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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 忍耐的义务4
发信人: 1101234(white-feather)
整理人: 1101234(2001-05-21 20:12:14), 站内信件
许多必需的知识现在是可以应用的,但是我们并未应用。我们在大学里培养生态学
家,甚至在我们政府的机关里雇用他们,但是,我们很少听取他们的建议。我们任致死
的化学药剂象下雨似地喷撒,仿佛别无他法,事实上,倒有许多办法可行,只要提供机
会,我们的才智可以很快发现更多的办法。
    我们是否巳陷入一个迫使我们接受低劣、有害的命运而失去意志和判断如何是好能
力的迷惘之中?这种想法,用生态学家波·斯帕特的话来说,就是:“理想化的生活象
仅把头露出水面的鱼一样,在它自己环境恶化的容许限度上缓慢前进……为什么我们要
容忍带毒的食物?为什么我们要容忍一个家庭建在枯燥的环境中?为什么我们要容忍与
不完全是我们敌人的东西去打仗?为什么我们一面怀着对防止精神错乱的关心,而一面
又容忍马达的噪音?谁愿意生活在一个仅仅不是十分悲惨的世界上呢?”
    但是,一个这样的世界正在向我们逼近。建立一个无化学毒物、无虫害的世界的十
字军运动看来已在许多专家和大部分所谓环境保护办事处那里焕发起巨大的热情。在每
一方面来看,存在着证据说明那些正从事喷撒药物的工作显示出一种残忍的力量。康莱
尤卡特的昆虫学家尼勒·特诺说过:“进行调解工作的昆虫学家们的职务好象是起诉人、
法官、陪审、估税员、收款员和司法官在执行任务。”对农药最恶劣的滥用不管在州还
是在联邦的代理处内都在毫无阻拦地进行。
    我的意见并不是化学杀虫剂根本不能使用。我所争论的是我们把有毒的和对生物有
效力的化学药品不加区分地、大量地、完全地交到人们手中,而对它潜在的危害却全然
不知。我们促使大量的人去和这些毒物接触,而没有征得他们的同意甚至经常不使他们
知道。如果说民权条例没有提到一个公民有权保证免受由私人或公共机关散播致死毒药
的危险的话,那确实只是因为我们的先辈由于受限于他们的智慧和预见能力而无法想象
到这类问题。
    我进一步要强调的是:我们己经允许这些化学药物使用,然而却很少或完全没有对
它们在土壤、水、野生物和人类自己身上的效果进行调查。我们的后代未必乐意宽恕我
们在精心保护负担着全部生命的自然界的完美方面所表现的过失。
    对自然界受威胁的了解至今仍很有限。现在是这样一个专家的时代,这些专家们只
眼盯着他自己的问题,而不清楚套看这个小问题的大问题是否偏狭。现在又是一个工业
统治的时代,在工业中,不惜代价去赚钱的权利难得受到谴责。当公众由干面临着一些
应用杀虫剂造成的有害后果的明显证据而提出抗议时,一半真情的小小镇定丸就会使人
满足。我们急需结束这些伪善的保证和包在令人厌恶的事实外面的糖外衣。被要求去承
担由昆虫管理人员所预测的危险的是民众。民众应该决定究竟是希望在现在道路上继续
干下去呢,还是等拥有足够的事实时再去做。金·路斯坦德说:“忍耐的义务给我们知
道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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