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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金融混业箭在弦上
发信人: riverhill(山河水)
整理人: aaa234(2003-09-25 10:07:06), 站内信件
  自5年前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定下了“分业管理、分业经营”的主基调至今,中国金融监管的三架马车:央行、证监会、保监会诸机构已从上到下各就各位,“分业管理”的格局基本形成,但提及目前金融界的“分业经营”,却有点像是藕断丝连,又或者说叫扯不断,理还乱。 
  记得是在1996年全国的金融整顿“一刀切”,银行把各自所办的信托公司关闭,将曾经红红火火的证券营业部转手,颇有一番金盘洗手,退出江湖的架式。而如今,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相继成立的4家专业资产管理公司,都先后获得了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股票承销业务资格证书》,这不就是通过迂回却又名正言顺地重返股市吗?在深圳,资讯业发达,想用银行存款炒股,随便到一家银行开个储蓄账户,或上网、或拨打电话,就可进行股票交易,根本无须再跑证券公司开户转款。银行界如此或明或暗地染指股市,令许多证券公司的经理们大倒苦水却又不得不服。 
  其次是机构体制上的交叉设立,也给混业经营留下藉口。如平安保险公司,其牌照当是保监会颁发,然而其旗下的平安信托公司、平安证券公司又分别从央行及保监会获得相应的业务牌照,由央行、保监会、证监会都对其进行共同管理,这分业又何谈起。 
  另一个例子是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每年阅读其年报均发现其作为主业的信托业务小的可怜,如其2000年的信托业务获利润540万元,与整个公司去年利润2.3亿元相比,仅占2%,谓之信托公司,实在是名不符实。其公司架构与平保相似,先持有央行发的牌照,又因设“国信证券”持有证监会发的牌照。 
  一个很普遍的现象是,银行与保险签约代理业务,堂而皇之要保险业分一杯羹,获取阳光下的利润。 
  另一方面,证券公司推出大户工作室保本炒股,保险公司推出的“分红保险”、“投资理财定期回报”等业务,与银行传统的存款争夺资金,似乎更胜一筹。 
  事实上,近10年来,股市的兴起,伴随着企业筹资渠道的多样化及大量依靠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管道的开通,银行传统的存贷款间接融资业务的比重越来越少,以提供服务为特征的表外业务和中间业务渐成为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我国加入WTO时间的临近以及向国际υ例看齐,银行兼营证券、保险、信托及衍生金融业务能否成为今后的发展方向呢? 
  “洋为中用”一直左右着中国金融体制演变的改革思路,从50-60年代照搬苏联模式,设立囊括所有金融业务的“大一统”银行到改革开放后设四大专业银行,又实施“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乃至效法美国联储体糸,跨省市设立中央银行的九大分行、甚至追求原汁原味聘请境外人士到监管上层任职,都体现了“拿来主义”“师人之夷”的中国特色。 
  如今,欧美的金融体制模式已发生逆转,美国于1999年底废除了实行长达70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取而代之的新法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为金融企业混业经营大开绿灯。在欧洲,英国于去年首开先河,建立了单一的金融市场全权管理机构--金融服务局(FSA)来监管整个英国金融市场。与此同时,丹麦、瑞典、比利时、卢森堡、芬兰等国也将证券业与银行业的监管机构合并。而与我们一河之隔的香港,其银行网点除办理传统银行业务外,既可炒股又卖保险,完全是一个金融“超市”。 
  最近,深圳市的人行、证监会、保监会决定每隔两月举行一次金融监管联席会议,才分手两年的老朋友又坐在一起了,“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中国某古典小说的开场白,也会是半个多世纪中国金融体制演变的概括总结。 



  
投资导报(200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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