划不仅需要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更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需要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三方的不懈努力。不仅要完成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还要搞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形成人人保护环境、参与行动的良好社会风尚。
  为此,奥申委已经着手建立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社会团体与民间组织、市民个人组成的“绿色奥运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三方互动机制,指导、促进、监督绿色奥运行动计划的实施,并就每一项行动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的责任和任务,确定目标,制订详细实施方案,确保行动效果。
  (一)政府部门
  支持申办和举办奥运会的工作,明确各项任务的政府责任部门,在本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继续组织编写详细的交通、能源、固体废物等专项行动计划。组织有关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任务完成的情况,协调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社会团体与民间组织的行动。
  拟订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依法加大执法力度,保证绿色奥运行动计划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规划。
  组织绿色奥运行动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在行动计划实施中接受法律监督和企事业单位、各界社会团体与民间组织和广大市民的监督。
  (二)企事业单位
  支持申办和举办奥运会的工作,积极参与奥申委(或其它奥运组织机构)和政府部门有关的环境保护决策。完成行动计划中提出的环境保护任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总量削减、“关停并转迁”等污染防治任务,根据自身生产和工作特点支持并参与绿色奥运行动计划。
   支持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与民间组织和广大市民保护环境的工作,在其它与环境保护和申办、举办奥运会有关的工作中,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经营和活动。
  (三)环境保护社会团体与民间组织和广大市民
  环境保护社会团体与民间组织支持申办和举办奥运会的工作,参与奥申委(或其它奥运组织机构)和政府部门有关的环境保护决策。根据各自的特长和侧重点、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开展工作,制订本组织或团体参与有关环境保护活动的实施计划。支持各部门、单位完成行动计划中的各项任务,支持、监督政府、企事业单位完成环境保护任务。开展绿色奥运行动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号召本组织的成员从我做起,组织本组织的绿色奥运环保活动,指导群众性的环境保护活动。
  公众参与是完成绿色奥运行动计划制订实施的根本保证,广大市民可以以任何适当方式参与、监督绿色行动计划的制订实施。
  奥申委(或其它奥运组织机构)和政府部门为社会各界提供参与绿色奥运行动的信息和条件,包括联席会议制度,使社会各界能够充分参与决策、参与监督、参与行动。
  通过实施绿色奥运行动计划,北京将切实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并将为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促进北京、中国乃至全球的可持续发展。(2000/09/01)

<-!来源:.北京2008年奥运会申办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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