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hillbar(暖暖)
整理人: cherry_1022(2001-06-05 14:47:5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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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大约是从六岁开始爱上老虎的吧。
因为爱上他,我成了老哥甩也甩不掉的跟屁虫。
老虎是老哥的铁杆哥们。中午常常在我家蹭饭吃的那种混蛋。
他们总是成群结队拉帮结派地在家里绑链条枪,甩片子牌,玩扯掉翅膀的蚂蚱,“整编”张参谋老娘晒在阳台上的白薯干,算计李警卫长院子里半生不熟的木瓜以及军区大院里所有可以塞进牙缝里的东西,活像一窝子湘西土匪。
六岁是我刚刚听得懂人话的年龄。
老虎捏捏我刚长了二两肉的脸对我说,牙牙你乖乖听话,虎子哥长大了娶你当老婆。尔后他们这帮野孩子作铁道游击队状飞身窜上了芒果树,把我孤伶伶地留在树下放风。
那一年夏天,大获全胜的老虎和老哥他们塞在家中米缸里的芒果捂臭了也没吃完,我却因为芒果粉过敏在床上整整呆了半个月,时至今日,可怜的我连芒果果冻也不敢吃,这就是我最初为爱情付出的惨重代价。
可这一切我全不以为意,病好了以后,爸爸妈妈伤心地发现,乖巧的小女儿像变了个人似得,比街上爹爹不疼姥姥不爱的小子们还疯还野。
老哥他们那一帮野小子为了甩开我,脱得光溜溜地下到江里游泳,我在岸上闭着眼睛就往水里跳,三口浪呛过了,愣是比谁游得都好。
说到上树,只要那不是棵芒果树,哪个男生也比不上我,我笑嘻嘻神气活现地在地树杈上跨着,全不知裤子被挂了道尺把长的口子。
什么弹珠子、打扑克、钓虾米,挖沙坑……这样把戏我全不放在眼里,大院里高高矮矮的男孩儿们没有一个能比得上我的。
在我小小的骄傲里,一切全是为了引来老虎的惊讶的目光。
我很执着地喜欢他眼睛里狡黠的神情,还有他咧着缺颗门牙漏气的嘴放声大笑傻样儿。
等到我终于知道再不能同小子们扎堆儿玩的时候,我开始给老哥他们操持伙食。我能将食堂里一成不变的馒头翻出许多花样,能将他们偷来的生木瓜熬成清甜的小粥,能将白萝卜腌得酸酸甜甜香脆可口。
小小年纪的我就知道美食对男生的致命诱惑,我变着花样贿赂老虎他们永不知足的胃。
哥哥和老虎也渐渐不再热衷于瞎闹了,走路也斯文起来,不再抛砖揭瓦踢狗打猫。偶尔在大院的玉兰花道上遇到,他的肋下总夹着几本书,眼睛里也有了陷入沉思的神情。
刚刚才把字认全的我想尽办法找到他看过的每一本书,然后像橄榄球运动员扑球一样凌空飞身接住它,生剥硬吞、似懂非懂地读解书中不属于我这个年龄的思想和情感。
---- 暮后残笛,应怜陌柳秋光老。
月惊飞鸟,依旧殷勤照。
洗去秋痕,欲诉来春妙。
谁曾道,绿烟虽好,折柳人缥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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