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annan()
整理人: lannan(1999-12-12 10:38:39),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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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听到蓝蓝的姑姑在很诚垦地要蓝蓝叫她:“姑姑”、"菁菁”,凭
良心说,这样的要求一点也不过份。姑姑一向痛爱小孩子,别人家的小男孩
与她去了一趟汕头,她带他上肯德基,然后再上免税店买价值不菲的名牌衣
服送他。年初小男孩在一宗车祸中受伤,她常常上他家,与他聊天,在他生日
时送礼物给他……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对于自己的小侄女,当然更是爱得
不得了啦,常常带她逛街,此乃蓝蓝除吃零食外之最爱也;想方设法为她添
加副食,这本应是俺之职责也;晚上常常在蓝蓝跟前留连,申请让蓝蓝与她
共睡。为蓝蓝选购各式漂亮衣服鞋袜、有趣玩具;呵呵,关于她待蓝蓝的的好,
不能再列举了,要不俺这当妈妈的可得“引咎辞职”了。
可蓝蓝一副天不管地不管的傻德行,不领她的情。好说歹说,她得到与蓝
蓝共渡一宵的批条,欢天喜地抱着孩子走了。一般不出半个钟头,就会有些丧
气回头,一语不发。原来,蓝蓝在她的房间里破坏够了,在被子上留了点异类
作纪念,就开始假哭并大量透支平时轻易不肯使用的词汇“妈妈”了。
-- 想家的时候,欢迎到挚爱慈亲版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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