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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00年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问题解答
发信人: jackwu()
整理人: morefool(2001-02-01 11:46:50), 站内信件
  1、问:什麽样的人可以申请国家公费资助出国留学?
  答:凡欲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
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
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曾享
受国家公费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三年。(3)外
语合格:达到规定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出国标准或同一语种
外语专业本科毕业,或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4)身心健康。
  2、问:向何处申请?何时截止?
  答:为便于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高教、教
育厅)和人事厅,及有关中央部委的外事主管部门均受留学基金委委
托设有国家出国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各
受理机构接受咨询,并办理领购《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
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进行初审等事宜。自2000年1月20日
起,各受理机构将具体提供咨询、申请表和有关资料。受理申请的截
止日期为2000年3月31日。
  3、问:申请、评审程序有哪些?
  答:申请者按《申请表》中的要求向受理机构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一式六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1)本人所属单位出具的由单
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2)两份由具有正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出具并署名的推荐信;(3)其他要求
的材料。申请者按规定交纳一定的申请手续费。申请者提交材料后,
先由各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 申请者是否符
合上述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备,表格填写是否工整、准
确、完整等。经初审合格的材料,由受理机构于2000年4月10日前报送
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对初审合格访问学者的材料组织同行专家评
审。根据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留学基金委综合专
家评审意见后确定初步录取人员名单,报教育部批准。
  4、问:资助类别及其比例是如何的?资助学科比例是如何分配的?
留学人员按什么比例被派往各国?哪些申请人员可获得相应资助?对
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有何特殊安排?
  答: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类别及所占资助比例分别为:高级访问学
者20%;普通访问学者进修人员67%;研究生13%。资助留学学科比
例分别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医学科学和农、林、牧科学
70%;人文、社会科学15%;经济、管理科学10%;非通用语种等特
殊专业5%。派出国别比例为:欧洲、北美和大洋洲75%;亚洲、非洲
和拉丁美洲25%。申请者拟留学、研修的学科、专业应是拟去国的强
项。
  5、问:资助费用包括哪些?资助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国家留学基
金资助包括哪些方式?
  答:不同的资助类别,其资助内容及资助期限都有所不同。具体
规定如下:
  资助类别 资助期限 资助内容
  高级访问学者 三个月或半年 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
学术活动补助

  普通访问学者
  进修人员 一年 往返国际旅
费、国外生活费
  研究生 资助期限、派出时间及资助内容根据有关
项目奖学
  金的具体规定确定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包括我国政府提供全额资助、与外国政府和组
织互换奖学金资助、各种项目奖学金或资助金等多种资助方式。
  享受互换奖学金者的资助期限、派出时间及资助内容根据该项奖
学金的具体规定确定。
  6、问:何时可获悉录取结果?
  答:被录取人员名单将于2000年8月通过留学基金委的网页(网址
为: http//www.csc.edu.cn)、《神州学人》杂志或有关媒体公布,
并通过各受理机构向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发《录取通知书》、《出国留
学资格证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及《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等。
被录取人员的出国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两年。超过期限未能出国者,留
学资格自动取消。
  7、问:出国之前,需在基金委办理哪些手续?
  答:为确保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的留学人员履行按期回
国服务的义务,被录取的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定《资助
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到所在地市级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协议书明
确规定接受资助者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不延长留学期限、按期回
国工作至少两年等规定的内容。然后到基金委指定部门办理交存保证
金手续。
  8、问:获得国家出国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其在国内原工作
单位的工资、待遇等问题如何解决?
  答:获得国家出国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其在国内原工作单
位的工资、待遇等问题, 根据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国家公费出国
留学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9、问:获得国家出国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对其与获得资助
有关的研究、 成果或论文有何相关要求?
  答:获得国家出国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
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
"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
  10、问:如在今年参加3月25日“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人
员,应何时申报国家出国留学基金为宜?
  答:根据2000年国家出国留学基金资助申请受理的时间安排,参
加2000年3月份"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的人员,如拟申报国家出国留学基
金,请于2001年申报为宜。
  11、申请人员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申请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高级访问学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应是
所从事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及列入带头人梯队的后备人
员或其它确有需要到国外进行高层次研究的人员。
  普通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人员
一般应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学位人员一般应有二年以上工作经
历;年龄在50岁以下。部分从事非通用语种外语学习及其它特殊问题
或专业研究的人员可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毕业后已工作二年以上,年
龄一般在45岁以下(部分需在35岁以下)。
  研究生:通过双边文化教育合作交流项目或其他合作项目选派,
具体条件与选派办法另行通知项目单位,目前除了德国DAAD项目外,
不受理个人申请。
    资助计划中,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安排专项资助名额,以
保证这些地区人才培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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